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XX县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一个创新、三个实现”为指针,以争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县民委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2022年以来,XX县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一个创新、三个实现”为指针,以争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统领,以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将“爱XX、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与民族团结相融合,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助力全方位建设“模范XX”,推动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践行“两个确立”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一)领学与研讨相结合,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县民委制定每周2次集中领读学习计划,在领学中读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研讨中谈感悟、谈工作,坚定“四个自信”,在学习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增强“四个意识”,在实践中把职责落实摆进去、工作成效摆进去,做到“两个维护”,在研讨中点评作风转变,切实让学习成为常态、在学习中提高履职。
(二)提前谋划工作,在实践落实上下功夫。以推动+谋划,在目标计划上下功夫,以争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为统领,着力强化党委统一领导、XX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各族群众团结进步的示范家园、各族群众共同富裕的幸福家园、各族群众“三交互嵌”的和谐家园和各族群众共建共享的平安家园的“强化一个格局,建设五大家园”为目标,以苦干实干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抓职能优化,立足本职、真抓实干。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中央、XX党委、市委和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跟民族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向县委编委会提出调整县民委职能职责的建议,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求,立足本职、真抓实干,以“打造全县一流机关、全市一流民委”的奋斗姿态答好卷、交好账、结好果,以践行“两个确立”全面推进XX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供坚强引领保障
(一)以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坚持把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摆在首要位置,支部书记做好示范带头,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并专门研究、专门部署。全年召开党建专题研究会4次。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召开党员大会12次,讲党课活动4次。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2022年累计开展34次集中学习和11次专题研讨,每位党员均撰写研讨材料和心得体会。将“强化作风建设”“爱XX、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与“三会一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活动等有效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慰问各族困难群众;聚焦疫情防控,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协助社区进行疫情防控;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协助社区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活动服务;协助县委进一步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二)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按照上级部署,专题会议研究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XX县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定期对对各股室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召开研究部署会议4次、上廉政党课2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定期召开学习培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学习XX、XX市、XX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讲话、文件和近几年我县被查处违法违纪情况的通报等,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
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民族工作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的新时代民族工作机制。同时,成立县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一把手”创建工作机制,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进行。配齐配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镇统战委员和村民族助理员干部,在全县形成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全方位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充分利用“一周两月”,将“两条例、一办法”宣传给各族群众。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深入机关、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传统节日,开展一系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增进各民族的融合,同心共叙民族团结情谊。扎实有效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各族群众分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文艺演出等特色活动,展示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历史和现实。
(三)构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和谐家园。打造了驻包党群服务中心,这里成为把外出各族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打造具有XX特色的“红石榴”系列服务品牌,开展“我帮你”志愿服务,促进各族群众守望相助、手足情深。将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实现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相得益彰。
(四)聚焦示范典型,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创建全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x个,筛选示范典型单位40个,持续发挥各级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印发《XX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推荐评选XX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个人1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个人3名,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个,个人30名,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五)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各类展陈资源,加强地方文物考古和历史研究,深入挖掘我县各民族团结奋斗、守望相助的历史史实。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历史滋养。
四、坚决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健全组织领导,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坚决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主要领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县民委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结合民族工作实际,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半年报送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每月开展1次民族领域意识形态研判工作。
建立推进机制,协助县委成立了县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一把手”创建工作机制,依托创建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召开调度会和推进会议,创建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落实。
全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以“一周两月”活动为抓手,深入机关、学校、企业、村(社区),宣传“两条例、一办法”;大力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工程,通过公众号、门户网站平台转载和发布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故事,编发宣传信息简报751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3场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在全县开展推荐评选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争创各级示范单位,开展互观互学活动,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两条例一办法”,规范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常态化分析研判和引导管控涉及民族因素事项,全县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
五、“爱XX、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
抓制度建设,转变作风、树立新风。县民委以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锤炼干部的优良作风,着力推动全县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修订完善县民委规章制度46项,严格干部管理,规范干部行为,努力打造全县一流机关、全市一流民委。
抓上下一盘棋,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结合落实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本职工作,县民委领导班子深入乡镇,下沉基层,在乡镇党员干部中宣讲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谈工作体会、谋发展思路,在基层群众中倾听群众心声,话美好生活,谋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