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三个一以贯之”和“五个过硬”,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全面提高我局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我局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重视、统一、务实的要求,立足于就业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活动,教育就业工作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明确各科室职能,推进就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我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持续稳定的推进就业的稳步发展,力争各项工作走到前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实施“五四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实践,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实干善成”的小高陵精神,立足新的起点,从更高的站位、以更大的决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湟源提供有力约法治保障。
按照“适应的保留、过时的废止、需健全的修订或重新制定”的原则,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
1、对于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当前就业工作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本单位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2、对于所执行文件已经不符合就业工作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不相符合,不适宜于管理要求,应当予以废止。
3、对于所执行文件的部分内容不合时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适宜于管理要求,依照有关规定程序予以修订、完善。
4、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断层”和“空白”,依据管理权限,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5、对于已经梳理和修订完成的规章制度要理清目录汇编成册,及时向社会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就业工作信息,有效发挥其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本局依法对各科室与培训中心、职业介绍所、小贷中心的部门职能、内设机构、配置人员和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科学界定职责,优化资源组合,提高管理质量和办事效率。
1、理顺科室之间的职能关系。对局机关科室和经办大厅的工作职能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梳理,尤其要对交叉重复和职能不清的进行专项集中清理。通过清理,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能、法定权限和责任,理顺科室之间的职责关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责任。按照主体、范围、权限、内容法定的原则,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坚决杜绝权限不明,设定权与规定权、实施权不分,自行设定并自行实施的行为。
2、理顺科室内部的职能关系。各科室要围绕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实施,进一步理顺各科室内部的职能关系,对现有内设机构进行整合和规范。一件事情尽量由一个内设机构办理,以明确责任,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科室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一次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方便群众的原则,减少内部工作环节,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提高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1)根据本县“七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本单位“七五”普法的筹划与实施,要制定明确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2)成立本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有健全的管理和权责制度,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要做好普法经费的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确保本单位普法工作有必要经费。
(2)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计划总结等有关资料。
(3)建立本单位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建立人员花名册,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市县普法骨干培训。
深入学习《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七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要面向全系统、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劳动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局职工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科学履职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增强我局管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2)认真组织本局各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全县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参考率达到95%以上。按要求建立学法档案,保证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做好依法履行本单位职能的同时,每月通过宣传栏积极宣传《劳动法》等与劳动就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贴近群众和现实为依托,以涉及就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利用日常宣传和专门宣传两种手段相结合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2)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传播手段,积极投稿,大力提高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
(3)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储备文字图像宣传资料,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本局根据《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业务流程进行职责分解,执法依据梳理,通过建立明晰的就业工作流程图等工作,形成科学的、书面的执法责任制度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执法责任明确,执法过程合法规范,追究责任有据可循。
制定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落实或超时办结各项决议、规定的,对日常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对日常工作中或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