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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20年及“十三五”工作总结和明年及“十四五”工作思路

时间:2022-12-31 18:20:04 来源:以智范文网

近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围绕“十三五”规划预期目标和总体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两战嬴”的人社担当,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为目标,闻令而动、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共克时艰,交出了一份战疫情、助发展的高分答卷。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各项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数据预测到12月底)

城镇新增就业260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7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1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9%(要求控制在3.5%以内);
安置公益性岗位191人;
新增创业实体22000家,创业带动就业1120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万元;
引进高校毕业生1394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7.3%),接收大学生实践100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7.1%)。本市户籍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67%。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1374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74.3%),培训高技能人才608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6%)。受理劳动监察案件1902件,办结1902件,办结率100%,为2772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1533.06万元;
受理劳动仲裁案件1208件,结案1241件(包括上年未结案件110件),结案率94.1%,调解成功率86%。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聚焦“稳就业”,切实守好民生底线

一是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面对疫情突发、企业春节后用工紧缺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采取“五个一”工作法,通过开展“不见面求职服务”、搭建“用工信息发布平台”、派出“复工工作小分队”、开通“省际返工快车道”、推出“返姚复工求助码”等举措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截至3月底,共开通专列4列、包车436辆、包机1架,分两批向“6省12城”和“5省10城”派出小分队14支,安全有序组织1.3万余名务工人员返姚;
举办“不见面求职服务”活动18场,发布用工信息25期、工作岗位5万余个,为企业解决用工缺口1.6万人;
全市返岗总人数达到65.16万人,返岗率95.1%。

二是全力稳定就业大局。适时将工作重心转向稳就业促和谐,牵头成立11个部门组成的就业专班,建立定期例会信息报告、部门会商等五项制度,明确“前瞻预判形势变化、精准了解人在哪里、快速落实人去哪里、稳妥处理劳资矛盾、尽力提供政策服务”的五步工作法,出台包括26条具体措施的工作方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举办公共就业服务和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推出“人社局长直播带岗高校毕业生专场”,做好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帮扶工作,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引导企业吸纳就业,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全年共举办招聘会139场,提供岗位39200个,有5400人与用人单位初步达成求职意向。摸底登记失业人员情况,打造“失业人员服务站”,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深入企业实地走访调查,做实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工作,强化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加快推进既有援企稳岗政策落地,共发放惠企政策补助3000.1万元,惠及企业11677家;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41亿元,惠及企业9801家;
为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19.4亿元,惠及企业3.3万家。

三是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协调企业安排就业扶贫岗位,利用春节前返乡务工人员集中在家待业的契机,组织19家企业携4600余个岗位赴望谟、兴义“爱心送岗”,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来姚就业,并上门为贫困群众送去就业信息和扶贫政策。打造“党建+扶贫”就业服务品牌,建成“党建引领姚望相助-党建联建促脱贫攻坚展馆”,推出党员干部“联十包十”机制,开展走访慰问,确保贫困劳动力在姚稳定工作。开展“优秀在姚务工者”评选,树立就业脱贫先进榜样。进一步加强对望谟5个挂牌督战贫困村的就业帮扶,落实“镇镇结对”、“村村结对”,助推贫困劳动力顺利脱贫。成立四川巴州·浙江松阳驻余姚劳务基地联络处,打通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山海协作,促进三地协调发展。截至目前,望谟、兴义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姚就业满三个月达892人。

四是大力扶持创业创新。成功举办第五届农村电商大赛暨“两省四地”青年创业才俊评选,吸引到65个项目报名参赛,并继续邀请松阳、望谟、兴义三个结对地区选送项目参赛。举办就业创业交流大会,推出创业集市、创业成果展等活动,直观展示创业风采,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推进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和创业型区县(市)建设,通过培育创业主体、落实创业政策、开拓创业渠道、开展创业宣传等一系列组合拳鼓励和扶持创业创新。就业创业联合会创业帮扶工作正常开展,目前共有会员125名。

2.聚焦“保基本”,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做好户籍人员未参保核查扩面工作,提高全民参保率,截至目前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总参保人数达159.8万人;
共征缴各项社保基金26.11亿元,支付各项社保待遇66.65亿元,历年累计结余17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5.5亿元,支付能力为3.2个月。强化社保精准扶贫工作,目前全市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扶贫调查率、有意愿参保人员参保率均达到100%。推进社会保险基数网上申报,全市完全申报单位25325家,申报完成率99.89%。

二是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开展养老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大力推广线上认证方式,认证通过率达到98%。做好参保人员养老待遇核准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障)待遇,确保离退休(职)人员晚年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及时做好养老金待遇终止及丧葬抚恤费拨付工作。强化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落实工伤保险7×24小时申报制度,配合做好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管理工作。做好第三代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推广工作,新增社保卡办理网点,持续拓展社保卡应用功能,积极推进养老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

三是强化基金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三个全面取消”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摸底涉及财务和社保基金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使用临聘人员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日常内控监督检查,开展基层办业务专项检查,积极配合第三方专项审计,及时分析处理预警信息,做好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努力将基金运行风险降至最低。积极做好涉刑退休人员、重复享受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多领养老待遇人员多领养老待遇追讨工作,截至10月底共有193名多领养老待遇人员办理退还手续,涉及金额190.1万元。

3.聚焦“强供给”,提升人才引育水平

一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参与2020年余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姚江英才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提高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质量,指导设站单位做好博士后进出站相关工作,发动在站博士后开展择优资助项目申报,组织设站单位参加博士后招聘及校企合作产学研交流活动,新建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家。推荐符合条件人才参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万人计划”、宁波“3315”及我市各类人才工程选拔,4人获市杰出人才奖,10人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奖,7人入选市“阳明学者”,22人入选市优秀中青年人才“百人计划”。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优秀中青年人才学历学位教学工作。征集对口帮扶地需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工作,共向望谟、兴义选派90人,并对179名两地选派来姚交流学习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妥善安排。

二是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做好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加大入学政策宣传力度,受理符合入学条件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和特定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共12人。大力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全市新引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家,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达到12亿元。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专家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专家460人,发放慰问费57.15万元。协调相关部门确定浙东小九寨沟景区为宁波专家免费游览景点。做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及时兑现安家补助等政策。正常有序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格审查和直接定职工作。

三是实施技能提升行动。以新型学徒制实施、免费线上培训行动开展、培训专项资金计提为契机,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着力破解“培训渠道窄,技能提升难”问题。深入开展“培训稳就业”暨职业技能提升百日行动,推出培训项目展示、技能人才专场招聘、“名师带徒”、送培训进企业等举措,切实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全年新建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引领企业2家,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221人,新增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
举办职业技能大赛4场,参赛选手中有753人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聚焦“抓规范”,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配合事业单位改革。贯彻执行上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部署,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对机构改革期间的人员调动,遵循“少量急需”实施审批的原则,控制人员转任(流动);
机构改革后,根据各事业单位职能划转情况,完成57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隶和工资关系转移工作,事业单位由原先的235家精减至188家。

二是规范事业单位管理。严密组织招考招聘工作,全方位打造“阳光考录”,实现制度“零缺失”、违纪“零容忍”、考试“零投诉”和监督“零盲区”,完成2019年事业单位88人招聘录用工作,指导并配合教育、卫健系统开展招聘,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招聘132人。加强事业人员出国(境)管理,定期比对人员信息库与出入境备案信息库,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全年共审核汇总登记备案数据503条,撤控备案数据130条,并通过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录入系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形成“岗位有核准、聘用有审批、兑现待遇有依据”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指导10家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变更设置方案审批,完成近4000人岗位聘用和岗位聘用变更工作,实现岗位设置制度与收入分配制度的有效对接。

三是推进薪酬机制改革。及时办理各项工资福利业务并做好工资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工作,共核准考核晋级23524人次,职务变动、浮转固等4000余人次,核定新录用事业人员工龄工资100余人。加强绩效工资管理,主动与财政部门衔接,根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确定2020年度绩效工资和部门奖励基金额度,指导事业单位出台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完成全市490余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加大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激励表彰力度,对7名中级及以下岗位援助武汉的医疗队员给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并调整工资待遇,给予防疫一线四个团体(单位)集体嘉奖。

5.聚焦“促和谐”,稳妥化解劳资矛盾

一是做好治欠保支工作。拓宽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办事窗口、24小时举报投诉咨询电话、24小时110应急联动、余姚人社微举报、网上舆论舆情搜集等多种途径受理举报投诉。充分发挥基层调处力量,建立健全劳动监察案件下移制度,提升劳资纠纷调处效率,全年共下移案件487件,办结487件,办结率100%。积极探索处置欠薪新模式,会同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开展劳动关系领域司法确认工作,方便劳动者维权,截至目前已作出调解协议21件,全部被市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确认,5件支付到位,16件已申请强制执行。扎实推进专项检查行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中3次跨部门建筑工程领域联合检查共检查房产建设项目80家;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15家、检查指导用人单位63家,涉及职工2670人;
10次“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591家,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

二是提高调解仲裁水平。建立劳动仲裁案件委托调解、仲裁员分片联系、调解书置换等三项调裁衔接制度,畅通市本级和基层的沟通渠道,实现案件全城处理,引导劳动纠纷在基层有效化解,各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处案件数占全市案件总量的56%。推进“互联网+仲裁”,提升办案效能,疫情期间通过“余姚微仲裁”平台立案38件,线上开庭5件、成功调解31件;
推广使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和“掌上仲裁”,提升群众仲裁体验,截至目前网络办案率为21%。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进行案件繁简分流,对部分事实清楚、标的不高的案件简化办案流程,推行集中大调解,同时增开预约庭、午间庭、巡回庭,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维权。

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开展劳动关系服务活动,利用各类平台发布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政策解读,组织举办专题培训,指导企业防范经营管理法律风险、依法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引导劳动者和企业共度时艰,共开展培训4次,参加人数1200余人。做好272家企业薪酬调查和141家劳务派遣企业年检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四是加强法治人社建设。聘请1名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依法积极应诉,1-10月共发生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6件、一审行政诉讼8件、二审诉讼案件3件,已结案件17件,其中通过调解工作促成复议申请人或原告自动撤诉的8件、复议机关或法院维持的9件,无败诉案件,行政争议案件案发量和败诉率实现“双下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规范执法、依法治权。

6.聚焦“优服务”,锻造人社铁军队伍

一是持续推进“跑改”工作。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落脚点,持续抓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着力打造“无证明人社”,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1-10月受理并办结“最多跑一次”事项业务54.55万件。实施窗口“减窗行动”,人工窗口由年初的34个减少至15个,减窗率达56%。推进“一件事”联办,1-10月共办理失业8205件、员工招聘19124件、个体劳动者创业就业2995件、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3418件、退休5855件。积极开展“网上办”、“掌上办”,在疫情期间创新推出短信委托办等不见面办件方式,受到群众好评。推动“最多跑一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根据基层实际办件能力将高频事项分为3个层级进行下放,方便群众就近办。强化窗口人员纪律管理和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按照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局属各相关单位“三定”规定拟制工作,同时根据“整合精简25%左右事业单位”要求,原市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中心、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整合组建市培训考试和技能鉴定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并做好人员转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开展“周二夜学”,做好学习强国、人社练兵比武等学习近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引导广大干部广泛学习多领域知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稳妥有序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共提任中层副职3名,因机构改革调整中层干部6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非市委管理公务员职级晋升41名。办好中层干部研修班,提升中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全年共组织集中培训5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基层需求,组织干部下沉一线参与车站执勤、社区(村)志愿服务、防疫物资生产、“三服务”、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等活动,让干部在基层一线接受锻炼、积累经验、转变作风、增长才干。

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2019年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31项具体问题,动真碰硬、真抓实改,并将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制定或修改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等23项制度,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狠抓整改责任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机关党委书记、下属党支部设置调整工作。深化清廉人社建设,扩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范围,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适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监管,努力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办理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1-10月受理省统一投诉举报平台案件1375件,其中来信7件、来访13件(市长接待日11件)、来电715件、网上投诉640件,按时办结率、回访率均达到100%。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6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11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12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坚持每月推送四次“余姚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每月编印一期《人力社保工作简报》,讲好人社故事、展示良好形象,1-10月在《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等省厅考核的重点媒体上发布新闻宣传稿件40余篇(次)。

二、“十三五”总结

(一)促进就业创业成绩斐然。围绕就业创业提质增量目标,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创业乐业增收”行动,大力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业创业形势持续稳定,农村电商创业大赛、就业创业联合会等工作走在宁波大市前列。“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4.2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2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1.7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
新增创业实体9.19万家,其中农村电商创业实体1933家。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成中国宁波人才市场余姚分市场,“十三五”期间举办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667场,提供岗位28.01万个,达成就业意向4.78万人。推进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十三五”期间申报48个社区(村)为宁波市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其中6个社区(村)被评为省高质量就业社区(村)。东西部就业扶贫取得实效,望谟、兴义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姚就业人数逐年增长。

(二)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普及面进一步扩大,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8.6万人、20.7万人、4.4万人、41.9万人、34.2万人。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断提高,全市企业退休(职)职工养老金经逐年上调后目前平均每月超过2450元;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以第三档为例,由“十二五”末每人每月530元调整到目前的610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十二五”末每人每月180元调整到目前的220元。实施失业保险城乡一体化政策,全面实现“五险统征”和工伤保险7×24小时网上申报,加强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监管持续加强,违规领取待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积极做好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推广工作,基本实现余姚市民全覆盖。

(三)人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人才工作摆在重要战略位置,大力推进人才生态最优市建设,抓好各项人才政策落实,打响“姚江英才计划”、“国家级留创园”等引才品牌,高效实施“阳明学者”、“百名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强博士后工作站、企业专家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做细做优人才服务,人才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人才总量不断扩大,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素质不断提升,人才效能不断增强,人才对区域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共引进硕士及副高2316人、博士及正高162人;
新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8家,招收博士后33人;
推荐13家企业完成宁波市企业专家工作站报备,其中4家企业获遴选和重点资助;
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万余人次。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人才总量达36.35万人,高层次人才突破7000人,副高及以上职称5500人,高技能人才超过3.5万人。积极探索推进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单位开展自主评聘改革,改进职称管理和服务。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工作。

(四)人事管理机制不断健全。严密组织招考招聘工作,“十三五”期间先后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10场,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2人。协助教育、卫健部门完成1016名教师、627名卫计人员的招聘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动)管理,“十三五”期间办理事业人员调动(流动)452人。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稳慎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及时审核完成3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和津补贴冲销工作。开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兼职清理专项工作,清理规范兼职340人,清退取酬13人,清退经商办企业、投资企业等违规所得并转让股份116人。

(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巩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明确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等劳动者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水平逐年提高。始终保持治欠保支高压态势,“十三五”期间共受理劳动监察案件2804件,为3215人追回劳动报酬1978万余元,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17件,顺利通过“余姚无欠薪”考核验收。着力提高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效能,强化案件基层调处,“十三五”期间受理劳动仲裁案件5498件,涉案金额1.77亿元。持续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和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努力实现快速回应、高效办结。

三、存在问题困难

在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国内疫情防控趋于常态化背景下,人社工作中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就业形势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稳就业促和谐工作面临考验;
社保“减免缓返”政策给社保基金特别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带来较大压力;
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高素质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人才、实用型高技能人才仍比较紧缺,招才引智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较为薄弱;
劳资矛盾纠纷调处案多人少矛盾凸显,“基层办”力度有待加强;
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还不够高,窗口服务质量与群众期望尚有差距等等。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只争朝夕、奋勇攻坚,为余姚争当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排头兵贡献人社力量。

四、“十四五”谋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新发展阶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构建更加健全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作出贡献。现初步确定“十四五”的发展目标为:城镇新增就业11.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培训高技能人才3万人。重点是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全力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一是落实稳就业工作。始终坚持就业优先,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做好新旧稳就业政策过渡工作,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二是加强用工监测预警。做好重点企业用工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监测工作,持续跟进调查疫情对企业用工影响,动态了解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就业形势,为服务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通过稳企业实现稳就业。三是进一步深化劳务协作。借助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山海协作深入开展的有利时机,不断拓宽劳务协作范围,加强与贵州、四川、河南等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协作,结合企业用工需求由政府牵线搭桥或引入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劳务对接,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劳务输入效率,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四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优化整体创业环境,扶持创业实体成长,提升创业活跃程度。充分发挥就业创业联合会帮扶创业作用,提高广大会员创业创新能力。举办大型创业活动,打造创业服务品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提供优质平台。

(二)全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一是深入推进参保扩面工作。以用人单位和职工应保尽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为目标,以未参保和参保率低的企业为突破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扎实推进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二是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保待遇调整机制,适度提高社会保险(障)待遇水平。继续打好社保减负政策组合拳,助力企业轻装前行。三是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规范经办机构管理,加大专项检查、第三方审计和违规资金追缴力度,着力提升非现场监督能力,经常性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规范。

(三)全力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一是抓好人才引进和服务。突出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高站位谋划好“十四五”期间人才工作,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培育“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等决策部署,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积极落实人才安居、人才子女入学等政策,用心用情做好人才关爱服务工作,全力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二是推进引才载体建设。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动提供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机制,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和人才交流培养平台,助推人才集聚。三是做好人才工程选拔。逐步建立全市人才数据库,提前筛选、储备更多符合条件的人选和项目,积极向上推荐和争取,力争在国家、省、市各级高层次人才评选和人才工程选拔方面实现突破。四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大做强“阳明蓝领”等培养工程,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参与技能培训,培育壮大社会培训市场,多渠道培养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五是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职称自主评聘试点范围,坚持并深化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制度,积极推进职称社会化和自主评审改革,全面做好工程技术中级、教育系列中级等职称评审工作。

(四)全力完善人事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为基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招聘、流动、考核、培训、奖惩等人事管理制度,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努力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到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二是加强事业人员招聘和调动(流动)管理。继续夯实“阳光考录”品牌,优化细化计划编报、考试、考察等环节工作流程,以科学考录、精准考录举措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干部队伍。修订完善事业人员调动(流动)办法,规范调动(流动)操作流程。三是深化绩效工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运行情况调研,在政策范围内就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使绩效工资制度更加完善,分配更加有序。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完成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的集中使用。

(五)全力巩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巩固“余姚无欠薪”创建成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加强法律宣传,狠抓在建项目“六项制度”管理,动用行政处罚、“黑名单”等手段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保持治理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筑牢欠薪“防火墙”,营造不敢欠、不能欠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提升仲裁效能。进一步加大“互联网+仲裁”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群众用好网络平台,逐步提升网络办案率。推行案前调解机制,力争使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加强与工会、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作,提升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处置能力。三是夯实和谐劳动关系基础。推进“双爱”活动提质扩面,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助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积极做好“老娘舅”,引导企业和职工协商一致、共克时艰,做到企业和职工“双维护”。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全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一是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对未纳入“最多跑一次”的所有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比对,不断扩大“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面,同时进一步减材料、提速度,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多渠道办理及一事联办,提升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强化党建引领和理论武装,固化“周二夜学”机制,继续办好中层干部研修班,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提高广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坚持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活动,加强年轻干部岗位历练和实践锻炼,努力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三是深化作风培树和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全系统平安不出事。

五、2021年工作思路

(一)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坚决贯彻落实“六稳”、“六保”部署,突出抓好稳就业工作,着力在风险研判应对、就业服务、用工岗位开发、政策引领、重点群体帮扶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打造“双创”平台,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深入开展人社领域扶贫攻坚行动,坚持党建引领,精准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山海协作,加强爱心岗位开发,积极发挥驻姚劳务协作工作站和职工之家服务功能,帮助结对地区贫困劳动力在姚稳定就业。

(二)实施社会保障提质工程。持续深化“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深入开展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精准推进残疾人、低保人员等贫困群体应保尽保。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水平。用好用足社保减负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尽最大努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做好电子社保卡推广工作,加快社保卡应用场景中的电子化改造。强化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严格防范基金管理风险。

(三)实施人才引培提升工程。打响“姚江英才计划”、国家级留创园等引才品牌,大力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人才活动,实施全地域全领域全行业招才引智。抓好各项人才政策的落地落细落实,推荐符合条件人才参加各级各类人才工程和荣誉选拔,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人才培养措施,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营造聚才、育才、用才的良好环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使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力争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培训高技能人才6200人。

(四)实施人事管理规范工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特点采取多种招聘方式,提高招聘效率和质量。落实事业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改革,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健全完善内部分类激励办法。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五)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加大欠薪治理力度,超前研判可能引发的欠薪问题,狠抓制造业、工程建设领域、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提升联动处置能力。深化基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畅通来电来信来访和网上维权渠道,大力推进“互联网+仲裁”建设,提高调解仲裁水平。大力宣扬企业关爱职工、员工爱护企业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创建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全面维护法律权威。

(六)实施人社服务提标工程。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深化人社领域群众和企业办事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进一步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完成社保、就业等业务系统的省级集中。深化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活动,对窗口单位经办人员、仲裁调解员、劳动监察员等各个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窗口技能比武,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优化服务品质。加强舆论宣传和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