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深入学习遵守党章党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制度为基本保证,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增强活力,实现党的组织生活时间安排有计划、有节奏、有保证,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参加对象为机关支部、财贸支部、农村34个党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主题、内容,可以视情况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主题党日安排在每月15号开展。时间不少于半天。主题党日日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或节假日不能按时开展的,可以适当提前或者顺延,但必须在当月内完成,并报乡党建办。
主题党日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内容一般有学习教育、民主议事、党性分析、为民服务、政策宣传、收缴党费、给党员过政治生日等类型,每次活动由党支部决定党日主题,既可以选择其中1种主题开展,也可以选择几种主题一并开展。
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深化党员承诺亮诺践诺评诺、示范岗、责任区、亮身份树形象、志愿服务、义务劳动、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必须按时参加主题日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书记同意,并报村党总支。
(二)必须注意党员形象,主题日活动时必须佩带党徽,着装得体,活动地点必须安排在党组织活动室。
(三)必须做好痕迹资料的要整理和管理,记录、签到等必须专人负责,认真记录。
(四)必须实行积分制管理,对每月按时参加主题日的党员每参加一次活动给予1分积分,对无故不参加主题日的党员,不参加一次扣1分,每季度评出1名末位党员,由村党总支(支部)进行公示,年底对积分进行汇总后,按积分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