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确保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双百攻坚”任务,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5号)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锦州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锦政办发﹝202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力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和省、锦州市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双百攻坚”任务,聚焦“五大安全”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我市与全锦州市、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推动凌海加快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主要任务
今年“重强抓”任务分为
续建2个,总投资19.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亿元。
推进重点招商项目早签约、早落地,共6个。全市推进6个重点招商项目,总投资23.49亿元,年度计划到资5.95亿元。目前,已签约项目3个,总投资9.19亿元;
在谈项目3个,意向投资总额14.3亿元。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和锦州市“重强抓”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带头深入基层研究推动、解决问题,高标准、高效率完成省和锦州市目标任务。承担专项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重强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发力抓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主动担当的作用,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自觉担当。
省市“双百攻坚”任务细化量化目标,由牵头单位负责与锦州市对口单位沟通定性定量任务目标,该分解的尽快分解。凡是承担省和锦州市“重强抓”任务的单位,要科学设定年度目标和节点内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制定周密的推进措施,按月设置任务推进节点,积极推进任务落实,由牵头单位负责任务目标的推进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并及时向市“重强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任务推进情况。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迅速推进重点工作、立即启动重点项目建设,要抓紧落实,紧盯不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坚持实行周研判、月调度、季推进、半年评估、全年总结工作机制,健全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半月至少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继续落实“一线工作法”,坚持了解情况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成果体现在一线。通过各级干部的亲历亲为,提升专项行动的执行力,真正将“双百攻坚”任务落实落地落到位。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重强抓”专项行动简报,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和引领效应,引导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敢抓善为、攻坚克难,凝聚振兴发展力量,形成奋发实干、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信息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跟踪报道好做法、好机制、好成效。
要把专项行动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将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既看过程、更看结果,既看任务完成、更看落实成效,既看显绩、更看潜绩,既看服务一线、更看为基层减负。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重强抓”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因不负责任,庸、懒、散、拖等人为因素造成某项工作被省或锦州市亮红灯,在年度考核时,给予降低等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