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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日常督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2-12-29 11:35:04 来源:以智范文网


同志们: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部署,压实创建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督导,建立“三色”(白色、黄色、红色)督办单制度,通过强化督导问责措施,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执行力。围绕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日常督导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督导机构职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抓好日常督导具体工作;
抓好督导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工作;
负责实地督导工作,做好“三色”督办单的开、收、消、转工作;
做好督导工作的文档收集整理、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
做好督办问题的交办工作,并对创建工作落实中存在典型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组织保障工作组工作职责: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做好相关文档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
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日常督导工作对象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XX工贸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驻保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

二、进一步明确督导内容方式。督导的内容为“三看”,一看行业责任落实情况。主要看各责任单位是否按照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地点位的改造提升、相关活动的组织开展、网报材料的报送,以及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干部职工或本社区居民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等。二看属地责任落实情况。主要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XX工贸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乡镇(街道)是否强化属地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创建工作基本情况,落细落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三看挂包责任落实情况。主要看网格挂钩领导是否按照市委、政府要求履行挂包责任,挂钩单位有没有定期到网格社区帮助开展创建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导形式上要采取常规督导。实行“每周一督导、每周一报告”制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按照分工安排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督导,建立文明创建日常督导工作长效机制。专项督导。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或阶段性工作需要,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抓突出问题,查关键环节,解决影响创建工作的问题。随机督导。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随机对问题反映集中的区域或部门,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指标,进行随机督导,及时发现解决日常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实地查看。按照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要求,到实地查看点位建设情况,到单位查看测评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报送情况。要进行个别访谈。对各责任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访谈,重点查看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以及本单位本领域本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等方面的了解掌握情况。要进行模拟测评。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两项开展模拟测评,客观、全面地了解掌握各单位各领域现阶段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要进行问卷调查。深入社区、责任单位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当地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满意率,以及意见建议。

三、进一步明确督导结果运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责任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一事一单”的原则下发督办单,责令其限期整改。其中:对在督导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予以现场督促指正;
较为突出的问题或现场督促都未整改的一般性问题,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第一次派单,下发《交办通知》白色督办单,责令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经发现报送问题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人员签字验收合格后作销号处理;
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经报送问题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人员签字认可后,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第二次派单,下发《工作提醒通知》黄色督办单,对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交由组织保障组按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经发现报送问题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人员签字验收合格后作销号处理;
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经报送问题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人员签字认可后,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第三次派单,下发《督办通知》红色督办单,交由组织保障组按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将责任单位存在问题及限时整改情况报市级分管领导。要对受到约谈或问责的责任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中按有关规定扣减分值;
是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校园的,向授予其称号的机构建议给予停止荣誉称号一年或撤销荣誉称号处理。要对受到问责的责任人,取消个人当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明确督导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督导问责工作人员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明确责任、精准发力,强化监督,从严问责,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把认真排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创建工作落实作为督导问责的首要任务,切实在严督实查和推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把督导成效体现在解决问题上。三要严肃工作纪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开展督导工作,不违规操作、不弄虚作假,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督导工作公平、公正。四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编发简报、督查通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和发现的重大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并通过媒体宣传,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