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按照《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照xx市一年多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清查和自查工作,边查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16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
按照《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照xx市一年多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清查和自查工作,边查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市坚持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四在县”做到了规范征收。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四在县”活动,规范征费管理
1、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和管理措施。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首先,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不分历年和当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都必须做到先告知,再决定,最后开具票据,及时上缴财政。其次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再次,加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及财务主管部门的作用,严格把好财务审计审核关,严防不正当收支情况的发生。
2、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人性化服务,坚持做到“一碗水”端平,按照“三先三后”的工作方式,即先党员干部及亲属家属,后一般群众,先一般户后重点户,先易后难,严格按征收的有关程序,切实做到经常征收为主,突击活动相结合,做到了征收为主体,征收程序合法,征收标准统一的原则,防止“以罚代征”、“放水养鱼”的行为发生,并且将征收的相关资料,个案进行建帐和归档管理。
3、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实行统一管理。我们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在清理和自查过程中,从未发现使用自制票据,转借票据,白条入帐或用其他票据代收的现象。
4、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做到一支笔签字审批,在征收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不收现款,凭银行入户凭证开具专用票据。在清查过程中,无隐瞒收入,帐外设帐,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情况。支出项目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设立科目,用款做到先请示、审批后使用,防止了扩大开支范围的现象,无截留、挪用、贪污和分等情况。
5、台帐管理。做好台帐管理是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的有效用途,我们认真疏理台帐,政策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全部记录在台帐,同时在清理过程中,使台帐规范合理,坚持日清月结,年终汇总的原则。
二、找差距寻不足,分析“征收难”原因
“征收难”是摆在我市面前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社会环境与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相符。相关部门在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尤其是卫生部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公安部门户口登记管理等方面,使人们造成了错误的认识,认为现在超生不仅不罚钱还发钱,再加上外界媒体的不良舆论,造成计划生育征收工作开展困难。
2、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受到现在社会上一些不良舆论的影响,一些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甚至是有意拖欠;也有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社会抚养费出现了征收“三难”现象,即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
3、《条例》征收标准与现实征收存在差异。《条例》在规定征收标准时,上、下限不明显,而本地上报年人均收入与实际收入有所偏差,这样在征收时,如果按照年人均收入的比例进行征收,征收数额较大,不利于执行。
三、探索新思路,切实破解“征收难”问题
1、强化领导、加大宣传。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上,我市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破解“征收难”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充分利用电视台、村广播站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横幅、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是违法,违法必须承担责任的意识,营造良好的人口氛围,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强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
2、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的关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而依法管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更是如此,尤其需要纪委、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我们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各部门在制定、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时,充分考虑计划生育现行政策,把好计划生育关。
3、村委支持,群众参与。村支两委和计生协会人员长期贴近群众,对违法生育对象的经济状况、脾气性格都了如指掌。因此,发挥他们的作用,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征收工作中,我市通过加大村为主工作考核力度,增强村组干部、协会会员、群众参与的责任,使他们由被动变主动,积极参与征收协调、宣传教育。
虽然我市在落实计划生育“四在县”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和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问题,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为实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