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至30日,安徽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1月9日反馈了督察意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四大类68个整改任务,细化了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验收单位、分管市领导以及整改时限,“清单式”管理,“压茬式”推进,“销号式”整改。截至目前,整改方案明确的68个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53个,其余15个正在全力推进整改,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站位,扛起责任,坚决抓好反馈意见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汇聚整改合力。成立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40余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实地督导问题整改工作;
分管负责同志现场督办,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都必须管环保”,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市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了市领导联系县区环保整改核查制度,完善了工作调度、信息报告、督查督导、整改销号等多项整改机制,动态管理,清单销号,以责任压实倒逼整改落实。同时,严格责任追究,针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5个问题线索,按照省环保督察相关要求,对20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1人、其他干部5人。
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力促环境质量改善。坚持统筹兼顾,将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边整改边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2019年度,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0.8%,位列全省第三;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7.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5.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
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3个国控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表水水质位居全省第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全力以赴,以改促治,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战略位置,研究制定《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实施方案》,着力构筑沿江“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重点实施“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促升级、创品牌、统规划、强机制”十大行动,全力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样板。
二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围绕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大力实施“百日攻坚”、秋冬季综合治理、12月中下旬攻坚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四尘”“四烧”“四气”,组织实施省级重点项目16类217项,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完成3家钢铁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15家水泥化工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城市面源扬尘综合治理和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盯长江**段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组织实施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68个,已建成19个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市三水厂取水口及配套供水设施迁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西湖、枞阳县2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6%,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
四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全市1565个农用地点位详查和191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建立并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完成65家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面启动,固体废物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无废城市”试点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五是坚决抓好生态修复治理。编制了《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出台了《**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全市沿江两岸植树造林和沿江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一江两岸港口岸线整治项目180个(54个码头、126个非码头设施),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507.22平方公里(占比17.35%),湿地保护率达55.69%,森林覆盖率达24.93%,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健康发展。
六是不断完善生态治理体系。按期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大气、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全力推动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现代化幸福美丽新**绿色发展、生态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紧抓住省环保督察交办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整改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牢牢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整改决心、更硬的整改措施,坚定不移地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二)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抓好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对要求2020年完成的问题,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推动,其他责任单位密切配合,验收单位主动督办指导,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开展整改“回头看”,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梳理,逐条核对,确保每条措施落实到位、每个问题有效解决,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围绕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主动消除环境隐患。
(四)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立“三线一单”环境管控体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深入推进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防联控,完善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用最严格制度、最有力举措保护生态环境,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