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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资打假监管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9 19:20:06 来源:以智范文网

为深入开展市2020年农资打假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农资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公布一批违法失信企业,进一步优化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农资市场生产经营行为,为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重点

以农资经营主体、种养殖生产基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秋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治理。

(一)种子。全市主要农作物种子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作为监管重点品种,结合本地种植业结构特点,确定本地监管重点品种。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套牌侵权、假冒伪劣、未审先推、未按要求备案以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农药。以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农药相关许可证件是否齐全,生产经营有关台账是否健全,标签是否规范,是否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三)肥料。重点查处假冒肥料登记证号、登记产品中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有毒有害成份、肥料产品标签不规范、标签标识混乱、虛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规定,加强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兽药非法改变组方、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兽用生物制品、兽用抗菌药以及兽用毒麻类药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兽药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实施追溯管理,严格落实兽药追溯管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超剂量和超范围添加抗生素、激素以及直接使用原料药的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养殖场(户)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管理。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饲料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兽药、违禁添加物、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六)农机。以免耕播种机、打(压)捆机产品为重点,对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生产者及产品开展农业机械证书有效期内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重点,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结合各类农资产品监管重点,建立农资监管目录,制定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执法监管,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抓好禁限用农药、停止使用类农(兽)药的清查清缴工作。对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执行情况、兽药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经营企业执行gsp情况开展监管检查。

(二)开展专项治理。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结合农资销售、使用不同时节,开展备春耕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围绕使用量大、合格率低、风险隐患大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三)开展放心农资进乡村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发挥新闻媒体、农资行业协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充分利用微信、网络视频、手机app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和农资使用知识。培育优质农资供应主体,巩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主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倡导农资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积极构建共建共治的农资社会治理格局。

(四)强化执法办案。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从严从实开展案件查处,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创新案件线索挖掘方式,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坚持有线索必查、有问题必究,做到查办必有果、违法必处罚。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涉案线索,实行督办、集中办案。对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的涉案线索,主动介入,及时固定、保存违法证据,认真调查处理。对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涉嫌犯罪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五)推行信息化监管。依托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监管信息全面共享,提升农资打假监管治理合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机构监管信息共享,保证监管信息全面准确,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建立执法信息实时推送、多区域共享、联动联查机制,做到假劣农资一处发现、多地通报、多点查处,全面扩大农资打假集中整治的震慑作用和打击效果。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1—4月底,印发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2020年全市农资打假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备春耕期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督导检查。开展“202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二)5—9月份,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监督检查。开展果、菜、中草药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组织参加农药管理专题培训。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开展农机领域产品质量调查。

(三)10—12月份,开展入库种子质量抽检。总结全年农资打假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要切实保障农业综合执法力量、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不愿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的监督,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规范执法行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勇于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自觉增强履行农资打假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坚决杜绝执法违法、推诿塞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强化执法督导。加强对所辖市县农资打假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

(四)及时报送信息。完善农资打假信息报送机制,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侵权假冒案件和农资打假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农资打假统计报告报送工作。实行逐级上报制度,月报、季报和大要案信息,全部经由“中国农业信息网”一“金农工程”一“农资打假监管系统”报送。各单位每月月底前上报上月统计数据,每季度底前上报上季度统计数据,12月底前上报全年统计数据和全年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