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整改要求
(一)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提出的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
1、政治站位水城县民政局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未开展具体工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2、组织建设市县两级组织、民政部门对软弱涣散党组织和村“两委”成员背景审查处理滞后不力,普遍不掌握排查情况,未及时开展后续处理工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11月7日市扫黑除恶交叉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
1、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完善台账登记;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2、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排整顿工作;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3、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及工作资料收集,特别是村“两委”成员背景联合审查的调度情况;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4、加强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加大文件学习力度;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5、加强重点监管领域、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二、整改情况
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反馈的问题,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中共六盘水市民政局党组于11月9日第20次会议研究通过六盘水市民政局深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实施方案,经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市民政局于11月21日正式印发该整改方案;
于11月30日下发六盘水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和情况调度。截至目前,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取得以下初步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原来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重新调整成立了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把县区民政局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水城县按照要求开展了整改,上报了资料。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市民政局党组经常性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和每周职工学习扫黑除恶文件精神制度,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深化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调研指导基层工作。六枝特区牛场乡将“坚持‘打早打小’的方针,绝不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做大做强”的宣传挂图张贴到了村组里面,盘州市金秋居委会将“盘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张贴到了易扶搬迁安置社区公开栏上、翠屏居委会利用led显示屏公布“盘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钟山区戴氏牙科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红桥新区双龙社区服务中心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坚决打击插手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的字样,等等。四是开展背景审查。指导督促县级民政部门联合组织部等部门形成联合审查机制,完成全市872个村、居(其中村726,居146)6305人的背景审查工作,经认真审查,“两委”人员中有38人曾受刑事或行政处罚,目前已有29人被调整撤换。五是管理社会组织。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予以撤销,已撤销两年未参检社会组织53家;
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由民政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详细摸排,截至目前,处理各类举报线索4条,劝散非法社会组织3家。
三、下步打算
进一步推进建立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日常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联络员;
进一步抓好自查整改情况总结报告工作,对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以及11月7日市交叉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进一步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图片、简报、信息、总结、报告、台账等工作资料。
(篇二)
县委组织部
为了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根据陇组发〔2019〕158号文件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强化党建引领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六项措施〉的通知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据“六项措施”,扎实开展了“五个再一遍”和“三个大起底”活动,针对脱贫攻坚包抓帮扶的河北镇白石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全体党员有无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结合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政策宣传工作的开展,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村入户走访排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等形式,重点排查了村班子成员是否有曾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突破“五选八不选”要求的情况,排查党员干部有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排查群众有无政策不知晓、矛盾纠纷未化解、积案冤案未了结、遭受暴力欺压威胁的情况。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我局成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阶段性工作安排。同时指导包抓帮扶村抓好村级扫黑除恶监督长效机制的完善工作,从源头上消除涉黑涉恶问题在白石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全体党员中滋生的苗头。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结合今年7月初迎接国家扶贫办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检查,我局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到村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向白石村全体党员及村干部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分析研究村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点、面临形势、目标任务,并帮助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斗争的号召力、影响力、动员力,我局还向村民印制发放了扫黑除恶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一是严把关口。严格审查了村干部及预备党员人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口”,防止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县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规定,认真排查、做好梳理,对排查发现行业领域的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监管,坚决铲除涉及民生领域特别是基层政权方面的黑恶势力,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监督。指派我局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发挥民主评议作用,规范村委会成员用钱用权行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防止村委会及其成员“作恶”和“变黑”。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政法委、组织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完善监管制度措施,推动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加强与组织和政法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发现的有关线索及时上报组织,坚决防止涉黑人员进入村两委。认真核实参与人员有关资料,对有问题的人员进入选举程序的及时予以劝阻,对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的及时与政法部门沟通联系,加强配合联动。
四、发动群众,彻底清查。
为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平台作用,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
一是指导村两委会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
二是有计划地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向村民讲清楚涉黑涉恶、贿选等问题的巨大危害和处理结果。
三是引导村民把扫黑除恶等方面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帮助他们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举报通道安全、畅通。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守责,坚持定期研究白石村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生成。
截止目前,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帮扶包抓村白石村扫黑除恶专题会议3次,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群众213户806人,对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全体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并听取了村两委会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我们深入排查,暂未发现白石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党员有涉黑涉恶涉伞问题,村班子成员中没有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没有突破“五选八不选”要求的情况,党员干部没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群众对扫黑除恶政策知晓率普遍较高,不存在矛盾纠纷未化解、积案冤案未了结、遭受暴力欺压威胁的情况。
(篇三)
市扫黑办
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乱象方面开展城市管理乱象治理,现将**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乱点乱象治理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市城管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区)城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市城管局10余次召开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市县(区)城管系统会议,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了保证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市城管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印发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城市管理系统关于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社会乱象治理整改工作方案,同时市城管局与各局属单位签订了扫黑除恶责任书,与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签订了扫黑除恶承诺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社会乱点乱象治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治理氛围。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我局根据**市扫黑办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攀扫黑办〔**〕20号)要求,结合城市管理领域的行业特点,利用户外广告、led显示屏、单位广告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城区机场路路口大型户外led显示屏、单立柱广告等,大范围、高密度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口号的宣传。滚动播放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公告、宣传图画、标语口号10余条,在城市主要街道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机关办公楼、公园等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50余幅,海报500余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便于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扫黑除恶知识,市城管局制作了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手册,手册包含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城管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责任分工等内容,方便干部职工学习,提高认知能力,增强扫黑除恶社会乱点乱象治理意识。
(三)全面摸底排查、开展乱象治理。
市城管局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12319)、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现场检查等渠道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一是在市容环卫领域,对在环卫作业市场化招投标、环卫作业日常监管、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垃圾处置管理、渣土运输等方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二是在城镇燃气管理领域,对燃气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收费服务、垄断非正规燃气供应,禁止正规燃气进场等方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在市政管理领域,在市政行政许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日常监管等方面开展线索排查;
四是在园林绿化领域,摸排绿化类行政审批、园林绿化管养项目招投标、日常管理养护等方面的涉黑涉恶线索;
五是在城管执法方面,对暴力执法、暴力抗法、充当保护伞等方面进行排查。在乱象治理过程中询问管理服务对象及群众
250余人次,调查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及城管执法人员80余人次,截至目前,市城管局共排查出涉乱线索1条。
在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社会乱象治理工作中,市城管局出动执法车辆266余台次,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清理乱摆摊设点1330余个,店外占道经营796余起,拆除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6块约250平方米,清除小广告1570处(张),违规横幅广告47条,制止散发各类小广告62起,城市乱象得到有效管控,治理成效明显。
(四)加强部门沟通,做好信息报送。
根据省住建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数据、资料汇总报送工作。为此,我局积极与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协调,加强部门合作,认真开展数据统计、月报和总结报送等各项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城管局扫黑除恶工作台账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规范资料管理。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为深入了解全市城管系统扫黑除恶情况,我局成立扫黑除恶督导检查工作组,分别对各县区城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4次督导检查,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线索排查情况、资料建档、归档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专项斗争工作也提出了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乱点乱象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县区城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相关工作内容了解不透彻,理解不清晰,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定性不准确;
二是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排查不细致不深入不全面,线索排查有限;
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参与率和积极性不高;
四是资料收集建档不规范,工作开展印证资料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七五”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城管系统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一步提高城管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强化知识学习。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深刻领会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局意识。三是深入线索排查。市、县(区)城管部门,再添举措,继续开展深入细致的线索排查工作,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联合开展以乱张贴户外小广告为重点的乱象深入排查治理工作。四是畅通线索举报。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发现、处置一体化机制,结合12319、12345城市管理热线(城市管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畅通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排查、甄别移交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提高扫黑除恶乱象治理的工作效率。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乱象治理。城管部门将会同住建、公安等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乱象治理工作,加大对城市管理领域方面乱象的治理力度,依法打击查处城市管理领域方面的乱象行为,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障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市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扫黑除恶督导检查工作组继续开展对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部门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乱点乱象治理各项工作,打赢这场斗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