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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十四五”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7 18:45:08 来源:以智范文网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四个强区、建设美好的关键时期。正确研判形势、准确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省、市有关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底线思维,着眼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科学提出全区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总体(发展)规划。总体(发展)规划是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编制全区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十四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五年。

(二)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投资的依据。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园区,要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研究提出确需编制的专项规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启动编制。重点专项规划报经区政府审定后由区政府印发。一般专项规划,由区直有关部门提出并负责编制,经区政府同意后,根据实际需要,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或规划编制部门自行印发。

(三)编制乡镇规划。各乡镇“十四五”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同级人代会审议批准,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备案。乡镇规划编制进度以及规划中的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资源开发项目、重要规划目标和指标设置等要与全区规划进行有效衔接。各乡镇专项规划可根据本实施意见自行确定。

(四)前期课题研究。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领域和重大问题,提出一批前期重点研究课题,努力形成一批战略性、专业性和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为提出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编制专项规划奠定基础。

同时,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于2020年底前将终期评估报告经区政府审核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发展改革委。

三、进度安排

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1月底)

1.组织开展前期研究。全区启动规划前期重点课题研究工作,11月底前完成重点课题研究成果。

2.加强重大项目和政策谋划争取工作。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有关部门、乡镇、开发园区提出希望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的初步考虑(包括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经区政府同意后,于10月底报市发展改革委。

3.起草形成基本思路。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有关部门开展基本思路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召开专家咨询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审。

4.组织开展区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区各有关部门、乡镇、开发园区于10月上旬将需要编制的区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同意后启动编制工作。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各类规划,需报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规划编制阶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

1.形成规划纲要框架。围绕重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可采用与规划编制单位联合调研的方式,就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举措及政策导向开展调研并研究论证,在规划思路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

2.召开区发展规划专家咨询会议。结合影响和制约本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瓶颈难题,对规划纲要框架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3.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区委关于编制“十四五”建议出台后,开展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2020年10月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部门及公众意见。

4.同步编制乡镇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各乡镇开展乡镇规划的编制工作,乡镇规划的编制可参考本实施方案。各项规划的编制责任部门分别开展专项规划的研究起草和公众意见征询,并根据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对规划编制的最新要求进行深化完善。乡镇规划要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初稿,10月正式提交乡镇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初稿,原则上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三)审议发布阶段(2020年12月)

1.做好衔接论证工作。规划纲要做好与国家、省、市各类规划衔接工作,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邀请专家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并大范围征求意见建议。

2.区人大审议发布规划《纲要》。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审核并修改完善后,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式文本,于2020年12月正式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由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3.区政府审议发布各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2020年12月底前,由区各有关部门完成区级规划报审程序,经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名义发布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区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区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实施和评估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区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区“十四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区各有关部门、乡镇、开发园区要把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的工作机制,高水平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强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部门之间强化分工协同,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注重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发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
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选择相关机构智库参与研究,确保工作质量效益。

(三)加强工作创新。要按照政府与市场的新定位,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积极适应形势变化,顺应各方面对规划的新期待。注重从规划的性质和功能定位、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规划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用改革创新的方法去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着力在新理念、新路径、新政策、新举措上下功夫,使“十四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

(四)有序推进编制工作,强化要素保障。要抓好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区各有关部门、乡镇、开发园区要根据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严格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基本程序,要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开展工作总结。要强化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保障,区各有关部门、乡镇、开发园区要精心挑选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加强规划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提高规划编制的水平。要加强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及时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