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我们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背道而驰,不仅仅是作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对此,佳木斯市纪委监委集中开展村看乡、乡看县、县看市“以下看上查问题”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收集问题,对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进一步提出治理对策。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
一是从“邀功请赏”到“避责推责”。一些领导干部从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变成了“退避三舍”的“保险观”,思想趋于保守僵化,热衷于“责任下放”或“责任上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些干部认为“少干少出错、不干不出错”,遇到困难和矛盾不担当、不负责,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凡事都要上级拍板、批示,出了问题与己无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致使领导研究来研究去,群众跑来跑去。一些部门和干部缺乏脚踏实地、身体力行的态度,用“责任状”做“挡箭牌”,直接“转签”上级的责任书来代表“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状变成自己免责的“护身符”。一些干部落实工作喜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向下转嫁责任,导致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各种检查、评比,“两眼一睁,忙到熄灯”“白加黑,五加二”成为工作常态,即使有心也无力抓落实。一些部门将发文、开会作为落实工作、压实责任的手段,虽然按照要求,减少了正式发文,但在执行中搞变通,利用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渠道下发文件仍不在少数;
有的部门没有认真领会上级意图,没有考虑基层实际,对没有要求开的会随意开,可开可不开的会必须开,要求要开的会扩大范围开,导致会议过多、过长,层层增加基层干部工作量,基层干部陷入“被参会”“被听会”“陪会”的问题。这些“机械式”“填鸭式”的会议,浪费了基层干部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二是从“不作为、乱作为”到“假作为、不实为”。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只求不出事,宁肯不做事”的原则,过去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在是“不要好处,但也不办事”“不贪不占也不干”,感觉是“官不聊生”,把“廉政”与“有为”对立起来,从而出现各种不愿为、不想为、不肯为的“为官不为”问题,各种懒政庸政怠政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干部队伍中滋生和蔓延。比如,2018年春节前,在佳木斯市前进区工会“两节送温暖”帮扶救助工作中,前进区园林社区居委会主任庞某身为审核人把关不严,失职失察,致使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得到了救助,受到了政务警告处分。
三是从“管卡压”到“推绕拖”。以往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得到了扼制,但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依然难办。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些部门互相推诿、绕道而行、久拖不办,尤其是面对需要冒险、得罪人的事,能推就推,能绕就绕,能拖就拖,存在“推绕拖”“隔热层”“中梗阻”现象。比如,2017年11月,桦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李某和干警王某在办理该县石头河子镇林河村村民王某承包林地被毁案件时,以雪大无法勘查、案件特殊为由先后2次延长办理时限,2018年4月18日调查终结,拖延到2018年4月26日才将调查结果向村民王某反馈。在此期间,村民王某不断在互联网上投诉,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2018年8月,副局长李某和干警王某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局长张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实际上是一种新形式主义,也是“新衙门作风”,因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是容易解决的“面子工程”,甚至是一种免责的工具,而事好办则是需要付出艰辛努力而取得的实效。不办事,就是不解决问题,就是最大的形式主义。
四是从“痕迹主义”到“制度形式主义”。许多地方存在重“痕”不重“迹”、留“迹”不留“心”问题,将“制度建设”变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好的“遮羞布”和“挡箭牌”,重制度要素、轻制度体系,重制度形式、轻制度内容,满足于制度贴在墙上、写在纸上、挂在嘴上,表面上制度建设热热闹闹,实际上因不抓落实,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或成“僵尸制度”。一些工作按照各部门督查检查要求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有的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填表式”“留影式”“卷宗式”的制度管理,走入了误区,给基层增加了负担。一些工作单位习惯于建立微信群,用“微信下指令、微信抓落实”代替实地督查、现场办公,有的微信号甚至有30多个工作群。特别是有时一天需要上报多个表格,有的表格由于设计单位不同,同样内容的表格,以不同形式下发,于是出现多次报、重复报现象,基层意见较大。有的工作刚刚部署,上级就要求下级频繁报送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甚至是“上午刚部署、下午要情况”或“今天发、明天要”,丝毫不顾工作的实践周期和现实规律,导致下级胡编乱造、撰写言之无物的工作总结。
五是从“应景造势”到“出工不出力”。由于各级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一些领导干部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部分干部“出工不出力”,表态多、行动少,调研多、落实少等问题仍然存在,没有真正做到以实际行动抓好工作落实。不少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口号喊得震天响,落到行动上却是“蜻蜓点水”,执行中督促落实不到位。特别对一些非重点工作在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时往往生搬硬套,不结合本地实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传达部署”,没有真正深究是否落实。一些调研“身入心不入”,虽然领导干部坐在办公室少了、下基层多了,但调研许多时候走过场,提出意见建议可操作性不强。个别领导干部对基层反映的问题不了了之,没有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导致调研工作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和意义。
二、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原因剖析
一是宗旨意识淡薄。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党性原则淡化,宗旨观念淡薄,“两个维护”不实,“四个意识”不强,把为人民服务挂在嘴上,却没有用实际行动去落实,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对待基层干部、办事群众高高在上、态度生硬,没有从思想深处为民考虑。“政绩观”出现偏差,心中“私”字当头,不愿意下功夫去做实实在在的事,主观上希望通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方式,来达到决策、晋升等目的,为自己积累政治资本。
二是认识存在偏差。不同党员干部对待同一问题会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有的认为是形式主义,有的认为是必要形式,缺乏统一的定性量纪标准。一些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为难情绪,查处偏软、办法不多,致使部分党员干部认为调研、开会、发文等方面问题是“小节”,不认真对照检查,不能及时整改。
三是机制尚不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上级单位考核权重高,导致一些部门、单位只唯上、不唯实。有的检查考核重过程、轻实效,没有真正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情况,仅凭文件资料中领导干部是否讲话强调过、是否开会或者发文部署过、是否签订责任书,作为履职依据,导致以偏概全,检查考核成效不准确。一些检查考核统筹不够,存在多头考核、搭车考核等问题。问责容错机制落实不到位,有的片面强调严格管理、严格问责,对干部错误性质不加区分和甄别,严重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
四是缺乏有效监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且造成的危害一般需要一段时间后方能显现,普通群众信访举报少。线索收集渠道单一,仅依靠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常规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特别是在新时代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容易隐形变异,导致发现难、缺少监督着力点。
五是工作能力不足。有的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不高,不主动学习,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遇事不求甚解,主动探索研究能力不足,拿不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导致敷衍了事、应付了事,造成不落实、慢落实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建议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治,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依据中央纪委、省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要求,带头就本地、本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排查,先行先改,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抓好对下级党组织的督导指导。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重点,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压实牵头部门的责任,及时梳理出群众最痛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本着从易到难、能立行立改的先改的原则,将问题整治进行列表排队,并采取抽查、暗访的形式检验整改质量。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入手,通过“以下看上”找问题、加强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查找和发现存在问题线索,切实做到有的放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实践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督促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最大影响力,引导群众和各级各类媒体参与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网上投诉、微信微博、政务公开等方式,调动社会、群众、媒体参与监督的力量,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无处遁形,切实净化党内风气,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三是抓好典型引导。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形成立体整治声势,努力营造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浓厚氛围。注重正面典型引领,统筹运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栏,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整治形式义官僚主义的阶段性工作做法成效进行宣传报道,为各级党组织提供可资借鉴和复制推广的方案。加强反面典型通报,精准选择反面案例,加大曝光力度,用身边事、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震慑效应。
四是强化执纪问责。建立“暗访、查处、问责、曝光”的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链条工作机制,紧盯重要时间和节点、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新形势、新动向、新变异,切实做到发现问题露头就打,以“零容忍”的态度查证一起,处理一起。坚持敢于动真碰硬,对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做到该处分的处分,该调离的调离,该撤职的撤职。
五是健全制度体系。坚持标本兼治,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抓手,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整章建制,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完善群众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完善群众评议制度,增加群众评议干部的分量和话语权,以群众的评价作为干部任免使用的重要依据,及时清理和淘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习气严重的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