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较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我镇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书(全文),供大家参考。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较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我镇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XX县人民政府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本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2021年度乡镇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切实将“五化”工作法贯穿安全生产各领域,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遏制亡人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安全生产责任
1.镇领导和包村干部安全生产责任。
镇领导对分管的行业、部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分管行业、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对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组织分管行业、部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分管行业、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主管领导要依托乡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向包村干部、村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分片领导对分管辖区域的村屯、生产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具有直接领导责任;包村干部及村干部要对分片领导负责。在主管领导和分片领导的组织和带领下,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分片领导的具体部署,做好所包村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向所分管单位和所辖村屯、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各种文件规定。
对所分管单位和所辖村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打非治违”专项排查全年落实,夏季消防工作全年常态化开展。检查或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做到“五落实”和录入隐患台账,及时排除整改或移送处置。帮助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台账:(1)、网格化台账;(2)、文件台账;(3)、责任书台账;(4)、会议台账;(5)、检查台账;(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7)、规章制度台账;(8)、事故管理台账;(9)、宣传教育台账;(10)、总结汇报材料台账。
负责落实所分管单位和所辖村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细化和分解到岗位及人头。重点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制度;督促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标准化,企业生产运行达到安全标准规定。
对所分管单位和所辖区村屯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登记建档报有关部门备案;针对重点企业,如非煤矿山、幼儿园、基督教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督查,认真执行“五落实”制度。
组织所分管单位和所辖区村屯、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一业一规、一企一标、一岗一责、一人一卡、一日一醒”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对所分管单位和所辖区村屯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排查,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制度措施。
组织所分管单位和所辖区村屯、生产经营单位与安全生产相关人员,举办和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督促所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对未持证上岗和未参加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上报应急局处理。开展所辖区村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宣教“七进”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普及应急、自救、逃生知识,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
2.各村屯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本着“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各村屯、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渗透和融入到相关业务(领域)中去,把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司其职,各自负责,同心协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3.各村屯安全生产责任:村屯干部对辖区内的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委会的每个成员。村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和检查本村屯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协调解决,做好本村屯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编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各村屯负责人要加强生活用电用火管理加强卫生所、小卖店、各企业等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和监督检查,保障村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4.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1)将安全生产工作与部门业务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实施、同考评,认真履行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抓好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2)及时研究解决本业务(领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与业务挂钩的专项整治活动,制订并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3)承担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组织指挥。当本业务(领域)范围内出现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4)确保本业务(领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工作目标和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5)接受与办理镇政府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负责。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本单位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具体要求如下: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有关单位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建立网格化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和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及每一个工作环节,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形成规范、有序和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具备条件的单位要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同时,逐年增加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性投入,以改善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环境和工作能力。
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与安全生产同等或更加注重职业健康工作的落实,明确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及相关制度与措施。
在本单位组织开展以“一业一规、一企一标、一岗一责、一人一卡、一日一醒”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业与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提高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水平。
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检和自改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制度,严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可能或已经存在的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完善预警和防控机制,及时将危险源及相关安全和应急救援措施报有关部门备案,以待检查和防患于未然。
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同时,在本单位组织学习、宣传和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做到从业人员培训上岗、特种岗位持证上岗。编制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普及应急、自救、逃生知识,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各村屯、各站办所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所辖区村屯、生产经营单位或本部门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对其部门的主要责任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纪检部门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