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项目、高风险区域等问题,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抽检重点。紧盯肉、蛋、奶、蔬菜、水产品、食用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风险品种,
紧盯农兽药残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高风险指标,紧盯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高风险区域,开展抽检并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时核查处置。开展对以往抽检不合格企业及品种的跟踪抽检,查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真落实整改措施,是否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
(二)坚持广泛覆盖,逐级落实责任。对所有食品品种,
对城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对生产、流通、餐
饮和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省、市、县三级合理确定抽检重点,进行广泛全面覆盖抽检。县级主要在当地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商场、便利店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
(三)坚持检管结合,推行专常互补。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针对监管和执法中发
现的问题,开展常规抽检和专项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沟通,解决不合格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公开监督抽检信息,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工作任务及实施方案
根据《省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市当地常住人口数量、日常监管情况等因素,2020年市计划抽检食品249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为166批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率要求不低于2%;
普通食品监督抽检计划为83批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一)抽检品种和项目。主要对当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完成必检品种的必检项目外,还要完成自检项目至少2个。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全年均衡开展,原则上应每月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消费量大的食用农产品。
(三)抽检场所。在商场、超市、便利店、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等进行抽样。
四、组织实施
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快检中心、各综合分局、公平交易分局按职责划分负责。
五、时间安排
2020年3月12日----2020年11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重视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明确参与抽检的部门、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加强对组织实施、样品采集、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按时将抽检信息录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三)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及时通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
(四)及时公布信息。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将抽检信息等情况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工作纪律
参与抽检的部门、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八、其他事项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