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策划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工作目标
立足我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现状,以“责任网格化、平台信息化、管理精细化”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从体制机制和平台建设入手,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全力推进村级组织“一个中心、若干网格”运行机制改革,推动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网格运行机制改革。巩固和拓展村级组织“一个中心、若干网格”运行机制改革成果,认真总结一年多来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分析,研究解决现有网格设置存在的边界不清、区域交叉、工作量不均衡等情况。按照“任务相当、方便服务、易于管理”的原则,以拆迁改造、回迁安置、实际管理与网格管理不协调的村为重点,对二级网格设置进行重新调整划分。结合村干部选聘分离和村务专职工作者遴选、交流、招聘摸底工作,按照新划分确定的二级网格和“一格一员”标准,做好网格员的调整配备工作。有条件的村可以通过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方式补充网格工作人员。按照“一个中心、若干网格”岗位设置,采取年度岗位定额办法,建立村级组织基本办公经费补助制度。培育网格化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网格化工作模式制度化、实效化。
(二)整合加强网格队伍力量。构建警格与网格深度融合机制,推动社区警务与网格事务有机融合,充分发动网格内单位、企业、物业、党员义工、巡逻队员、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培养多元参与的群防群治力量,形成“1+1+1+N”(即:1名社区民警+村网格长+1名网格员+N名网格志愿者)联防群治模式,逐步建立起“力量合成、警民互动、全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原则上,除老弱病残和确有困难党员外,村在册党员、报到党员都要担任网格义工,并以网格为单位,采取“一对多”“多对一”等方式,全面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要求。居民小区要按照城市基层党建要求,全面推行“党员街巷长”“党员楼栋长”制度,把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纳入网格工作人员统筹调度。
(三)优化网格力量联动处置。实行网格事务“应入尽入”制度,按照市级审批、镇级落实、网格实施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重新梳理、科学合理确定需延伸至基层网格的事项和工作标准,形成网格工作清单。原则上,市直职能部门要求或委托村落实的工作都要以二级网格为基本单元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在制定方案时要按照“可进入、可操作、可考核”原则作出明确安排。加快在各职能部门推广使用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落实事件上报、流转和跟踪反馈,推动村平台使用和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运行,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综治中心实战化平台作用。
(四)强化网格绩效考评激励。根据各职能部门延伸至基层网格工作内容和网格工作清单,优化完善网格员绩效考评方案。坚持量化为主、问题倒逼、赏优罚劣,细化网格员奖惩、进退机制。将部门、各村推进网格运行情况纳入绩效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切实发挥考评正向激励作用。
(五)推动网格信息智能运用。优化简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信息采集流程,使工作人员末端操作更加简捷、实用、高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网格在线”微信公众号知晓率、注册率和使用率。
(六)定期滚动更新基础信息。要发挥好住村民警作用,带领村网格员、巡逻队员扎实开展社会面基础大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做到不漏一人一户、不留死角盲区,对网格基础信息要素进行滚动更新,提高数据信息的精准性、可用度,为社会面情况的研判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七)提升网格员专业化水平。要瞄准“一员多能”目标,加大对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综合业务技能,着力打造一支情况明、底数清、业务熟、技能精的网格员队伍,履行好宣传员、信息员、管理员、服务员、监督员、联络员等职责。每年组织网格员分批轮训一次,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平台技能操作培训和各职能部门延伸进网格事项相关政策的讲解,提高网格员电子信息化平台的实操能力和政策水平;
邀请经验丰富的社区民警、调解员、网格员、巡逻队员作经验交流,分享典型案例,以点带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制定加强和完善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措施,细化任务步骤,明确责任分工及进度要求。村主干亲自推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网格化是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引导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网格化工作。
(二)统筹有序推进。各职能部门、各村要树牢“一盘棋”的思想,统一思想、端正认识,把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一件要事来抓,使之融入日常、服务实战。要杜绝被动应付、走马观花的心态,防止工作“一阵热”;
要将当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世中运”安保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扑下身子、沉入网格,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精准、高效、有序。
(三)严格督导考评。镇组织办、综治办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各村工作督导,了解情况,协调推进;
并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和示范点培育情况纳入部门、绩效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