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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

时间:2022-12-25 18:25:05 来源:以智范文网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甘教基二〔2018〕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我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与市建设路小学共用一个校园),特殊教育指导中心1个,承担随班就读的中小学21所。在校残疾学生108人,其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57人,特教学校就读51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87.6%。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扎实推进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学校功能不断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探索持续深入。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辅助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逐步形成。特殊教育质量显著提高,特殊教育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由于我市特殊教育起步晚、底子薄,特殊教育体系还不够完善,各阶段特殊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亟待提升,送教上门工作需要加强政策和机制保障,特教师资队伍专业水平还不能适应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特殊教育跨部门协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都制约着我市特殊教育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特殊教育成为我市基础教育体系中相对薄弱的环节。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树立全纳教育理念,按照“特教特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特教体系,满足残疾学生多样化需求。坚持融合发展,促进医教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坚持专业支撑,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形成全民关注的发展格局。

三、总体要求

(一)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到2020年,基本建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相衔接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高,保障能力逐步增强,教育质量有效提升,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以持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明显扩大,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需求,逐步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需求,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水平,实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努力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教材体系基本建成,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整体提升。

(二)主要任务

1.完善特教体系。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开展“一人一案”精准施教。解决实名登记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巩固和提高入学率。重点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满足残疾人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的需求。

2.加强条件保障。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资源中心建设,重点在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完善全覆盖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

3.提升教学质量。健全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体系和校本课程。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医教结合实验工作,强化医疗康复对残疾人教育的促进作用。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不断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

四、具体措施

(一)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水平

1.全面开展“一人一案”精准施教。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精准施教工作,贯彻落实《甘肃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指导意见》,将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2.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支持鼓励各学段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做到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零拒绝”。加快建立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2019年按省定标准在南市区大唐路小学和北市区长城路小学建成两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020年根据实际需要在城区再建两个资源教室,配备好资源教师。

3.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和类别。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完善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未来两年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筹备开设听障班,创办孤独症儿童实验班(部),依托特教学校按省定标准建设特教资源中心,发挥特教指导中心指导作用,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合,满足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积极采取措施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园学习。

2.高中阶段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举办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探索尝试在我市职教中心开设特教班,招收具备学习能力、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设置专业,满足残疾学生就业需求。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网络远程教育,为残疾人提供便捷教育资源,拓宽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3.高等教育。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落实《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市属高等教育学校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

(三)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1.建立残疾儿童信息共享机制。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分别建立完善残疾学生学籍信息、残疾儿童筛查鉴定信息、残疾孤儿信息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

2.成立残疾人教育指导咨询机构。特教指导中心成立残疾人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医学、康复、心理、特殊教育等领域专家及家长代表,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建议,对残疾人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实施校园改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置力度。到2020年底,力争达到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与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的“基本”配置要求。

(四)加大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力度

1.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最低6000元标准,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

2.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残疾幼儿,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
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
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在籍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并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国家助学金;
对甘肃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民办独立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享受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等取得学历证书的本市户籍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所需经费和补助标准由市政府确定解决。

3.争取财政等多方力量支持。根据需要设立特教专项补助资金,积极改善办学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五)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

1.完善师资培养体系。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要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加快特殊教育教师骨干体系建设,构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平台,将特教教师技能大赛纳入全市教师技能大赛,鼓励特教学校联合周边特教学校开展教学竞赛。根据教学研究需要,在《嘉峪关教育》不定期设立特教专栏。在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遴选和培养时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积极培树特殊教育领军人才。

2.逐步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编制部门按照甘肃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和省机构编制部门有关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开展送教上门以及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重等实际,逐步为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配足配齐教职工。

3.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分的全员培训。在“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特殊教育巡回指导和送教上门教师、儿童福利机构及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从事特殊教育教师的全员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各级各类特教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4.切实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参照省教育厅特教分类评价标准,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定工作纳入本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六)深化特殊教育教学及课程改革

1.加强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实施国家《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标准》(2016年),组织参加新课标省级全员培训。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康复课程建设,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校本课程建设,构建具有我市特色的特殊教育教材课程体系。

2.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优质教育资源开展特教教学,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探索“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卫生计生部门、残联定期派医务人员和专业康复人员到学校指导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工作,教育部门组织特教师资为校外接受康复医疗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实现残障学生康复与教育的有机整合,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

3.加强特殊教育专业研究。各级教研机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重点从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等方面入手,指导特殊教育实践,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特殊教育发展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特教特办,把实施提升计划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并将其作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予以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深化特殊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建立教育部门牵头、政府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特殊教育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机构职责和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完善政策,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学生的资助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建立残疾孤儿信息管理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优生优育、残疾儿童少年早期筛查、医学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建立全省残疾儿童医疗与康复档案等工作。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三)加强教育督导,推动特殊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特殊教育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体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特殊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开特殊教育发展情况,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要善于总结在教师补充、健全机制、送教上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树立和推广优秀残疾人典型,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