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致力于救灾救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人道主义工作。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关于推进红十字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基础,推进新时期红十字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因此发起推进全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
按照“五有”标准(即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或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大力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力争到2024年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建会率达到60%,村(社区)红十字会建会率达到20%,其它领域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稳步发展。其中,卫健部门2020年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基层红十字会,争取实现全覆盖;
教育部门2020年在学校建立基层红十字会达到50%以上,争取到2021年实现全覆盖;
争取爱心企业、爱心组织支持,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积极作为的爱心企业、爱心组织中推进基层红十字会建设,确保2020年建立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红十字会至少2个以上。
(一)筹备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成立红十字组织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筹备组),分别由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的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向县红十字会提出成立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红十字会的申请,并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选。
召开成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大会
参会人员:1、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的各部门群众代表;2、理事候选人。
(三)填报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审批表,上报县红十字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