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业作为从事资金融通的产业,在现代经济中具有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的基础性作用。做强做优做大金融产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紧扣“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产业自身发展”两条主线,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到2025年。
过去五年,是金融办成立以来各项工作全面展开的五年,也是区金融业快速发展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全区金融系统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营造良好的中小微发展金融环境,金融供给总量不断扩大,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深入,金融体系不断健全,金融生态不断优化。
(一)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20上半年,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5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94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比“十二五”末增长44.1%和25.35%,实现金融业增加值0.89亿元,占全区服务业增加值的6.3%。
(二)金融服务体系日趋健全。“十三五”期间,引进保险分支机构6家,评定信用乡镇6个、信用村48个,全区新增三农终端和便民服务点131个,建成乡镇农金站7个、农金室61个,实现了61个行政村全覆盖。
(三)企业挂牌上市逐步推进。截止“十三五”末,累计培训企业80余家,助推全区45家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实现股权质押融资2.3亿元。
(四)金融创新不断深化。在涉农企业融资抵质押方面主推“三权”抵押贷款,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产权等在涉农贷款中充分发挥作用,“十三五”期间,累计投放“三权”抵押贷款504笔,4560.7万元,主要以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为主,解决企业、农户融资担保难题。
(五)金融生态持续良好。“十三五”期间,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高,全区打非、风控工作基本实现了常态化、机制化。加强了对辖内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两手抓,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工作,持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未来五年,经济发展将进入中高速、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金融必须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发挥自身优势,抢抓发展机遇,实现跨越发展。
(一)发展金融产业是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实现“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十四五”期间,要紧紧抓住“互联网+”的重要发展趋势,运用多种手段开辟各类渠道,开发新的产品,实现金融创新发展。要统筹协调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业态的发展步伐,努力实现互利共生、和谐共赢。要继续深化普惠金融发展,丰富合法的理财通道,着力增加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金融改革的成果。
(二)发展金融产业是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三去一降一补”。结合实际,要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企业“去杠杆”。要创新绿色信贷,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授信,压缩退出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贷款,支持企业“去产能”。要大力推进农村综合产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发挥农村居民在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作用,支持房地产“去库存”。要做强做大金融产业,构建组织完善、竞争有序的金融产业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充裕的信贷资金有效供给,降低贷款利率浮动比例,规范金融机构收费,支持企业“降成本”。要强化金融政策制定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金融领域的制度供给、制度结构,支持金融业“补短板”。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宗旨,在中央、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指引下,以促进金融服务现代化、普惠化、便利化为目标,以市场化为导向,统筹发展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传统金融业态与新兴金融业态,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激发金融创新活力,防范金融运行风险,为金融与经济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力争到2025年末,在全区基本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竞争有序、风险可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补齐短板相结合,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紧扣“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金融产业自身发展”两条主线,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培育金融新兴业态,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完善金融产业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有效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全区本外币存款余额超2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超136亿元;
金融业增加值超2亿元,占服务业比重的10%以上;
挂牌上市企业数量超60家。基本形成金融实力雄厚、区域布局合理、组织体系健全、市场功能完善、行业发展协调、金融运行稳定的金融产业发展格局。
围绕“加大资金要素供给、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及防范处置金融风险”等方面展开,努力将金融业培育成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的能力。
(一)加大资金要素供给,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扩大金融供给总量。强化考核,优化服务,完善财政性资金“贷存挂钩”考核制,实行“多贷多存、多税多存”,鼓励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更多信贷规模,激励金融机构扩总量、调结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有效信贷支持。引导保险资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深入挖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信贷潜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二是优化金融要素投向。充分发挥银行主力军作用,重点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等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小微企业有效信贷投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积极衔接各金融机构,主推“三权”抵押贷款,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产权等在涉农贷款中充分发挥作用,解决企业、农户融资担保难题,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助推我区“乡村振兴”战略。
(二)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提升我区经济实力。
一是积极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加强与股权交易中心的对接,走访区内企业,建立拟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强化宣传培训,按照挂牌上市标准,培育我区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目前我区挂牌企业42家,在这些企业中再次筛选几家优质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争取在新三板上市1家,科创板上市1家。
二是积极衔接股权交易中心,组织区内企业参加挂牌上市培训会,为企业树立融资意识,提高融资效率,改进资本结构,促进企业发展。
(三)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深入实施普惠金融工程。强化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普惠水平。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市金融办的沟通对接,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成功经验,加强与金融保险机构的协作,进一步推进我区农金室的规范运营,督促各乡镇高度重视农金室的建设运行工作,因地制宜的引领各村农金室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金融惠农政策宣传及农业综合保险承保等工作。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室的金融业务水平,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打通金融服务农村的“最后一公里”,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是创新建设农村金融要素市场。探索农村综合产权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强化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三信”工程建设,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模。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普惠金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金融知识水平。
三是大力推进绿色金融试点。探索绿色金融的体制机制,完善绿色信贷体系,积极支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项目和服务。支持传统企业依托科技创新实现转型升级,促进传统产业形成绿色新业态。
(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畅通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搭建好政府服务平台。把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着力点,加强政银企交流,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服务职能,打通融资壁垒,破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构建各主要部门信息共享的合作平台,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银政企对接会,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是创新政银企合作新模式。开展“引银入企、引企入银”双向对接活动,通过政银企现场对接,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提出方案,加大对企业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通过项目推介会、重点企业调研、一对一服务等多种措施,抓实、抓细、抓好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五)破解贷款“担保难”题,服务地方经济。
一是健全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导、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着眼引进省级担保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对接省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争取更多的银行贷款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并积极协调争取金控集团分公司在区设立分公司。
二是着眼重启区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积极筹备重新启动我区政策性担保公司,计划由再就业担保中心承担此项业务。
三是着眼规范民营担保机构发展。我区现有民营担保机构一家,积极对接该企业,盘活资金,发挥好担保机构的作用。
(六)积极推动创新,实现金融服务新突破。
一是险资入企实现新突破。积极对接我省各保险公司,利用保险资金额度大、期限长、来源稳定的优势,支持我区小微企业的发展,使保险业成为实体经济资金最稳定的供应者。与银行、证券、信托和基金不同,保险资金更倾向于收益稳定的长期投资和流动性较好的短期投资。
二是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由于经济形势持续低迷,转贷压力逼迫企业走入绝境,需要先行还款才能续贷。中小企业转贷基金由政府牵头,同时撬动社会资金参与。转贷资金到位速度非常快,基本周期只有传统过桥业务的1/3,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项金融制度创新,积极引进或成立转贷服务机构1家。
三是开展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办法,增强信贷投放和服务能力。探索开展银行“首贷率”指标考核,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发放比例。加大金融工具的创新,灵活融资放贷,简化办理流程,服务地方经济。
(七)切实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守住金融风险底线。
一是始终坚守金融风险防控底线。始终把防范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提高辖内金融机构和组织风险管理水平,促进辖内金融机构合规、有序发展。
二是健全理顺金融风险监测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监管部门监管政策和年度工作安排,加大风险监测分析和现场检查力度,提高监管有效性,完善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金融风险状况。
三是持续强化非法集资防范处置。着力完善政银企风险处置合作机制,明确各相关单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流程和措施。
四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清理整顿。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坚持清理排查与依法打击相结合,重点对投资理财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逐步消除滋生非法集资的土壤。
五是规范完善金融领域监管制度。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善和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推进金融监管协调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
六是充分发挥综合防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监管部门行政措施的前置引导和规制作用,加强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加强刑事、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把握好工作的尺度、力度、范围和时机,坚决防范处置风险。
七是大力推动信用惩戒体系建设。推动信用环境建设,加大非法集资、反假货币的宣传力度,维护区域金融秩序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对金融产业发展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全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事项。主动加强与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对接联络,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推动金融创新发展的合力。
(二)加强政策激励。争取省级及以上各种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在先行先试。完善金融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通过区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全融要素保障、全融产业发展及企业挂牌上市等重点领域的扶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三)加强人才引育。在大力开展金融产业活动中,更加注重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全力引进金融领域专家学者。深化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金融人才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考核引导。每年出台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调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的创造性,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继续营造经济、社会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