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绿色种植制度,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顺利实施,有效压减农业地下水开采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方案(不含高效节水灌溉)。
为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项目工作的开展,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节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谋划安排部署和推进农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属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分工负责,精心组织,强力推进。
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科学规范使用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等文件执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市级实施方案,科学安排进度,明确时间节点,规范项目运行,落实项目任务,实现节水效果。项目完成后,形成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于2021年7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档案管理。要按照“县有项目实施区域图,乡(镇)有面积汇总表,村有分户、分地块任务清册”等要求,建立项目到村、到户、到地块明细档案。要强化监督公示,要联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强化监督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项目规范运行。村民代表要全程参与项目运作,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实施其他项目和开展其他工作时,不得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有关项目捆绑进行或“搭车收费”,确保农业项目规范运行、落地实施,确保农民群众对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实施地块确需变更调整的,明确变更理由,经县级政府审批同意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实行县包乡(镇)、乡(镇)包村责任制。安排责任心强、懂政策、懂技术、能办事的干部下沉一级,包乡(镇)、包村指导工作。制定实在管用的干部包乡(镇)、包村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推进计划。印制包乡(镇)、包村干部名册,公开联系电话,以县为单位存档备案。县、乡(镇)、行政村要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或行政村要与农户、经营主体等签订实施协议(责任书、协议文本由各县统一印制),明确双方任务目标和责任,确保按量按要求完成相关农业项目,有关项目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项目示范区,要集中连片推进,有条件的整乡、整村推进。省级重点建设4个万亩农业节水示范区。其中,季节性休耕示范区1个、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示范区1个、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2个。在交通便利、地理位置明显、人员活动密集等便于观摩的地方,树立农业节水项目示范区标志牌。以项目为单位,重点明确项目实施背景、政策依据、实施条件、节水技术措施与路线、补助标准、节水目标、组织管理单位、技术指导专家、联系电话等,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学,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带动项目区外的农户共同节约农业用水,同步实现节本增效。
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逐级分解任务,规范建设管理,严格评估奖惩,有效促进年度任务目标落实。重点做好评估,坚持绩效优先、客观公正、可操作、好评估的原则,重点评估组织领导、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实施成效等,评估结果及相关数据结论在总结报告中说明,并作为年度总结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
(一)绩效评估指标。重点包括:组织领导、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实施成效等4个方面。其中,组织领导占总分的10%,任务落实占35%,政策措施占30%,实施成效占25%。
(二)绩效评估方法。以有关项目绩效评价为依据,采用评分法,满分100分。评估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以项目为单位,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2-3个试点乡(镇),每个试点乡(镇)随机抽取2-3个村,每个村随机抽取3-5个农户和所涉及的地块,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查阅项目实施档案,实地查验落实情况,与有关乡(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等,考核有关指标落实情况。县级绩效考核指标见有关附件。
(三)评估内容
组织领导。重点评估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科学安排布署等。
任务落实。重点评估实施方案编制、方案批复、审核报备、组织宣传培训、项目政策解读、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任务面积核实、试点协议签订等。
政策落实。重点评估县级组织自验落实情况,验收报告、自验报告有关内容,开展工作督导、技术指导、组织示范宣传、总结报告编制、建立工作责任制、项目档案管理等。
实施成效。重点评估节水目标完成情况,相关监测报告,试验示范的科学性、完整性,以及群众对试点的满意度等。
(四)项目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目标。种植冬小麦节水品种落实配套节水技术,农户积极性高,小麦单产稳定,亩均减少浇水40-50立方米。实施旱作雨养种植试点,种植抗旱耐旱作物类型丰富,关井措施落实,种植作物符合当地实际,农户种植收益基本不减少,试点积极性高,亩均减少地下水开采220立方米。季节性休耕试点项目,农民收益基本不受影响,农户主动参与,项目区亩均减少地下水开采140-160立方米。
制定宣传方案,广泛宣传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统一广大干部、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节水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投入到农业节水有关工作中,努力把减少农业用水变成自觉行动。加强对县、乡、村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项目进展、节水效果等总结宣传报道。大力营造群策群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发动调动农户参与的积极性,落实好农业节水项目。
探索出的好经验,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反馈。
节水栽培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关键农时季节组织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指导农民落实节水技术。
11.落实配套技术。县组织相关供种企业在宣传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秋种和春管两个环节,将上茬作物秸秆精细粉碎还田、精细整地、精细播种、强力镇压等技术落实到田间地块,为春季减少1-2次浇水打好基础。科学开展春管,指导农民适墒灌溉、推迟春一水、浇好拔节水,力争春季麦田浇水控制在2次以内,有条件的提倡只浇1次水,比传统浇水减少1-2次。
12.县级组织自验。供种结束后,县级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自验,对实施面积、供种数量、任务落实、播种质量、张贴公示等情况进行自验,自验结果报市级备案。
13.按时拨付资金。根据《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补贴项目供种清册》、供种合同、村委会收到的种子证明材料和正式发票,供种结束后,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统计,审核,签字,盖章,无异议后,由县级向供种企业拨付物化补贴资金的80%;
出苗1个月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20%资金。
14.市级组织验收。市级根据县自验结果,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辖区内项目县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实施方案、供种合同、供种面积、任务落实、公示情况、县级自验结果、播种质量、春管节水目标等。验收办法由市级制定,并出具验收报告。
15.省级组织考核。省农业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进度,适时进行项目抽查考核,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完成情况和节水效果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