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抚宁区政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进一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等工作。坚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努力做到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抚宁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全面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了《2019年秦皇岛市抚宁区政府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部门领学、专家授课、组织培训和自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截至目前,已开展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8次,学习了《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统计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等。
(二)刚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行量化考核,明确普法责任,“七五”普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出台了《全区普法责任清单》,以条款的形式将普法责任进行了细化、量化。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28家单位在紫金山广场举行了集中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34条,摆放展板75块,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深入开展“法律九进”,突出抓好机关、学校、农村、社区、宾馆等人群密集区和公共场所的普法宣传。加强以案释法,开展司法、执法典型案例解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动漫、微电影、公益广告、普法栏目剧等法治文化作品创作。2019年,我区制作普法微视频52个,普法音频91个,播放普法公益视频571个,可统计群众收看点击次数2.668万次,受到群众点赞1.9万次。举办法治宣讲和法治文艺演出。我区4支法治文艺演出队活跃乡间社区,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公共文化活动中,利用空闲时间让群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品尝到“法治大餐”,2019年演出40场次,观看群众近4万人次。加强全区普法新媒体建设,巩固我区新媒体普法成果。抚宁区法治宣传微信群目前拥有成员106人,在信息交流、法治宣传、典型选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我区抚宁司法公众号发布信息25条,阅读数1082人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信息18条,点击数7375人次。
二、狠抓制度落实,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一)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推行企业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一站式串联审批,充实窗口力量,开设群众事项办理自助服务区,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开办时间力争1个工作日完成,一般企业2个工作日完成,极大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创业热情。大力推进“多证合一”工作。简化、整合相关证照申请材料,实现线上线下信息共享。持续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现了全省“五十证合一”我区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目标。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采取“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流程”等措施,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认证工作,在窗口摆放下载“工商注册身份验证app”二维码,印刷“工商注册身份验证app操作指南”3000多份,供申请人使用。为企业提供免费代办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代办服务,免费代办,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了代办能力,助力登记提速。
(二)优化审批流程。全力压缩项目审批时限。精简审批环节,实施了项目流程再造,编制了抚宁区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流程图、抚宁区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项目审批流程图。制定了《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工作方案》,对多规能够统一、具备并联审批条件且审批系统完备的各类项目审批时间再压缩,力争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全市最短、全省领先。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联审联验制度。出台了《项目建设行政许可案卷标准及档案管理办法》,企业提交资料数量降低30%以上。对重点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在项目审批各阶段提前介入,领导责任分包,加强领办、带办保姆式服务,创新推行了建设项目“审批承诺”、“容缺受理”机制,建立专项会商制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今年以来召开项目建设联合指导会议80多次,对戴河亲水湾、冰糖峪旅游路、日昌升机械零部件等项目,组织联合指导服务,加速推动项目进展。
(三)提升政务服务管理水平。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之间“三位一体”运行机制。政务大厅科学分区。设置了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医疗保险综合服务区、企业注册服务区、项目审批服务区、车辆驾管业务区和综合业务服务区6个服务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成对审批大厅升级改造工作,购置自助查询机等电子设施,大厅设立了群众自助区,添加大厅wifi系统,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同时积极推行领办、导办服务。创新设立了服务指南二维码墙,推行掌上服务指南查询,提升大厅智能化办公水平。印制办事服务指南30000多份,分类放在大厅窗口,方便群众查询。在抚宁区政府网站和信用秦皇岛已公开各类审批信息1800余项。全面推行统一受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公开公示等制度,依法实施透明、廉洁、高效的“阳光审批”机制。加快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按照“三级四同”标准,组织28个单位对592个政务服务事项完成政务标准化梳理,保证事项实施清单内容线上线下高度一致,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同时提升网上办理业务质量,组织各单位充分接入市级网上审批系统,实现行政审批局事项网上可办理比例超过99%,全区网上可办理事项超过80%。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10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加强对乡镇政务服务工作指导,组织全区11个乡镇和362个行政村(社区)开通政务服务平台主页,并录入乡镇级政务服务事项120余项,做好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平台应用的各项准备。规范窗口行为,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落实审批巡视巡察制度,持续开展作风整顿工作,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将企业办事成本降到最低。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考核,接受社会监督。规范窗口工作人员仪容仪表、举止行为、文明用语等日常工作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塑造优质服务形象。
三、优化政府机构、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全面落实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实现了四个到位,即:机构按规定设置到位;
部门“三定”规定落实到位;
职责整合、划转并履行到位;
人员编制调整、划转到位。印发《人员划转工作方案》,共计划转人员2734人,其中:行政78人,行政工勤4人,全额事业298人,差额事业914人,自筹事业263人,离退休1022人,遗属155人,已形成划转清单并履行划转手续。
四、强化管理监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对区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和备案,重点审查三方面内容:一是合法性。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衔接情况。对发现文件中个别条款表述不合法、不规范,听取相关部门意见,逐条进行修改,使其规范化、合法化。二是可操作性。审查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具备实施的环境和条件。三是民意性。审查报送单位是否听取有关部门意见,意见不统一或分岐较大的,进一步协调后再作出审查意见。共审查、备案、公布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二)部署完成清理工作。起草、印发《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文件清理工作,明确清理范围、清理重点、报送时限等。区本级规范性文件废止3件、继续保留7件,印发《2019年度区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抚政办字〔2019〕49号)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继续做好法律文件的审核。对区政府及部门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文件,联合或委托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建议。
五、强化制度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健全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跟踪反馈、责任追究等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拟制过程中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细化合法性审查范围、提交审查要件、内容、方法、时限以及部门职责,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坚持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畅通了政府领导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三)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将购买法律服务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各乡镇、各部门均按要求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扎实推进,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我区出台的《关于印发政府工作规则和会议制度的通知》,将“五公开”工作落实到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机制中。按时按质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完成区本级部门决算和预算公开,协助全区67个单位完成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标指引》的通知精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七、强化过程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推进信息共享,按照国家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全区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平时培训和考核,加强专项督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三项制度的深入落实。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全年不少于40学时。举办各乡镇、城管执法培训1次。举办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有执法职能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执法文书制作人员、2019年新增执法人员参加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培训1次。
(二)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区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年检考试,全区24个行政执法部门840人报名参加,其中考试成绩合格800人,不合格40人,合格率为95%。对被清理及年审不合格执法人员进行注销,执法证件予以收回。及时对机构改革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换发新证,我区换证人员396人。组织我区149人参加了2019年新增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经过培训和考试后,57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同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对各镇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序组织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我区年检合格的罚没机关及其罚没许可证正本21个、副本32个,换新证工作均完成。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督导做好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推行网上办案、执法公开、执法信息共享、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守法信用记录制度,落实我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督促各部门门户网站的信息及时更新、维护,形成常态化信息公示机制。
八、强化矛盾化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复议功效,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在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条件、程序、时限,认真受理、审查的基础上,依法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17起,依法终止2起、维持6起、责令履行8起,不予受理1起。
(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转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文件下发后,我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出庭应诉率达到要求。
(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完善“大调解”体系,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区共建立村级调委会37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个、个人调解室1个,共有1463名人民调解员。2019年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584件,调解成功580件,排查纠纷63次,预防纠纷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