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纪委、监察组,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则》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全面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对于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制定出台《规则》的重要意义,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则》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纪委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规则》,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发动(2月下旬至3月底)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热潮,切实增强贯彻执行《规则》的自觉性,把贯彻《规则》落到实处。
县纪委监委要通过门户网站、“翠城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发布《规则》原文、解读等视频影像、图文信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开展《规则》进机关活动,组织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规则》学习、宣讲活动。乡镇纪委监察组要通过圩日宣传、入户宣传、制作宣传标语和传单等方式,深入村、组一线开展宣传,让《规则》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学习培训(3月份集中推进,并长期坚持)
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业务培训等方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县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则》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着力抓好落实,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热潮。
(三)要抓好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并运用好以往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种形式和媒介广泛宣传《规则》,进一步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要坚持知行合一。准确把握《规则》丰富内涵,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如何在受理、综合分析、督查督办、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等具体工作中体现《规则》精神、执行《规则》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具体举措。
(四)要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了解乡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贯彻执行《规则》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排查等方式,对《规则》贯彻执行情况和归口受理、限时分流、内容研判、扫描直转、闭环管理、联合会审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重点督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规则》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