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文化和旅游业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紧紧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新机遇,举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之合力,提升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服务水平,健全乡村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业的全面深入融合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乡村,助推粤港澳人文湾区、休闲湾区建设,为我市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把乡村振兴战略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四个优先”,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实绩考核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注重开发与保护并举,加强对乡村生态环境和乡村特色风貌的保护,强化有序开发、合理布局,实现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有机统一,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根据区域特点和资源禀赋,多规合一理念,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注重规划先行,做好顶层设计,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开发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乡村文化和旅游产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坚持农民主体,多元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大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吸引更好的社会资本和经营主体投入乡村文化和旅游的发展,释放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
——坚持丰富内涵,品质发展。挖掘乡村传统文化和乡俗风情,加强乡村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吸收现代文明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农村农民精神面貌,丰富乡村旅游的人文内涵。
——坚持城乡统筹,融合发展。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加快乡村旅游与农业、工业、康养、教育、体育、文化创意、文物保护等领域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旅游新产品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高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水平,建设具有中山特色的宜居乡村。
三、总体目标
根据中央和省确定的“时间表”,从中山实际出发,加快乡村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推动实现乡村文化和旅游体系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健全、品质优良、形成全程多元、业态丰富、产品多样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
1、制定并组织落实推动乡村旅游振兴政策。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山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指导有关镇区和乡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二是梳理乡村旅游资源。做好乡村旅游资源普查,编制发布《中山市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和旅游开发资源目录》, 引导各镇区乡村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2、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依托绿水青山、滨海、田园风光、南粤古驿道、A级景区、历史文物古迹、红色革命遗址、具有中山特色的乡土文化等独特的优势资源、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发展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统筹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车房车营地、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推动乡村旅游创新发展,开展创意下乡活动,建设人文、休闲农村。
同时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大力开展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及美丽休闲乡村创建活动,加快建设农业公园和农业综合体,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到20xx年,协助农业部门扶持一批休闲农业景点创建国家3A级以上景区。到2025年,配合农业部门有计划推进各级农业公园、休闲观光农场的建设,指导一批条件成熟的镇区(乡村旅游点)创建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
3、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我市全面启动全域旅游工作创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特别是与农业部门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将全域旅游作为推动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旅游基础设施的重要抓手,带动乡村旅游综合环境进一步优化,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
4、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全省基层“三馆一站”建设、深化区镇文化站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以市级馆为总馆、镇区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店的总分馆体系,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延伸。同时把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建好管好用好文化广场、文化中心、文化公园、农家书屋、文体场馆等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为农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高品位的活动场所和文化享受。
5、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起湾金龙扎作技艺、小榄花灯制作技艺、大涌红木家具传统雕刻工艺、广东传统建筑陶塑瓦脊制作技艺、小榄民间刺绣、三乡木偶戏、南朗崖口飘色、小榄菊花会、龙舟比赛等农村非遗项目挖掘与保护。不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文化产业、旅游业的结合,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品牌,更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传播,推动优秀中山农耕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
6、抓好历史文化游径建设工作。
有效利用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将我市历史文化游径与古驿道、红色旅游、全民健身等融合发展。特别是加强对杨殷故居、珠江纵队司令部活动旧址等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适度对各类历史文化、名人遗迹、名人故居进行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各类文物的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作用。
7、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与传承。
广泛开展非遗活动展示展演进村活动,积极推进中山市非遗工作站试点的工作,制定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举办大型非遗展示展演活动,推介非遗+旅游线路、南粤古驿道沿线非遗资源活化利用,支持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乡村项目开展振兴工作,加强乡村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养,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群参加研修研习培训,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参加跨界对话,组织非遗专家赴乡村开展辅导和巡讲活动,令乡村传承人群进一步增长学识、拓宽眼界、提高技艺水平,促进项目发展。
8、做好文化保护及推广工作。根据省“实施100个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做好文物维修、保养维护、保护规划、展示利用等文物保护工作项目,公布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目录和旅游开发资源目录,落实“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五纳入”(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工作,推进文物保护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加强历史文物保护与开发。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历史人文资源的挖掘、整理和保护,配合和支持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民间艺术之乡和传统古村落的申报工作。同时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大力度培育农村文化人才、文化活动骨干、民间文化达人,建设农民身边不走的文化队伍。鼓励基层组织和群众自办节目、自创形式,传承乡土文化,办好民间“村晚”、民俗文化传统体育活动。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9、推动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依托良好生态坏境、绿色农业基础和浓厚人文底蕴,按照“质量并举、合理布局、集聚发展、富有特色”的总体思路,充分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新农村精品民宿。积极推行区域民宿品牌运营模式,加强区域民宿品牌形象整体营销。研究中山市民宿管理的政策性文件,编制《中山市民宿发展规划》,引导民宿投资和建设发展,探索对民宿、农家乐等项目放宽市场准入,加强规范管理。
10、不断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完善文化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驿站等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南粤古驿道、四号农村建设串联乡村旅游景区、红色旅游景区等。加强旅游厕所革命建设,将“厕所革命”作为助力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11、加强农村旅游商品和文创纪念品开发销售。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及高值化利用,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促进农产品向旅游商品、文创纪念品转化,实施乡村文化旅游“后备箱”工程,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推进农产品电商+旅游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物流及电商示范点,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类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助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各项工作,定期研究推进工作,及时破解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局各科室把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相互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落实有力。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等乡村振兴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确保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高位推进,积极争取和保障落实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的有关优惠政策以及资金等。同时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的统筹协同推进,相互促进,相互配套,共同助力乡村振兴。
(三)加强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加强对文化和旅游业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路径的创新,鼓励各镇区从实际出发,探索推广多方面参与,互利互赢的新机制新做法,定期总结推广工作亮点、经验、成果和典型,共同营造农民积极参与,全民关注支持,共促文化和旅游业大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