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
一、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件(暂行)》等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中国共产党本届委员会负责组织。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实行等额选举;委员5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按照应选人数的20%比例规定,委员候选人6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差额1名。
五、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党支部、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提名推荐,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出候选人初步人选;通过公示,确定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请县直机关工委批复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六、本次大会选举为两张选票,即: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和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票。
七、在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八、本次换届选举采用“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即候选人由党员和群众共同推荐确定,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新当选委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九、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О”。
九、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总计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1名,记票人1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大会通过。计票人1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指定。已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必须过半)。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三、选举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报告得票数,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四、填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书写要清楚,字迹符号辨认不清的为无效票。
十五、未到会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中国共产党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研究处理。关于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八、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票上的符号部分不清部分无效,全部不清全部无效。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好后,亲自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填写选票和投票。
九、大会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总监票人由上届支委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上届支委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委会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选举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大会公布计票结果和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上届支委会提出,经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上届支委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或请示xx机关党委,并征求党员意见后决定。关于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三)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二、经××党员(总支)批准,我支部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由委员×人组成。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首选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民主协商,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支部委员的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以上。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五、凡党的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党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已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选票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名,监票人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已作为候选人得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