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护到位、制度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美丽乡村、助力脱贫攻坚,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加大财政投入,开发公益岗位,吸收农村贫困群众参与,建立制度完善、经费保障、责权明确、人员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基础设施运行顺畅、综合效益全面发挥、农村居民充分受益的“三确保“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村管理主体责任,引导农村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并形成长效监管体系。
二是坚持农村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产品定位。按照向上级争取一点,镇村筹措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途径保障经费所需。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办法,合理确定基础设施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努力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程度。
三、基础设施范围
本村境内主干路、街巷路、机耕道、人行便道、桥梁等农村道路设施及路灯和路边的绿化苗木;
由政府出资打的机井及配套设施和农田排灌水渠、人畜安全饮水管道等农用水利设施和农村电力设施;
村委会活动广场内的所有财产、设备房屋、地面、绿化及健身器材等设施。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王桥镇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脱贫办、产业办、农经站、财政所及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产业办,产业办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监督、协调和常态化考核工作。
(二)健全管理体系。各村在原有管理办法基础上,完善制定村级基础设施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并负责日常检查考核,
(三)各村成立村级公共基础设施管理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村组干部担任,负责本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人员的聘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及建立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台账等日常性工作。
五、管护人员职责
(一)加强道路管护及巡查,做到通村道路及村内街巷路面基础平整,无大的坑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边沟排水畅通无堵塞,并使之达到晴雨畅通的要求。
(二)加强道路、桥梁、涵洞和不良地质路段的检查保养,维修与加固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畅通。
(三)加强保护路产路权,禁止道路“三乱”依法制止,查处各种毁坏路产的行为。
(四)加强对农用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实施对工程设施的日常巡查、制止侵占,破坏设施行为,保证农用水利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五)加强对人畜安全饮水设施水源地周边的管理,限制和禁止水源地周边有害化肥,农药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共水源受到污染,保证饮水安全。
六、管护人员聘用
(一)依据各村人口规模、所辖村民小组数及区位差别进行差异化配置,原则上通村公路按每5公里1名、小型水利设施及农村公园、幸福院、农村公共文化、体育健身设施按每个行政村各1名,村内街道以自然村为单位按1名的标准落实专兼职管护人员。
(二)专兼职工作人员要以本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为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脑血管病、高血压等病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对身体健康、无病史的贫困群众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专兼职管护人员工资,由村集体经济支付,工资标准参照公益性专岗,优先在现有公益性专岗选拔,人员不足可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取,由各村负责为管护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