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共办理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5件,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提案3件。我局全面按照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认真办理建议、提案,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以下简称办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也是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执政为民,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盐政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具体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我局对今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发《关于切实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有序推进建议、提案办理。
为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局建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陈云松局长任组长,富黎明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承担相关职责,联系协调、督促检查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办理工作责任制,局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单位)的负责人为责任人,全程负责办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
局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办理工作做到了注重“两前”,一是注重交办前的分析,局主要领导召集会议,分析并局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单位)的负责人对建议、提案进行认领;
二是注重定稿前的会审,每个建议提案各承办科室(单位)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登记表》,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会议对答复件(拟稿)进行集体会审,每个答复件(拟稿)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后,由分管县领导审阅确认签字。
二、严格执行办理过程
一是明确办理过程要求。我局继续实行承办单位“三顾”代表或提案者的开放式办理模式。“三顾”,即办前一顾探意图,主动联系代表、提案者,准确了解意图,确保办理工作有的放矢;
办中二顾商对策,通过登门上访、座谈会、现场考察等办理形式,与代表和提案者交流办理工作,听取办理意见,商榷解决对策,提高办理工作的解决率;
办后三顾求意见,听取代表、提案者对办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如有不满意的,及时予以解释沟通,有其他建设性意见的,认真收集留用并及时整改,以提高办理工作满意率,并推动其他工作的开展。对每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2次见面办理,见面率达到100%;
分管领导要亲自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每个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率达到100%;
每个建议、提案办理按时答复率达到100%。
二是明确办理时限要求。我局《实施意见》具体要求:各科室(单位)对所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一般都在8月10日前办理完毕;
统一办理流程,5月31日前落实办理工作任务;
6月15日前与代表、委员第一次见面商谈,听取意见并研究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7月15日前拟办书面答复文稿,7月31日前第二次与代表、委员见面,听取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后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对涉及与其他单位会办的办理件,承办科室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提案3件(县委编办2件、县商务局1件)。同时我局明确:10月底前,各经办科室(单位)在对当年度的建议、提案进行办理答复和“回头看”的基础上,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及办理过程中需作进一步解释说明的有关情况等,向人大代表、提案者进行第二次办理并书面答复,从而着力推进建议提案反映问题得到解决,促使办理结果由“b”类向“a”类转化。
三、注重各件办理实效
我局要求办理答复做到政策宣传准确,答复内容全面,说理充分有据,文字表述精练,各局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单位)的负责人,均全程负责办理工作。办理实际情况为:建议1件、提案5件为a类答复件,建议1件为d类答复件。
1、a类答复件6件。117号建议“关于完善涉企人才补助政策的建议”、32号提案“关于以更开放的胸怀打造人力要素聚集特色县的建议”、152号提案“关于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更多人才来盐就业创业的建议”、155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县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提议”答复要点:“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近年来,我县加大人才的引育留力度,从创业创新人才、创业创新团队、柔性引才、社会化引才、企业引才、人力资源服务、人才平台建设、创新载体建设、创业融资保障、人才服务保障等多方面吸引各类人才来盐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招才引才环境,积极打造人力要素聚集特色县。人才工作、就业工作均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117号建议、32号提案、152号提案、155号提案的代表和委员均提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做好人才工作,提升全县人力资源总量和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98号提案“关于完善个人职业诚信档案的建议”答复要点:目前我县职工诚信档案工作还不完善,我们将以此提案为契机,探索出台职工诚信档案、企业诚信档案方面的文件,从劳资双方入手,构建劳资一体化诚信新格局。126号提案“关于设立民办学校教师职业年金、提升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稳定性的建议”答复要点:我局将密切关注上级部门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与教育主管部门、民办学校投资者沟通协商,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权益,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
2、d类答复件1件。38号建议“关于被征地人员自缴养老保险补偿的建议”答复要点: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6号)中第三款规定:“征地时未到达劳动年龄段(16周岁)以下的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列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偿费”。因此,我县已享受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民不属于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按政策享受一次性货币补偿;
不允许对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资金进行返还或对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给予补偿。
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切实做好办理回复工作。
一是收到提案后,立即召开会议安排布置,进行责任分工,对应相关职责,交由相关责任股室进行办理回复,拟定文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负责审核修改,再报送县政府审核签发。
二是针对涉及到我委的政协提案——政协委员吴植勇提出的《关于对规模以上企业实行乡镇与县直单位共同跟踪服务的提案》,我委及时与政协委员吴植勇一对一面对面沟通,了解情况,征询意见。政协委员吴植勇反馈的意见:对我委答复非常满意,认为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办理态度好,答复质量好,落实情况好。
三是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政协提案办理程序和时限办理好。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四关”办理回复文件,在办理回复文件上把好撰写关;
我委主要领导把好审核修改关;
送审县政府督查室把好文字格式关;
最后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关。同时在时间节点上,我委在9月上旬就办理完毕(政协提案要求在10月底完成办理)。
市政府办: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通知》(普政办发〔**〕49号)要求,我局成立了**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召开党组会和办公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具体办理事项,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具体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并于8月20日前按期完成各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年,市政府办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有10件,其中主办件6件,协办件4件;
政协委员提案有6件,其中主办提案2件(重点提案1件),协办提案4件。主办的建议涉及帮助解决西盟县岳宋183通道边民互市贸易场所建设缺口资金、利用消费扶贫政策促进产业发展、加大对孟连(勐阿)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勐康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设立龙富通道边民互市点、勐康口岸纳入云南省边境地区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口岸建设6个方面;
主办提案内容涉及申报将孟连(勐阿)边境经济合作区申报设立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重点提案)、帮助提升勐康口岸通关便利化基础设施2个方面。
为确保办理质量和办理工作效果,我局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细化分解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加强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设3个办理工作小组,重点提案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其他主办建议提案分别由2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具体承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效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各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在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对主办件的办理,我局根据建议和提案所提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后提出办理意见。形成办理意见后认真开展面商工作,分别深入各县(区)、乡(镇)和各级部门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商,征求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达成共识后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后,于8月20日前函寄建议提案提出的代表、委员。对协办件的办理,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配合,及时将本单位的答复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并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积极参与面商会谈。目前,我局主办的8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其中,政协第45号被列为**年市政协重点督办提案之一)的办理工作已完成,并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办复率、面商率均达到100%。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有5件,办理结果为“b”类的有2件,办理结果为“c”类的1件。
二、存在的问题
在**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过程中,我局狠抓提案解决落实工作,提案解决落实率达62.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办理工作成效显著,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办理进度不快,存在前松后紧情况;
二是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还不够,办复后没有及时将解决落实情况通报建议提案提出的代表和委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以下各项工作措施:
(一)着力加强建议和议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解决落实率。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在接到交办的建议和议案后,认真落实经办人员及时办理。对建议和议案所提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寻求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不敷衍了事,即使解决不了也要让代表、委员了解原因,让代表、委员满意。
(二)着力加强面商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权利,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原则,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深入基层,与领衔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换意见。
(三)着力加强办理工作统筹,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效率。涉及到协办的建议和议案,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将处理意见书面告知主办单位,并根据主办单位的要求积极参与面商会谈,切实提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质量。
(四)着力加强跟办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b、c类建议提案的解决率。按照建议和议案的办理要求,对被列为“b类”计划的建议和议案,我们将在次年的办理过程中进行跟踪落实,能解决的争取次年解决并进行二次办理答复。
**年,市水利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这些建议主要集中在引黄灌溉、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利工程建设等。市水利局突出办理重点,深化办理实效,如期圆满完成**年各项办理任务,所有建议均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及时征求了意见,代表表示满意。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理实效
市水利局历来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的政治任务来抓。今年我局在接到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到各承办科室单位。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督办,确定了一名联络人,专门负责清点、归类、登记编号,落实承办单位,明确办理时限等,有效防止了延误、拖压现象的发生。各承办科室发扬水利系统优良传统,认真答复和解决好人大代表关心的水利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努力让代表们满意。局长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带队赴夏津等县(市、区)与代表见面,现场解决代表反映问题,反复审改建议提案答复文稿,切实加强办理工作组织领导。
二、健全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
办理和答复,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市水利局紧紧围绕办理和答复两个关键环节,加强协调,深入调研,确保建议办理质量。在办理工作中,遵循“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符合国家政策和我市实际的,立即办理,确保实效;
对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的,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对暂时难以办理解决的,详细说明原因,并纳入工作规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同时,坚持“开门办理”的原则,积极与代表交流沟通,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承办人员分头到县市区与代表面对面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丰富了办理形式,办理成效显著。
三、加强沟通调研,力求办理实效
市水利局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沟通工作,在建议提案办理前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和委员及时联系,更好地了解他们所提建议提案的真实想法,为明确办理方向、提高办理成效打下基础。通过办中沟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实现双方互动,不断优化办理过程,努力做到沟通率100%,最大限度地使代表委员们满意。
高善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七一六五河等河流污染问题的建议》《关于支持夏津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净化流域水质的建议》《关于恢复引卫灌区的建议》3个建议,从客观反映了夏津县在引水灌溉、河流污染等方面存在实际问题。市水利局邢朝峰局长带领分管局长与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共同赴夏津县,与代表见面沟通,了解代表意图,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涉及跨地市问题和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主动向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等部门反映,争取列入上级计划,尽快实施,切实解决问题。
翟兆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德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议》,市水利局结合我局职能,从封停地下水井,积极引黄调水,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等方面给代表进行了答复。宋秋英代表《关于全民节水的建议》,市水利局从农业、工业、生活节水等4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答复,代表表示满意。王玉成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六五河下游拦蓄工程的建议》,由于代表工作性质,工作地点不固定,市水利局安排专人赴北京市,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现场答复。
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推动全市水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年市水利局在市人大的支持帮助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克服诸多困难,顺利完成,取得了一些成绩,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领导力度,强化工作深度,在建议提案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上狠下功夫,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以建议提案的办理推动水利工作,为德州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以落实科创中心建设等中心工作为重点,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积极主动,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吸取采纳,不断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水平。截止至**年10月,我局收到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复并采纳。现将我局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议提案接收情况
**年“两会”期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其中会办件2件;
共收到政协提案18件,其中主办件7件、会办件11件。
通过梳理分析,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主要聚焦以下方面:一是完善与建设国际科创中心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纠纷协商调解机制;
二是提升专利质量,完善知识产权资助体系,加快优质服务机构的集聚;
三是完善企业国际化经营知识产权战略,完善专利管理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合理利用过期、失效专利技术,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
五是举办上海国际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博览会的建议。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一)落实任务分解,加强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年度“两会”的重要成果,也是传递群众关切、吸纳各界智慧的重要渠道。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要求办理建议提案。**年“两会”结束后,我局及时召开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要求和目标,形成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工作机制,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建议提案办理,各职能处室认真梳理研究,协调落实每一件建议提案,切实保障办理成效。
(二)围绕重点工作,提高办理质量
我局将建议提案的办理与重点工作的推进相结合,努力夯实各部门职责,增强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通过电话、走访、网络、参加专题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在走访政协代表委员过程中,围绕深化知识产权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就代表委员关心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注重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方面,我局及时采纳代表委员建议,上半年在浦东新区及徐汇、杨浦、闵行、奉贤、松江等区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试点工作,推动奉贤、松江两区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研究完善《上海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规则》,并开展相关意见征求工作;
开展“诉调对接”协调、调研,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工作。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加快优质服务机构的集聚方面,支持指导徐汇区以漕河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政策体系,着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三)加强沟通协调,规范办理程序
我局在办理工作中认真落实相关文件和制度要求,加强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落实,认真执行责任落实、联系沟通、走访座谈、答复意见、复查跟踪、整理归档等规定步骤。一是加强主动沟通。我局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完善调研、走访等沟通协商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等有效途径,确保代表和委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度。二是做好共同办理。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点多、线长、面宽,需要各部门群策群力。我局在办理主办件时,主动联系会办单位,共商解决之策;
在办理会办建议时,我局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及时将会办意见书面告知牵头单位,共同做好办理工作。三是严格办理程序。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办理工作中,对建议提案进行分析梳理,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办理工作的目标、责任和时间安排,各承办处室在承办建议提案时,及时拟定办理方案,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研究今年建议提案反映的情况和特点,准确把握建议提案的关注重点,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在认真分析、深入调研、走访代表委员的基础上拟写建议提案答复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形成共识,加强办理综合分析能力,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更好地为代表和委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