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平安创建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安排,9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视察、征求意见等形式,对我县社会治安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平安泾阳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了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总体良好。
一是全力侦破大案要案,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开展“四反十打”和“一打一破三整顿”活动,推行大要案专案专班制,破获公安部督办的“10.11”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等刑事案件,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新发命案连续12年全破获,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27%,主要业务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二是积极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努力维护公共安全。圆满完成各类警卫任务,严格落实反恐安全和反邪教责任,全县未发生恐怖和邪教破坏事件。深入开展“涉枪涉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整顿活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大力推行消防“三集中一倒查”机制,消除火灾隐患,全县火灾事故稳中有降。深化交通管理“咸阳模式”,加强道路交通治理,提前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全县未发生一起等级以上交通事故。调研同时了解到,围绕平安创建,审判、检察机关和司法相关部门也依法履行职责,通过规范工作程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矫正人员管控等,促使治安环境持续好转,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是不断规范窗口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规范接处警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示范窗口创建等活动,推行利民便民措施,强化人口管理,优化户口和证件办理服务,加强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县公安局连续三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公安局。坚持采取带头下访、召开警民恳谈会等方式,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评估和跟踪管理,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一是侵财类案件侦破工作力度还不够。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发生侵财类案件359起,占刑事总发案件409件的87.8%。侵财类案件的发案率仍处高位,案件破案率不够高,防范打击难度大,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影响群众安全感。
二是社会治安管控还存在薄弱环节。随着社会矛盾趋于复杂,群体性事件、信访和各类纠纷等都加大了社会治安管理难度,邪教和涉毒犯罪严重威胁社会安全,旅游和消防安全等方面也存在一定隐患,这些都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全事件。
三是综合治理合力不足,群防群治作用发挥不够。社会治安方面,存在镇村、部门之间协同配合、联合整治活动开展较少、工作合力不够的问题。调研了解到,个别案件在侦办、审理环节还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审判效率不高的问题,引起当事人上访,给司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在群防群治方面,联合巡防不够、巡逻工作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全力侦破,有力打击,切实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深化专项行动,强化侦办手段,提高破案能力,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偷盗抢等侵财性犯罪行为,依法侦办破获案件,严厉惩治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特别是对影响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破、小案快破,切实提升破案率和群众满意度。加强法制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让群众了解各类犯罪特点和防范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是严密防控,重点治理,强化社会管控能力。积极应对新形势,注重源头预防,提前评估,健全社会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能力,做到及时处置,化解风险。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重拳打击暴力犯罪、邪教活动、黑恶势力、涉毒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方面的治理活动,定期排查,强化管控,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增强合力,积极防控,提升整体防范水平。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落实责任,切实将工作拿在手中、落在实处。加强各镇、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组织开展平安创建联合行动,建立起平安创建齐抓共管、联合作战的工作局面。公检法等机关要紧密配合,改进工作方式,依法侦办、及时起诉和审理案件,做到快审快结,重拳快速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县镇要加强对村组三级巡逻工作的领导,公安派出所要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加强村组三级巡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群防群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和经常性巡逻机制,积极发动群众联防联治,推动巡逻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及时维护和更新,切实发挥技防震慑犯罪和侦查案件的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四是规范执法,积极服务,努力提升司法机关工作水平。狠抓司法队伍思想、业务建设,加强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案质效。认真落实新要求,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真正发挥司法调解组织和基层警务室的作用,主动服务群众,将工作做到基层,妥善处理每一起案件,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