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全办上下组织学习研讨的同时,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条例》内容。11月15日,在百姓公园组织召开“金融知识宣传长廊”揭牌仪式,并同时启动《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和非法集资等系列宣传活动。
(二)牵头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填报工作。协调市法院、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对照合法权利度、信用信息深度、企业融资便利度三个指数积极做好佐证材料准备工作,派4名工作人员赴赤峰现场填报,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推动肉牛活体抵押贷款业务完善和发展。联合农牧业局、人民银行、银保监联合印发了《通辽市活体牲畜抵押贷款指引》,为肉牛活体抵押贷款提供政策依据和明文指引,助力肉牛活体抵押贷款增量扩面。
(四)赴多地开展调研和对接工作。组成两个调研组,一组前往包头、鄂尔多斯调研和对接金融仲裁院、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和运作;
另一组赴广州、深圳调研学习金融创新、普惠金融工作。两个调查组均收获较大,为我办下一步工作打开了新思路、新方向。
(五)编写我市金融业“十四五”规划。通过广泛研究讨论、征求意见,结合市委、市政府拟定的经济发展方向和我市金融业现状,认真编写贴合实际、可行性高的金融业“十四五”规划,为我市金融业发展指明方向。
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一)出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市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做实“助保贷”业务,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全市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3家,其中2家正常运营,注册资本总额4.04亿元;
我办全力配合国投公司开展“助保贷”有关工作。
(二)清收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一是不良贷款本年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清收处置不良贷款11.85亿元,但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不良贷款总量略有增加:至10月末,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67.11亿元,比年初增加1.52亿元;
不良率6.16%,比年初减少0.01个百分点。二是金融乱象治理目前全市类金融机构存量由去年的1064家减少至不到400家。全市共化解368户农村牧区2分以上高利贷1938万元,化解率达到9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分以上高利贷已全部化解。
(一)持续提升农村牧区金融服务水平
1.加大金融对牛产业服务力度。一是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供给,二是加快实施肉牛政策性保险,全年达到60万头。三是推动中国银行全区首家肉牛产业专业银行在后旗挂牌运营。
2.全面开展信用嘎查村建设。力争年末全市信用嘎查村总数突破1000个,各旗县市区信用嘎查村占比均达到50%以上。
3.加快农信社改革步伐。力争扎旗、开鲁、库伦3家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并实现挂牌运营。推动其他5家农信社进行股权调整和不良资产处置。
4.设立嘎查村金融综合服务室。配合金融机构共同开展本嘎查村入户调查、评级授信、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力争年内各嘎查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全部组建并挂牌运营。
(二)统筹调度本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照上级印发的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和指标,统筹调度完成情况,对完成情况不佳的内容立即着手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