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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19 10:45:06 来源:以智范文网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迎峰、副主任汪义生分别率调研组赴黟县和屯溪区、歙县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调研组深入乡镇、村居(社区),详细了解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权设置、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农村“三变”改革等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9月中旬,又赴浙江省义乌市、绍兴市,考察学习激活闲置农房、宅基地“三权分置”等方面改革经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6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方法上积极稳妥,工作上自我加压,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做了大量工作,为全面深化我市农村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市政府和各区县相继召开了常务会及深改组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方案等系列改革文件,对改革目标、步骤、举措作了细化分解,为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各区县、乡镇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实现了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全覆盖。尤其是黟县成功申报全国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并取得较好的试点成果。

二是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清产核资方面,市政府及区县均组织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扎实推进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全市705个村居、8158个村民组基本完成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了台账,正全面进行审核汇总。推进股份制改革方面,屯溪区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社屋前社区、凤霞村等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改革积累了经验。目前全市正全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界定和股份制改革,已完成71个村的股份制改革工作。激活闲置农房方面,在全市开展闲置农房摸底调研,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盘活闲置农房工作。如,歙县制定了盘活闲置农房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盘活闲置农房实施意见和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交易办法等。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方面,制定黄山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问责办法等,依托江南林交所,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目前,已全面建成了市和区县分中心,并建成乡镇产权交易服务站78个。

三是“三变”改革初见成效。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推进农村土地入股、山水生态资源入股、闲置房屋古建筑入股、集体和财政资金入股等方式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实施“三变”改革的村达到155个。比如,黟县庙前村将打鼓岭2000多亩山水资源按一定价格入股徽黄公司,发展乡村旅游,实行门票分成,既壮大了集体经济,又提振了农民收入。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调研中发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瓶颈问题逐渐凸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对改革的认识仍需提高。部分群众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还存在误区,片面地认为改革就是为了分红,且全市农村可供量化的集体资产不多,有的群众对改革工作认识不高,信心不足,从而影响了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乡镇、村两委党员干部对深化改革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特别是面对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村级资产状况比较复杂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怕乱、怕烦等畏难情绪,担心改革会激发矛盾。

(二)改革基础工作仍需强化。产权明晰、流转顺畅是盘活农村资产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市虽然对集体土地、林地、农村承包地等资源以及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但仍不够全面,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员的变迁,部分地区出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难和资产权属明晰难等问题,导致产权交易流转率不高。如,闲置农房方面,由于政策等方面原因,房地一体化登记未统一开展,仅凭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交易存在困难;再如,林权交易,目前对山林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且山林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导致林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也未有效施行。

(三)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我市是典型山区市,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一二三产融合还不够紧密,经济结构单一,农村经济活力未能有效释放。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普遍薄弱,除市、县城区周边、旅游景点附近农村之外,大部分农村可经营性资产不多,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而且,由于农村改革的滞后性,农村资源转化为资产,还缺乏扎实的根基和有效的途径,不仅造成农村发展活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改革积极性。

(四)农经工作队伍相当薄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一支专业化的农经工作队伍。但目前,全市农经系统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部分区县经管科只有1至2人办公,大部分乡镇只在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了农经岗位,有的乡镇甚至没有专门农经人员,或者农经员身兼多职,而且现有农经队伍年龄普遍较大,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方面也难以承担当前繁重的改革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场触及农村根本利益的系统性改革,关系重大、任务艰巨。市、区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进一步化解基层干部思想上的畏难情绪,主动消除农民群众认识上的各种误区,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奠定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市农委、财政、国土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督促各区县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完善村级集体资产台账,抓紧抓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改革后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奠定基础。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落实乡镇服务站建设,提升产权交易市场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拓展抵押贷款、评估收储、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功能,为产权流转搭建宽广坚实平台。要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抓好现有农经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工作,提升他们参与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人员招录、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解决基层农经人员不足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加快改革进程。要稳妥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坚持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准则,以遵从群众意愿为前提,合理确定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设置股权方案,力争年底前完成210个村的股改和200个村的“三变”改革任务。要认真总结屯溪区、黟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和农村“三变”改革经验,积极借鉴浙江绍兴市、义乌市等地盘活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工作的创新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好改革试点的示范作用。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歙县盘活闲置农房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引导农民通过资源入股,或创办领办农家乐、乡村酒店、农事体验中心等,盘活闲置农房,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动力。

(四)进一步抓好统筹协调。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坚持农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权益不受损的政策底线,鼓励和支持农村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代表村集体行使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高度重视改革后的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制定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针对性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要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提升改革的综合效应。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为全面了解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汉台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汉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2017年10月正式启动,首批确定铺镇联丰村、老君付庙村、龙江小店村及2017年拟脱贫退出的红星等8个贫困村列为汉台区2017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产改共涉及14个镇办(不含东大办事外),207个村及村转居的社区,1521个村(居)民小组,约27万人。

(一)制定方案,精心施策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及时通过区委深改会和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制定印发了《汉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汉台区支持“三变”改革实施方案》;区产改办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印发了《汉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汉台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汉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汉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设置和股权享受对象、范围及计算方法的指导意见》、《汉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措施,为全区规范开展各阶段工作提供了参照标准和政策支撑。

(二)点面结合,推进措施有力。截至2019年5月20日,全区207个村(社区)、1521个村(居)民小组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股权划分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数据录入、镇级自查审验、区级验收工作;178个村(社区)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由区农业农村局颁发了证书),占村(社区)总数的86%,全区产改工作进展迅速。其中,联丰村、红星村、建国社区、黄家塘社区的成功典型还被省市进行了推广,在区内外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产权明晰,改革成效初显。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村集体资产更加明晰,进一步盘活了集体资产,激活了沉睡资本,多渠道开展资本资金经营活动,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增加了群众收入。如红星村通过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土地入股到土地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再将土地流转到新型经营主体或者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农户获得土地流转费和进园务工劳务费,实现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双赢。再如联丰村,地处铺镇集镇,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街面房、场地等出租收入,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村上将利用所处的地理优势,积极招商引资,将集体资产采取公开招投标竞价承包、入股企业、集体统一经营等方式融入市场。目前,该村已对账面资金140万元采取理财方式进行投资,同时联丰六组融资修建了街面房10间,并已全部出租。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汉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自开展以来,工作力度大,行动迅速,总体情况良好,但是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村组干部和群众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干部群众对产改的意义和目标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改革就是分红,甚至要将集体资产吃光分净;部分村组特别是地处偏远的一些村组干部,认为本村没有多少集体资产,增值困难,还存在等待观望现象;有的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或因合并村等原因,工作难度大,村组干部畏难情绪明显。

(二)工作实施还不够细致。全区涉及产改的207个村及村转居的社区,有城中村、城郊村、一般村和贫困村,各村情况千差万别,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具体工作中,对村组干部水平低认识不到,督促检查不够及时,存在政策理解有偏差,导致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工作出现多次反复情况,甚至出现信访苗头,各村产改工作质量参差不齐。

(三)改革基础工作仍需强化。清产核资,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产权明晰、流转顺畅是盘活农村资产的关键环节。在清产核资方面,还存在不彻底现象,有的只量化了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对村组集体资产以及乡镇农村集体资产没有量化。如调研中,北关办事处提出“社区资产是否进行量化”问题。在产权流转方面,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相关制度还尚未建设,不利于盘活经济。在政策支持方面,还存在相关政策没有及时配套问题。如,狮子营村、黄家塘社区均提出集体收益税收问题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工资报酬问题。有的村反映因为政策界定不明晰,怕犯错误,不敢大胆开展工作。

(四)基层人才严重不足。一是镇农经站工作力量薄弱。产改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各级都还在探索阶段,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支持。而现在基本每个镇办都是只有1名兼职农经人员具体负责产改工作,且人员极不稳定。基层农经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性不强对全区产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高质量完成造成影响。二是村级没有较为专业的财务人员。村(社区)会计普遍业务素质低、年龄偏大、账务记录不规范,对全区清产核资工作的规范完成及清产核资后的账务调整、建立新账及新成立的村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资产监管、资产运营、股权管理等造成很大的影响,也不符合新时代对农业农村财务管理的要求。三是村干部缺乏经济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产改工作要求成立的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目的是要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但大部分村干部缺乏经营头脑,等待观望,不知道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进一步化解基层干部思想上的畏难情绪,主动消除农民群众认识上的各种误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采取定期举行培训班,组织镇村主要干部外出观摩、培训,尤其是要组织集体经营性资产较大的镇村主要领导及示范村的村主要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促进其进一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推动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制改革;同时积极借鉴外地关于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集体资产运营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人员招录、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专业培训等方式,解决基层农经人员和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不足问题。下一阶段,尤其要配强村集体经济负责人,注重村级领导干部培养和选拔,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三)扎实稳步推进产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开展“回头望”,对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经济发展的路子,坚决不能盲目搞一些不切实际的低质量低效益的建设项目。三是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等平台,及时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区级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根据农村产权要素性质、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帐管理。下一步要正确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二是营造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环境,研究制定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些诸如管理人员的工资报酬以及鼓励激励机制、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土地合理利用机制、税收减免机制等配套政策,个别政策还需要省级以上相关部门予以明确。三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现象发生。四是学习运用法治化治村思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各镇、村要在吃透中省政策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国家已经出台和新修订的《村(居)民自治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根据安排,市政协经济委在副主席、榆阳区委书记苗丰同志的带领下,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于7月上旬赴榆阳、横山、佳县、绥德、定边等区县就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调研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村集体经济收入开始显现。壮大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全市现有156个乡镇、16个街道办事处、3249个行政村,农户72万户275万人。全市村集体拥有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资源型资产面积5450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1624万亩,户均耕地22.6亩。截止2017年底,全市村集体经济总收入80958万元,其中有集体经济收益的村1605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9.4%,集体经济收益在5万元以上的村668个,占行政村总数的20.6%,集体经济收入过100万元的村仅11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分别较2016年改革前增长1%、4.2%、3%和0%。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2014年榆阳区赵家峁村被选定为省级试点村,2016年正式挂牌开始,成为全省第一个产改试点村。2017年中省市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后,我市选择了城中村、普通村、贫困村三种类型48个村开始试点,同时选择榆阳、靖边、子洲三县作为清产核资整县推进试点。2018年,选择209个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实现全市“三变”改革乡镇全覆盖,完成“三变”改革的村48个。村集体清产核资年底全面完成。目前,全市应开展清产核资的村3249个,已完成清产核资的村1408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1062个,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村1062个。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亮点纷呈。近年来,全市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中,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原则,通过试点示范,典型带动,涌现出了体制带动、产业拉动、组织推动等一批发展典型。如有些村是通过“党支部+集体经济+贫困户”的方式;有的是采取“园区承载、一县一业、一业一龙头”的方式;也有的是采用“集体引领、主体联合、贫困户抱团”的方式。特别是榆阳区赵家峁、靖边马季沟、横山高疙垯村的改革模式得到了中省方面的高度评价,提出“西部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如何推进,从陕西榆林三村实例看改革路径方法”。

二、存在问题

(一)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认识还不到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根本性制度改革,是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由于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弱化、集体产权权能不完整,导致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善、农村集体组织凝聚力不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足,大大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从体制机制和法律政策层面,落实农村集体所有权,解决阻碍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问题。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能够畅通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渠道,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调动个人与集体发展积极性,优化农业农村生产关系,为提高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支撑和动力之源。目前,我市各级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认识不足,没有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制度基础,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无论是各级领导干部还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远远没有从政治的高度、理论的深度和政策的广度上认识产权制度改革,上下没有形成改革的合力。

(二)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规范程度不高。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够准确,工作作风不实,指导工作能力不强,在产改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有的地方存在等待观望心理工作仍未起步;有的清产核资搞形式,走过场,有回避矛盾问题的现象;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同虚设;有的股权设置混乱,存在交叉设股的问题;有的对有关政策搞一刀切的问题;也有借产改工作调整承包地的问题;有些地方农民群众参与度不高,民主程序落实不到位,存在替群众做主的问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保障不够。目前,全市还有40.9%的村子还没有制定清产核资方案,成立工作小组,产改工作任重道远。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职能和主体地位仍未理顺。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职能尚未理顺。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各村普遍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也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从原有的村民委员会中剥离出来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而目前如何管理好这个新生机构,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委会二者之间的职能定位,各自权利义务责任和隶属关系等,各级没有出台任何规范性的指导意见。二是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仍未理顺。目前农业农村部联合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文件,明确提出,要落实好中央有关“现阶段可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但到了地方上相关部门在税票办理、银行开户手续等方面还未完全理顺,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真正的走向市场。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的主体,过去村集体的资产被登记在村委会名下,属村委会管,现在需要平移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并负责管理。根据目前的税务管理办法,平移这些资产按交易对待,需要交纳大量的税费。现实是虽然这些资产所属的名称变了,但资产的所属性质没有变,仍属村集体资产,是村民共同所有,这些资产没有进行所有权的交易,所以不能纳税,更不能让农民的利益受到伤害。

(四)农经体系建设仍显不足。农村产改是农经站的主抓工作,农经业务量大面广,专业性强,农村改革需在县乡农经干部的业务指导下推进。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农经站在编人员122人,实有在岗人员170人;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79人,占人员总数的46%。乡镇农经站除榆阳区已成立外,其它县市区均未成立,所以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充足、专业素质低、经费难保障等问题,影响着农村改革的全力推进。

(五)集体经济发展体量依然弱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3249个村,且51%的村集体经济“零”收益,28%的村收入在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非常薄弱。“三变”改革村中,集体经济谋划不到位问题比较普遍,特别是资源性资产村和集体资产“空壳村”资源盘活渠道不多。县区政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力度还不大,仍然没有把集体经济纳入区域经济统筹谋划范畴,对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风险预估不够,尚未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目前,全市完成产改的村虽然有1062个,近三分之一,但真正完成“三变”改革的村共48个,占全市行政村的1.5%,占已完成产改村的4.5%。虽然1062个产改村都成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这些组织近50%无发展规划,无支柱产业,发展面临严峻考验。

三、对策建议

(一)全面强化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实施乡村振新战略的重要抓手,推进这项改革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全市上下必须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水平上着手,从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要领导主体责任上着力,建立严格的干部主体责任督查考核机制,形成市、县(市区)、乡、村四级书记和各级干部齐抓改革的合力。

(二)着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能。要深刻把握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乡村振兴战略是宏伟蓝图,是奋斗目标,是前进的标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抓手,是从制度上法律上机制上的保障。通过农村产改和“三变”改革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强大根基,搭建实现平台;要让乡村振兴战略唤醒农村的“沉睡”资源,激发农村生产要素的活力,提升农村产改和“三变”改革的质量。乡村振兴战略是内容,通过产改和“三变”改革的形式去实现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也就是说,没有产改和“三变”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就失去了坚实的根基,缺失了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的利益连接机制和制度保障,没有了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产改和“三变”改革就像缺少了翅膀,很难飞得更高更远。所以,既要抓好农村产改和“三变”改革的质量,又要让乡村振兴所涉中省市等项目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与产改和“三变”改革有机结合,激活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农村集体产权融资功能,促进产业融合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乡村振兴。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产改和“三变”改革的五个步骤。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成立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交易市场是产改工作的五个步骤。这五步要环环紧扣缺一不可,任何一步走了过场都将会导致产改的失败,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扎实推进每一步。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理顺集体产改所有权关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改革始终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集体产权资产目录清晰、公开、透明,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在涉及权益、利益分配时要公平、公正、合规、合法。三是打造典型样板,全力推动改革。全力打造“榆阳模式”,赵家峁的试点改革在《新华每日电讯》和《陕西日报》头版几次专题报道,已成为全省推广的典型。目前,榆阳区在南部山区推广赵家峁产改模式,在北部草滩区推广孟家湾乡的“一户一田”制模式,在城区推广广济南村的“城中村”产改模式。全区已完成了171个村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产改任务的54%。这三种产改模式成为指导榆阳区农村产改和“三变”改革的典型样板。市上应组织有关力量全面研究总结榆阳区做法,唱响“榆阳模式”。同时,应对其他县市区产改村的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如靖边马季沟村和横山高圪塔材的产改模式,总结打造示范样板,全面指导我市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四)全面加强农经体系建设。一是构建完善的农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县乡农经机构体系,充实县市区农经站专业人员的配备,设置乡镇一级农经管理机构,配备村一级专职农经员。保障经费预算,建立一支完整的农经队伍。二是全面指导农村改革。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农经队伍的自身业务培训机制;要全面负责县乡村有关农村产改和“三变”改革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要深入农村认真调研,及时发现纠正在产改中出现的错误和问题;要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让这支队伍真正成为指导全市农村改革的专业团队。三是充分利用和发挥公益性岗位平台。目前,全市设置了许多公益性岗位,招聘了众多的公益性人员,这些人中有太多的富裕人员,应通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合格后充实到县乡农经队伍。

(五)多措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是整合项目资源。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补齐“三农”发展资金短板。特别是将产改村的规划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及实施项目整体融合,这样既可以盘活产改村的基础建设、产业发展、“三资”资产等“沉睡”资源,又能让乡村振兴的相关项目在产改村得到制度上、法律上、机制上的保障,让村集体经济和每个集体组织成员真正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二是加快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与引进。全市应针对目前农村发展的需求,制定“农村人才培训和人才引进计划”,通过职业技术学院等各种平台的培训,提高农村各类人才的实用技术,积极鼓励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引进专业的管理、技术人才,补齐人才短板。三是加快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政府要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平台,做好政策制定、管理、监督,同时要启用市场化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好评估、交易及更多的专业化服务。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打破区域限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民手中闲置的土地可以面向全国择优而租。土流网的大数据库,不仅可以让土地流转双方资源匹配变得更便捷,还可以提供价格指导和信息服务,减少土地流转过程中因价格等因素产生的纠纷,从而大大提高了流转效率。截止2018年3月,全国在土流网挂牌土地资源约3.5亿亩,已成交1.04亿亩。此外,榆阳区通过区财政注入1000万元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撬动榆阳农商行信贷1亿元,农民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合作社股权抵押担保,每户授信3-5万元的贷款,这种把“死资产”变成“活资本”的做法,其他县市区值得借鉴。四是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资金入股、土地流转等方式,与村组和农民建立利益联结,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通过新型经营主体走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