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围绕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落实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突出主责主业,廉洁自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3月份开始,我组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参与群村“扫黑除恶”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涉嫌违纪的镇干部立案2人;
5月份,我组与县纪委四室联合办理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交办的关于就业技能培训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的信访交办件,并对县人社局违规的相关工作人员立案7人;
10月份,我组办理原桥林业站罗某关于编制问题的信访件,并指导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办理了群众举报胡某、李某、黄某相关问题的信访案件。今年3月份开始,我组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县纪委监委专案组,协助办理了县纪委监委1.20专案、6.13专案、8.16专案。
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所监督的9个单位作风巡察,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使纪检监察工作保持常态长效。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