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财务审计整改报告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市级预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市政府财务审计整改报告范本(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市政府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缴20xx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xx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xx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xx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