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繁荣我县经济,扎实推进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活动,确保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取得成效,营造良好市场秩序,改善场所卫生状况,结合创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文明创建整治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执法室全体成员和各农贸市场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商务系统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
二、整治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9月30日三、整治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7月31日)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对市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市民的大局意识,针对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内外各类不文明行为,督促当事人自行进行整改。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30日)按照整改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不按照整治标准和管理要求进行经营的,依法向经营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促其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予以坚决取缔。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内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消防安全、行业规范,制度齐全、氛围浓厚,卫生整洁、经营有序等问题由商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和交通秩序的管理由公安局负责;
引导流动摊贩归行入市、入场经营;
市场外部无私搭乱建、无乱停乱放、无违规经营、无污水横流、无乱贴乱画由城管局负责;
经营户持证上岗、亮证经营、食品安全由市监局负责;
新发地农贸市场由农业农村局负责;
xx、xx、xx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各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检查。
四、考评办法(一)一级对一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商超负责人及市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商超及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巡查,每月不少于二次,要有巡查记录,工作有日志。
(二)每月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文明创建考评细则,逐项进行测评,得分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结果上报县文明创建办公室。对发现的文明创建不达标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未整改到位的,我局将设立黑红榜,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整治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惠民利民的充分体现。执法人员要站在建设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高度,充分认清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牢固确立敢于负责、敢于吃苦、敢打硬仗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全身心投入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制定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切实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工作技巧,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尽一切可能把工作做细、做实,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扎扎实实打好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攻坚战。执法人员在整治过程中,要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杜绝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坚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