当前位置:以智范文网>自查报告 >

2023年县统计局专项执法自查报告(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26 12:28:01 来源:以智范文网

县统计局专项执法自查报告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行政法规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行政执法情况作了认真检查总结,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县统计局专项执法自查报告(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县统计局专项执法自查报告(全文完整)

  县统计局专项执法自查报告

    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行政法规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行政执法情况作了认真检查总结,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1、以新统[]4号文印发了《新平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全局科、室、队结合本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2、建立了《统计局行政首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分管局长以及法规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3、因人事变动,重新调整充实了新平县统计局“四五”普法领导小组。      4、建立了《统计局法规工作制度》及《统计局法规岗位职责》。      二、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促使统计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我局通过不同形式组织经常性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岗前培训,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对广大统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各乡镇、部门统计人员16名参加玉溪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班;积极推荐8名人选,参加县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证》培训班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从事统计的自觉性。二是为了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做到依法统计,力求不出假数,精心组织转发玉溪市统计局《关于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公司瞒报统计数据的通报》文件120份发至各单位(部门)、厂矿企业。      2、统计局“四五”普法工作,圆满通过县普法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是全国“四五”普法教育总结年,我局在圆满完成统计“三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准不足,精心制定统计“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提出了“以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行政法律为基础,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和统计管理相对人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深入开展统计法规检查,扩大普法宣传效果,提高统计法制的权威,为我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县,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的指导思想。并在规划中针对管统计、用统计的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负责人,广大统计工作者、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五种不同的对象提出了不同的宣教学习内容。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证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按照玉溪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玉统发[]41号)文件精神,在原文转发到13个各工业企业单位的同时,重点对8个工业企业单位进行抽查,并把抽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进行数据评估。      三、统计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官扰数、官出数现象日趋增多,统计执法困难加重。      当前由于利益多元化和目标考核的驱动,人为干扰统计数现象较为突出,虽然各级领导干部都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反感,但许多人又出于无奈,随应趋同,在诸如农产量、工业增长速度、 GDP、人均收入等统计指标上形成一定程度的虚报浮夸风,在利税、农村出生人口等统计指标中形成作假瞒报风。由于这些风气大多来自领导干扰,给统计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同级统计部门很难排除来自同级党政领导的干扰和说情,顺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2、统计基础薄弱,统计执法任重路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统计调查对象变动较大,受其影响,兼职统计人员无证上岗,统计调查单位不申请统计登记,不建立和保存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党政主管部门未经审批滥发统计报表等现象较为普遍,依法治理统计工作任重路远。      分析产生和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和政府领导人统计法制观念淡薄,无视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二是受利益机制的驱动,以数谋私、以数谋利腐败风气依然存在;三是统计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基础建设薄弱矛盾突出。      四、进一步改进统计执法工作的设想      针对统计执法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分析其原因,我们认为必须通过进一步做好统计执法工作逐步加以解决。      首先还是应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扩大统计法律影响和氛围,特别要消灭宣传死面死角,真正使管统计的领导人员和作统计的工作人员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依法管统计,依法办统计,减少和避免对统计的人为干扰和人为参与违法。应利用“五五”普法进一步做好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还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扩大统计法律的威慑作用。      第三,要按《处罚法》要求修订好地方统计法规并搞好配套规章措施。      第四,以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统计检查员队伍和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为侧重,搞好统计执法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