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18号文件要求,以及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和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一、工作目标
(一)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矿山安全基础得到进一步强化,矿山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高;
(三)预防和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对安全生产做到:有机构、有制度,日常对隐患有检查、有治理。
二、检查时间
**年12月1日至**年12月30日。
三、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周武斌
副组长:唐国生、陈抒铨
成员:周建新、刘曦明、肖海龙、黄前锋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
是否吸取近期国内一些地方接连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是否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监﹝**﹞65号),《郴州市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精准化监管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郴安监发〔**〕10号)的要求,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强化重大风险防控管理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细化工作方案,推动治理工作开展.
(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1.地下矿山。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严禁独头开采;
是否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严禁擅自停开主扇风机和擅自停开局扇;
是否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45分钟的自救器,并按入井总人数的20%配备备用量,所有入井人员随身携带自救器;
是否按规定进行风质、风量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是否及时填绘与实际相符的矿山采掘工程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图纸;
井下防治水患、防中毒窒息、防矿井坍塌、防火灾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矿山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完善,监测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井下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是否在未批准区域组织生产、建设;
废弃的井巷、硐室、采场和盲巷是否按要求采取封闭或封堵措施;
有采空区的矿山是否对采空区进行详细调查,并编制治理方案。
2.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
是否按要求采用中深孔爆破,是否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作业,页岩矿山是否实行无爆破作业方式的机械挖掘、铲装作业;
存在断层、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的矿区是否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警戒范围内是否存在有未搬迁的民房和重要设施.
3.尾矿库。是否按设计放矿、筑坝,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是否符合要求;
排洪、排渗设施建设是否达标,运行是否可靠,排洪(排水)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排洪(排水)构筑物是否出现堵塞、坍塌;
坝体是否稳定可靠,坝体是否存在变形、裂缝、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现象;
是否限期消除病库安全隐患,严禁危库、险库生产运行;
企业与地方是否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应急装备和物资及应急演练是否到位;
达到设计坝高是否按设计及时闭库;
是否落实闭库和回采安全管理措施。
(三)停产复产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长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5号)要求,落实停产停建期间的安全技术方案及专人值守、应急抢险等措施,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复工复产前,要认真排查整治隐患并按程序申请复产复工验收,未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一律不准复工复产。
五、检查要求
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非煤矿山实施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严格执法,该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及时停产停业整改
为深刻吸取****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电力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共**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决定从12月3日至12月31日,对全县电厂(电站)尤其是电力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检查全面、整改到位、监督严格、效果突出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电力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彻底整改,消除安全生产各类隐患,进一步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这安全大检查,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安监局、经信局、县发展与改革局、住建局、电力、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分管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为加强对全县电力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检查内容
1、电站区域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办公区),有无习惯性违章、有无重大不安全因素。
2、应知应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知识及隐患排查的掌握程度,作业人员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危险源防范措施的掌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5、目前现场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措施是否能满足安全需求。
6、严格排查高空作业人员对安全带的使用情况。
7、检查施工现场有无交叉作业现象。
8、检查现场脚手架的稳固性及安全性。
9、检查现场动火点是否落实了防火措施,现场消防设备的配备是否合理有效。
10、检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现场危险源的防范措施。
11、根据安全生产的原则,检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2、检查今年冬季安全大检查以及安全性评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企业先行自查,然后由检查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五、时间安排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12月3日-12月10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检查、整改阶段(12月11日-12月25日)。对照问题落实整改,能够整改的安全立即整治,未能够及时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整改及总结阶段(12月25日-12月31日)。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
3、落实责任,自查自纠。各企业要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4、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吸取“11.19”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文旅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按照**及**市安委会要求,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责任落实,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排查和治理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督促检查全市各涉旅企业落实旅游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及相关涉旅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旅行社安全管理方面
1.1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旅行社违规租、使用无营运手续或达不到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运送游客,且未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2旅行社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1.3旅行社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1.4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旅行社管理人员及导游员能否熟练掌握旅游安全常识和《山东省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按规定上报事故;
1.5旅行社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旅行社责任险制度,确保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
1.6旅游合同不规范、未按合同规定线路行驶,旅游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酒驾、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
2、星级饭店安全管理方面
2.1特种岗位无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空岗的;
2.2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
2.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2.4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的;
2.5食品采购、加工、储藏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的;
2.6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3、a级景区安全管理方面
3.1防火、防盗、防坠落、防食物中毒,设施、设备不完善的;
3.2安全提示、警示标志不醒目,旅游景区安全巡查、定点巡护等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3.3在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公告或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仍接待游客。
3.4景区经营者对安全设施设备没有定期检验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
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查找不足,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2、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深入一线,广泛发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不发生安全事故。
3、严肃责任追究。要积极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抗拒安全检查等行为的有关涉旅企业单位,要坚决纳入“黑名单”,对于出现旅游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全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全市各邮政、快递企业:
近日,全国一些地方先后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邮政行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皖邮管传﹝**﹞1号)要求,确保邮政行业安全稳定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邮政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大检查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邮政管理局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
二、工作目标
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邮政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做到人人熟知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做到人人熟练掌握行业安全生产技能。二是要进一步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以及收寄验视制度。三是要进一步强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生产运输车辆管理,防范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行业平稳安全。
三、检查范围
全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包括营业、分拣、运输、投递等各个生产环节,尤其是人员比较集中的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场所、员工生活区等部位和运输车辆等易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设备。
四、检查重点
(一)企业是否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基础工作是否扎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是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企业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生产设施、设备是否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是否定期进行检测。企业配电设备的管理是否符合用电安全管理的规定,是否按负荷配置电力线路,用电设备是否超负荷运转。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邮件、快件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制度,是否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修并随车配备消防设备,邮件、快件运输是否存在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或无证驾驶的情况。
(三)企业生产作业场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齐并定期检查维护。企业生产作业区是否与其他危险源保持安全距离。企业办公区、员工生活区是否与生产区分开,并实行物理隔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企业生产作业区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现象。企业生产作业区的安全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能保障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邮件和快件疏运,以及消防车辆的进出。
(四)企业生产作业场地是否安装录像监控设备和防盗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转。监控设备是否实现生产作业区域全覆盖,是否做到24小时不间断,监控资料是否能保存30天。企业是否建立和认真执行安全值班制度,防止盗窃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企业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面单是否加盖验视章。对信件以外的其他寄递物品是否当面验视,对拒绝验视和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是否坚持不予收寄。在分拣、运输或投递环节发现的危险物品是否立即停止处理,并移至专门区域存放,防止发生危险品泄漏、污染等公共危害事件。
(六)企业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企业是否瞒报过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是否制定冬季防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服务阻断专项预案,是否组织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企业员工是否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发生安全事故时,企业员工是否都会安全正确使用消防等安全设备,做到能进行基本自救。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马鞍山市邮政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局成立邮政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杜昱任组长,伍卫东任副组长,张跃华、季学锋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和组织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六、检查步骤
本次检查从1月开始,到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互查互评、市局检查、通报整改和复查处理六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2日前)
召开全市邮政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议,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邮政行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部署我市邮政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1月12日-1月18日)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并于1月底前报送安全大检查工作自查表(见附件)和自查整改报告,自查整改报告要反映自查出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互查互评阶段(1月19日-1月31日)
组织企业开展互查互评工作,划分若干片区,抽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互查互评工作小组。根据检查重点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互查互评,并将有关情况整理报告市局。
(四)市局检查阶段(2月1日-2月10日)
市局对全市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特别要对互查互评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和近一年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监督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各环节的管理。
(五)整改通报阶段(2月11日-2月22日)
对市局检查中发现仍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在全行业中通报。
(六)复查处理阶段(2月23日-2月28日)
整改期满后,市局组织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立案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邮政企业和各快递企业要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部署动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二)建立行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市邮政企业和各快递企业应于1月18日前将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名单报市局备案。市局将建立市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短信群发平台。在本次大检查中及业务旺季期、重要节假日、较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时段、重要时节,由短信平台在第一时间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指令和安全警示、宣传教育等信息,及时发送到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手机上。
(三)深化宣传发动。市局将印制一批安全宣传贴发放给企业,市邮政企业和各快递企业要利用这次大检查的契机,采取张贴安全宣传贴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管理从我做起”的氛围,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切实真查真抓真改。各单位要全面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企业自查及互查互评阶段发现的安全隐患,市局检查阶段前已完成整改的,将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复查处理阶段仍未完成整改的,将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上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