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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范本三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1-04 15:20:03 来源:以智范文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范本三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范本三篇(完整文档)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精选范文三篇

  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应及时制止。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精选范文三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 篇一

  未成年人是我们小学教师面对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此时的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
另外,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那么如何面对未成年人身上发生的问题呢?对此我认真的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后感触颇深:

  (一)分层教育,上好法制课。

  要利用班会课给学生上好法制教育课,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比如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己要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法制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
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 篇二

  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 篇三

  20xx年6月1日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本法历经三次审议,于20xx年12月26日顺利通过。此次修订将原有法律由57条变为68条,明确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完善了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措施。

  一、立法背景

  我国目前涉及保护未成年的法律主要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通过积极施策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地帮助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顺利地回归社会,成为合格的人才。两部法律共同发力,一体施行,才能真正地保护好广大的未成年人。

  二、立法亮点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刑法也逐渐调整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结合社会各界的建议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此次修改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关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从横向与纵向两个角度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不良行为是指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由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突出“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特点。

  二是对特定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专门教育,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于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新的法律规定了四种情形,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送入专门学校,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这标志着收容教养制度同时退出历史舞台。

  三是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应及时制止。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三、立法意义

  “只是个孩子”显然无法当作他们逃避法律和社会规则约束的借口。如何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治?如何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今年新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填补了“一放了之”与“一罚了之”之间的空白地带,设置了科学合理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是对当前民意和舆论的积极回应,更是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