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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级监督的思考文章三篇

时间:2022-12-22 14:05:04 来源:以智范文网

【篇一】

一、主要做法

(一)实行“一把手”带头承诺。**、等县县委书记公开承诺“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决不摆架子”,试点县党委班子全覆盖签订公开承诺书。通过“一把手”的示范引领,带动党委班子成员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强化监督的主动性。

(二)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县纪委通过制定监督党委重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纪委介入监督的程序,制定下发《县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监督提醒的试行意见》,列举了六个方面的监督重点,明确县纪委可通过组织专题评议、开展询问质询、组织专项检查、报告重要情况、递交廉情报告、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形式与手段进行监督。冕宁县以“给县委常委的一封信”的方式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将县委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9+4+4”责任内容以及日常需履行工作任务进行梳理、细化、量化,并要求按季度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供到县纪委。

(三)推行党委权力公开。**县、冕宁县依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党委的职责和权力,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绘制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党代会权力运行图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将党委权力细化到具体的常委会成员,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常委会及其成员的权力运行。

(四)实行定期检查考核。县纪委组织检查组,定期对县委常委安排部署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书面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县由县纪委牵头,审计、财政等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助,每年开展二至三次对县委常委分管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冕宁县纪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定期开展“双向约谈”,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

(五)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县委常委分管范围内的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被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县纪委书记陪同县委书记对该常委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追究分管常委党纪责任。**县对脱贫攻坚推进不力的县扶贫移民局局长、驻村第一书记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县委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

(六)实施“三重一大”决策纪实。冕宁县由县委办牵头负责将县委常委会“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实施过程及成果进行记录,明确责任主体,便于落实全程责任追究。**、**等县落实县委常委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县委常委每年向县纪委提供个人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境外居住、本人及配偶子女登记房产、车辆、本人因私出国、办公用房等个人重大事项,提供所在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要及时在县纪委备案。

二、存在问题

(一)不敢监督。在一些地方的领导班子中间,民主集中制实施贯彻的效果不好,包括纪委领导在内的班子成员对“一把手”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主要领导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纪委领导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履行职责,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对主要领导不敢监督,怕得罪人,怕主要领导“不高兴”,甘愿当“老好人”,没有发挥“治病救人”的作用,导致“一把手”及党委班子成员在出现小问题的时候往往无人问津,没有得到及时的提醒和警戒,而当他们的问题到了不可控的时候,往往就会“一鸣惊人”。

(二)不想监督。有的纪委领导碍于情面,认为“知人知面不知心”,纪委与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在工作场所朝夕相处,“监督了也白监督”,“起不了多大作用,还得罪人,到头来丢选票”。还有的认为纪委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权、财权、物权都归党委掌控,如果没有党委的认可和支持,纪委的工作很难开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发现问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缺乏监督的动力、压力。

(三)不会监督。有的纪检干部对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政策规定掌握不够透彻,造成开展工作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有的地方纪检干部人员有限,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在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上存在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等问题。一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自身业务素质不高,执纪办案能力偏弱,不会监督。

三、思路对策

为进一步深化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凉山州将按照“1234”的总体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

总体思路:以党章为总的遵循,以落实“两个责任”为载体,深化三项改革,探索四项制度(1234工作思路)。

“1”是以党章为总的遵循。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党章的总纲领下开展工作。要结合“两学一做”,深入推进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领会党章,在党章的总体框架内推动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是以落实“两个责任”为载体,着力解决不想监督的问题。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要以落实责任为载体,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川委办﹝**﹞20号),细化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签订履职承诺书,推动党委班子成员向同级党委和纪委述责述廉。要以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以问责为抓手,变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为主动监督、主动担当。

“3”是深化三项改革,着力解决不敢监督的问题。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落实好四个提名考察办法的基础上,深入推动试点县派驻机构全覆盖。推进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向基层、向部门延伸。

深化纪检工作机制改革。制定案件线索“双报告”的具体办法,探索落实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委员、常委违纪线索的初核权(党章四十四条)。推行党代会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委工作报告(党章二十五条)。

深化纪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确保试点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权相对独立,增强监督的“底气”。

“4”是探索四项制度,着力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定期通报制度:探索纪委定期向同级党委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同时督促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定期报告制度:探索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向纪委报告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个人重大事项。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决策记实制度。探索同级纪委副书记或常委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全程记实制度,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强化同级监督。

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追究办法,确保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权责对等,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篇二】

如何抓好同级监督,是纪委书记监督工作面临的一个难题,有被监督方的原因,更与监督者自身的认识和觉悟密切相关。本人结合自身认识与实践,谈点体会

本人在同级监督中自我认知面临的三个困难:即理解难,执行难,问责难。

理解难:大家同是一个班子集体的成员,为了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不是应该知心交心、相互支持、亲密合作、团结一致吗?有的班子成员排名更加靠前,甚至是班子的一把手带头人,我去监督他们合适吗?有的领导干部在分管工作领域并不存在贪腐问题,我还监督什么呢?是否会有找茬子捅篓子之嫌?

执行难:我如何开展监督呢?依靠纪检等职能部门人员吗?下级监督调查上级,他们不怕打击报复吗?依靠自己?拉得下情面吗?时间和精力顾得过来吗?不怕一个人得罪整个集体吗?不怕流言蜚语吗?

问责难:问题暴露了,发现了,需要揭短亮丑,向上级汇报吗?不汇报,怎么问责?汇报了,会不会影响企业集体形象和声誉?班子其他成员会怎么看待我打报告的行为?

三个困难待解决,怎么办?换一个角度看问题,解决思路出现了。说到底,就是要解决凭什么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的问题。

把制度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好《党章》和党规的学习,解决理解难的问题。

一是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让自己和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开展同级监督是《党章》和《条例》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深刻认识到纪检工作双重领导机制下,纪委工作既要向同级党委负责更要向上级纪委负责,做到“两个为主”。二是学习典型案例和《问责条例》,使自己和班子成员清醒认识到纪委开展同级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任务决定的,清醒认识到纪委不抓监督就是失职失责就要被追责的道理。三是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指示精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质,增强理直气壮开展同级监督的底气。

落实“两个责任”,突出党内监督责任清单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清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一是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决定》,学习重要讲话,提高政治站位,使自身和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开展政治监督,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纪委监督的首要任务,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并自觉接受纪委的政治监督。二是明确党内监督的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事项报告清单。建立党委的监督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清单、党委书记的监督第一责任人清单、纪委书记的专责监督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清单,健全廉政档案,形成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明确由谁监督和监督什么。三是定期进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向党委会报告检查情况,推动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

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解决问责难的问题。

对违反制度和规矩的行为坚决说不,对苗头型、倾向型问题及早提醒。要弘扬斗争精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要通过群众来信来访、巡视巡察、审计、函询谈话及时发现同级班子成员中存在的问题和线索,并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一心为公自能宠辱不惊,两袖清风始得正气凛然。

【篇三】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同级监督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纪检组监督同级党组有着比下级更硬,比上级更近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认识偏差、监督弱化等问题,现就如何对同级党组实施有效监督,浅谈我个人的一点思考。

一、当前纪检组对同级党组监督存在的困难

一是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在开展同级监督工作中,有的部门负责人的思想上对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还没有理清,认为监督严了,限制多了,影响部门的中心工作,从而对一些违纪问题不了了之。甚至担心查处违纪案件会给本单位抹黑,以致年终考核时影响自己的政绩和干部职工的收入待遇,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中会尽量回避存在的问题,有不同程度的淡化派出机构的参与权、知情权、查处权,有意弱化基层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

二是同级监督开展的难点。部门负责人认识不到位,在现行体制下,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障碍。一是思想上有障碍。纪检组长作为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编制等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往往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有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吃里扒外”、“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二是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尽力规避监督,与派驻纪检组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三是“四风”问题变相存在。停留在“不敢”层面。一是“不能”的制度笼子还不够严密。二是“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想一下子根治还比较困难。

二、纪检组对同级党组实施有效监督的思考

一是主动融入,体现“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组的目的就是为加强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保证政治生态清朗和肌体健康,核心是为促使驻在部门职能充分发挥,为党和政府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证。所以派驻纪检组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参与和支持驻在单位主体业务工作的开展,主动建言献策,共谋发展大计。同时,只有充分融入驻在单位的工作中,才能真正熟悉其工作流程和运行状况,更贴近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掌握一些有价值的情况反映和问题线索,对驻在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有一个总体的把握,从而能跟好的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相对独立,展示“派”的权威。派驻纪检组是根据区纪委监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应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派驻纪检组只有相对独立于驻在部门,少一些工作之外的交集,才有可能洁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否则极有可能被潜规则或掉落陷阱。

三是灵活多样,发挥“探”的效果。派驻纪检组要善于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通过扩展和延伸,让“探头”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更到位。像中医大夫诊疗疾病一样,综合运用“望、闻、问、切”四种手段,把脉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因人而异、对症下药。用敏锐的眼光观察驻在单位的发展态势、干部的精神状态,总体感知或判断该单位遵守党纪国法、贯彻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识和能力;
用敏锐的“嗅觉”,广泛了解民意,特别是多听取该单位服务管理对象、单位内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了解该单位班子运行情况,领导个人德、能、勤、绩、廉的社会评价;
多开展谈心谈话,特别是对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干部,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查“四风”问题,查材料、查账务、查纪律、查整改,查在岗表现、查岗外作风,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分类处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等相统一。

四是从严执纪,亮出“剑”的威慑。履行好日常监督是最主要职责,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防止性措施,防患于未然。犹如长鸣的警钟,时刻对驻在单位和领导干部、监督对象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适时地查办案件,特别是对于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和顶风违纪案件,及时查处,严格执纪,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保障驻在部门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五是完善制度,编织“铁”的笼子。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让机关的运行有章可查、有迹可循,让权力在制度内行使,在阳光下运行。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尽可能抽查一部分进行核实。针对关键领域、重点岗位、关键少数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帮助驻在部门做到制度完善、规范有序,也会使我们的监督工作事半功倍。

六是严于律己,彰显“净”的形象。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用铁的纪律把自己打造成一只铁军。把学习作为第一需要和终身任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素养。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宪法法律法规,增强专业功底和业务能力,广泛涉猎经济、历史、科技、文化等各领域知识,丰富阅历、丰润才华、涵养情操,做一名有思想、有品位,知敬畏、守底线的德才兼备的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订立道德规范,制定监督职责责任清单、学习制度、文件办理等一系列内控制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工作上的“拓荒者”,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勇于担责、敢于创新;
做服务群众的“孺子牛”,始终坚持为党、国家和人民监督执纪,履行职责、忠诚尽职、甘于奉献;
做生活上的“清教徒”,清正廉洁、情趣健康、严于律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严肃“生活圈”“社交圈”,以良好的行为规范赢得组织和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