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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员学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时间:2023-01-01 09:30:07 来源:以智范文网

2020年5月6日,人民的好法官胡国运同志因积劳成疾,累倒在办公室,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6岁。他从事审判工作33年,司法为民,忘我工作,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他燃烧了短暂的生命,释放出无穷的能量,焕发出满天的霞光。他的忠于法律,司法为民,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我们法院干警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一、矢志不渝,赤子情怀昭日月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他少年贫苦,饱尝饥寒。在农村生活期间,他看到了无知与愚昧,贫穷与落后。穷则思变,变则思通。他认识到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掌握知识,才能改变自身的命运,才能改变家乡的面貌。于是从小立志,发奋苦读。有志者事竟成,苦心人天不负。终于如愿以偿,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四年大学里,他学海泛舟,扬帆竞航,博览群书,学有所成。在毕业时,凭优异成绩,他完全可以留京工作,选择优厚的生活待遇,选择良好的工作环境,但他此时更多的是想到生养他的家乡,他要报效家乡对他的养育之恩,为家乡的发展做贡献。由此,他毅然决然的回到家乡江西,进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在33年审判工作生涯中,历任讲师、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被评为二级大法官。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对工作精益求精,锦上添花,取得骄人业绩,收获硕果累累。他曾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级表彰,2017年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2020年8月31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

二、铁面无私,正义利剑慑鬼神

他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边实践,边学习,法律知识不断丰富,审判技能日益提高,成为全省民商事审判的领路人,被称为是一部“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他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始终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他坚决做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利所迫,不为人情所右。他审理的所有案件,都能做到依法办案,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由此,辖区群众有口皆碑,称之为“铁面法官”。他敢于担当,不惧艰险,对年轻的法官常说:“所有案件按法律办,所有案外压力我来扛”。面对有些当事人的严重威胁,他义正言辞的说:“如果你敢做出不法行为,我牺牲了是烈士,你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他一次次面临威胁,都能一次次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让不法分子闻风丧胆,望而生畏。他是正义之神的化身,心存公正,胸怀磊落,手持正义之剑,让新风正气充盈人间,让歪风邪气销声匿迹。

三、柔肠系民,丹心凝碧感天地

他是一名“不近人情”的优秀法官,也是一名心系群众的优秀共产党员。他不但具有铁肩担道义的铮铮硬骨,也有柔肠系民情的寸寸丹心。他奉百姓为衣食父母,认为老百姓就是天,老百姓就是地。面对弱势群体,他始终怀揣怜悯之心,充分给予人文关怀。2014年,主审法官吴玉萍审理的一起建筑工程案件,因一审部分事实没有查清,打算发回重审。审判长胡国运了解案情后发现,案件涉及的400多万元的工程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如果全案重审完结,农民工的工资可能要等上一年半载。于是在合议时,他提出了解决农民工民生的合理化建议。之后,主审法官吴玉萍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依法对部分事实先行判决,帮农民工提前拿到了工资款。此案得到创建性解决,农民工生活有了保障。收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33年来他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帮百姓之所需,解百姓之所难。把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把自己安危置之度外。为百姓解决数以千计的难题,使多少走到尽头的夫妻破镜重圆,使多少困难无助的老人安度晚年,使多少留守失学的儿童重返校园。他司法为民的情怀就象奔腾的涛涛江水,永不停歇的滋润着这片鄱红土地,感动着在这片红土地上生活的人民。

斯人已逝,精神永存。胡国运虽然离开了我们,他的新时代为民司法的法治精神就象一座灯塔,永放光芒,照耀着我们前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