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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12篇(范例推荐)

时间:2024-03-02 09:50:01 来源:以智范文网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当前正值返乡返岗高峰期,精准管控返回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阻断行走中的传染源,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中之重。为认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12篇,供大家参考。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12篇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1

  当前正值返乡返岗高峰期,精准管控返回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阻断行走中的传染源,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落实公安部门首查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排查责任、社区(嘎查村)协查责任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管控责任,经研究,现就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我旗信息首查、协查、排查及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公安机关入旗卡口首查责任

  (一)从2月13日起,各边界卡口检查点要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进入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在返回前24小时之内在线上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出发地详细地址(如:**省**市**区(县)**镇)和目的地详细地址(如:锡尼镇**社区**小区**楼**单元**号,独贵塔拉镇**嘎查(村)**社)。

  (二)进入卡口时,工作人员要登录“ 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仔细核对进入人员身份、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等信息,核验信息准确、测量体温正常、签订个人承诺书方可放行。

  (三)各卡口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充实人员力量,适时开启备用通道。在车辆、人员大面积拥堵时,需提前设立分流通道,帮助进入人员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或核验信息。

  二、切实发挥锡尼镇镇区检查点协查作用

  (一)旗内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通行,卡口人员同时查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

  (二)旗外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工作人员扫码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 ,查验信息后即可通行。如未录入系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切实发挥居民小区出入口检查点排查作用

  (一)旗内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进入小区。

  (二)对首次进入我旗的车辆及人员要详细排查,具体程序如下:

  各小区出入口检查点要设立“居民出入卡”办理专柜,要求进入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与工作人员至少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 核验并登记以下相关信息。

  1.对照全旗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本小区人员;

  2.对照行业部门提供的返岗人员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相关从业人员;

  3.如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必须详细了解并登记来人的职业、出发地、近14天内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4.如属重点人员,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规范》(内防指发〔2020〕21号)》文件要求,落实隔离场所和管控措施,同时报告社区,由社区落实监管人员与其办理居家隔离相关手续。如属非重点人员,则按程序办理“居民出入卡”,如后期排查发现属重点人员的,一律收回“居民出入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精准高效落实信息比对及核查流程

  (一)旗公安局要安排专人及时将“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中的人员信息进行 导出汇总,于每日 7:00、11:00、14:00、17:00、20:00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

  (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大数据分类梳理后,及时分发到各园区、苏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 信息比对和核查责任。

  (三)社区将信息及时分发到各包联单位,由网格员进一步摸排核实,完善相关信息,初步确定重点人员,连同其它渠道摸排获取的信息一并上报社区。

  (四)社区审核汇总后,将重点人员信息上报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分析研判后,确定重点人员名单,落实重点人员盯控责任人,并将汇总信息及时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全面压实重点人员管控责任

  (一)属地苏木镇党委、政府为重点管控人员的责任主体,社区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抓好具体管控责任落实。包联党员所在党组织要依据城市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控责任,原则上包联党员为具体管控责任人,其他人员由包联单位党组织统筹确定。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并提前通知返旗人员在返回前24小时内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于不及时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及信息填写不详细、不准确的,将严肃追究行业部门、相关企业责任。

  (三)重点人员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通报旗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园区、苏木镇和嘎查村(社区)重点人员管控专班要切实发挥作用,采用人防、技防、协防等多种措施,将管控责任落实落细。

  六、对于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务必要精研细判,随时发现人员、随时采取措施,事不过夜、人不漏管。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2

  为预防、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教育、管理、挽救有违法犯罪的人员,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委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珠山区借鉴江苏昆山先进管理经验,从特殊重点人群治安管理进行新的探索,收到了初步成效。

  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其成效

  1、信息化建设,人性化关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高效优质

  经排查,我区共有常住流动人口10124人,出租屋2493户。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人人建立健全专门档案信息。录入重点人群信息网络平台,提供共享信息记录,为预防、打击犯罪服务。在流动人口服务方面,区教育行政部门以人为本出台新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免借读费进城就读,并可平等享受升学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困难,为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创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

  2、无缝对接,分类帮教,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我区高度重视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成立管控帮教领导小组,负责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对列管的重点人群对象,组成由基层综治、治保、调解人员,责任区民警和列管人员家属参与的帮教小组,实行“一对一”帮教,签订管控帮教责任书,落实预防、打击、教育、挽救工作方案,使管控帮教工作制度化、社会化。三年来,珠山区共接收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共524人,在接到这些人员释放回籍的通知书后,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立即根据其思想表现和家庭状况分级分类帮教安置,结对帮扶,实施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三包”工作措施,积极帮助释放回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和就业创业,帮教安置率达到了98%,重新犯罪率为零。大部分释放回籍人员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没有再次危害社会。

  另外,我们加强了对监外执行罪犯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按规定办理法律文书的交接手续;成立监督考察小组;认真落实宣告制度、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和考察评议制度;建立被监督罪犯档案;制定监管制度和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不脱管、不漏管。

  3、重点排查,强化责任,落实管控帮教措施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我们做到“四个落实、一个确保”。即:落实责任人;落实控制人;落实控制措施;落实被控制人的下落和现实表现;确保不失控。

  (一)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管理

  珠山区是一个老城区,辖区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依靠低保维持生计的人群有2万多人,为保证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全年发放低保金超过3000万元,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对精神病人的管理

  我区对所有的精神病人全部登记造册,明确监护人,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全部收精神病院治疗,经费由财政保证。

  (三)对吸毒人员的管理

  针对辖区范围内的吸毒人员。我们一是对所有吸毒人员登记造册,纳入特殊人员管理范围。二是依法送强制戒毒,2010年送强制戒毒38人。三是开展药物辅助戒毒,目前区疾控中心利用“美沙酮”戒毒人数400余人。四是建立完善吸毒人员年度普查核查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进一步推进禁吸戒毒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巩固“无毒社区”成果。

  (四)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

  针对辖区内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我区各社区均成立了帮助队伍,对需要帮助的社会闲散青少年实行定期帮教,并专门制定了《做好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子女帮教工作实行意见》,尽最大努力帮助其解决生活、工作等实际问题。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靠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和道德教育,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化,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去年,依法制处未成年罪犯17人,其中对13人处非监禁刑和免于刑事处罚。

  通过组织开展排查活动,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确、责任落实。重点人群的知情率、列管率、控制率和改好率提高,实现了对重点人群活动掌握得了、控制得住的工作目标。

  二、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流动人口管理是当前社会治安管理的难点问题,服务措施也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流动人口主要分布在工矿企业、旅店、娱乐场所和居民出租房屋,流动性强、变化快,底数难以掌握。二是大部份单位及接纳流入人口的企业、场所和个人对流动人口管理支持不够,配合不力,造成清查困难,信息变换不及时。三是流动人口正在日益成为的高发群体,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但案件侦破难度较大。

  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非常困难,缺乏职业技术专长,又普遍遭受社会歧视,就业再就业非常艰难,容易产生悲观失望或报复社会情绪,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在校“留守儿童”大量存在,因得不到父母的关心爱护与教育监管,很容易流落社会变身社会闲散青少年,甚至沦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分子。三是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存在,近期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在学校周边就排查出4名高危精神病人,特殊人群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

  三、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一是要加强部门和区域合作,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列入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形成抓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整体合力。二是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实时申报。三是对流动人口管和租赁房屋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对身份清楚、有固定生活来源、固定居住场所的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对无固定收入、无固定职业、无固定居住处所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或有前科劣迹的重点控制对象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并掌握其身份、特征、交往人员、经济来源等情况。在租赁房屋管理中,房主是重点人口的,承租的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出租房屋作为公共场所以及在治安状况复杂地段的,将其列入重点管理,其它的作一般管理。四是所有经营性旅馆必须全部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以便对在逃人员进行信息对比。五是公安部门要与计划生育、工商、税务、民政、房管、建设、医疗卫生部门就有关流动人口办证方面的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以证管人”,提升管理效率。

  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要研究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失业、就业援助办法,将其列为再就业重点扶持对象,由政府部门出资提供免费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发展小额担保贷款,出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种养殖业给予工商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特别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还应当考虑给予临时困难救济或由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有事做、有饭吃,以求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二是要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组织学校老师定期做好“留守儿童”家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招募社会志愿者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关爱“留守儿童”,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和学习、生活上的困难。要在学校普遍设立专门电话或网络视频通话平台,加强学校老师和“留守儿童”与家长之间的沟通联系,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自己小孩在学校和家里的学习生活与思想情况,让“留守儿童”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感受到父母亲的关爱。要从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或退休老干部中招聘法制副校长配备到每一个学校,并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增强“留守儿童”法制意识,避免“留守儿童”参与社会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公安部门要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全部强制性进行收治管理,对分布在社会上的精神病人要落实派出所民警、社区街道干部、患者家属“三位一体”的管控责任,民政部门要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防止特殊人群意外伤害正常社会群体。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3

  第一条为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括动,教育、管理、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维护社会治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

  重点人口管理为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严禁对外泄露。"重点人口"为公安机关内部用语,严禁对外使用。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嫌疑的人员应当列为重点人口: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1、有从事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投敌叛变、叛逃等活动嫌疑的;

  2、有参与动乱、骚乱、暴乱或者其他破坏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嫌疑的;

  3、有组织、参加敌对组织嫌疑,或者有组织、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稳定的组织活动嫌疑,或者与这些组织有联系嫌疑的;

  4、有参加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嫌疑的;

  5、有故意破坏民族团结,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等宣传煽动活动嫌疑的;

  6、有从事间谍或者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嫌疑的;

  7、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二)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1、有杀人、强奸、伤害、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嫌疑的;

  2、有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公私财物嫌疑的;

  3、有放火、爆炸、投毒,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或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活动嫌疑的;

  4、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嫌疑的;

  认有参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或者参加境内黑社会性旗的组织及犯罪团伙嫌疑的;

  6、有伪造、变造货币、国库券及有价证券或者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货币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活动嫌疑的;

  7、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贷款或者进行金融票据、信用证、搐用卡、保险诈骗等金融诈骗活动嫌疑的;

  8、有经常聚众赌博或者聚赌抽头嫌疑的;

  9、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活动嫌疑的;

  10、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第四条下列人员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

  (一)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

  (二)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

  第五条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由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逐人整理列管(撤管)材料;填写《列管(撤管)重点人口呈报表》或者《派出所工作对象信息登记表》,经公安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审批。

  对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经公安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核报地市公安处、局审批。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负责重点人口日常管理工作,户政(治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工作,有关业务部门应当协助做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

  第七条重点人口管理以现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为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点人口由现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芒应当通过人口调查、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案件查处、群众举报、档案材料清理、情况信息通报、治安耳目提供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列管重点人口。

  第九条重点人口管理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要紧密依靠群众,严格掌握政策,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相应的工作方法。

  (一)谰查了解。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应当深入辖区开展调查,澄清重点人口底数,熟悉每个重点人口的身份情况、别名、绰号和体貌特征以及主要问题、经济状况、交往人员、活动场所等基本情况,掌握重点人口的现实表现,及时发现新的列管对象。

  (二)查证核实。对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和转递的各种信息材料,应当调查核实。对需要侦查的重要线索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通报侦查部门;对不够打击处理的应当做好材料积累工作;经查证核实嫌疑被排除的,所列人员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经考察确已悔改的,应当撤管。

  (三)重点控制。对有重大现实危害的嫌疑人员,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应当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法,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掌握动态,严密控制。

  (四)积极疏导。对因矛盾纠纷激化可能键而走险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靠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协同其亲属共同进行教育疏导,及时缓解矛盾,

  (五)帮助教育。对25岁以下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人员,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帮教工作小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化,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第十条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要健全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通报协查制度。现住地公安派出所在暂住人口管理中发现和列管的重点人口,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通报、了解掌握重点人口的基本情况;对人户分离或者暂住的重点人口,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了解掌握其去向,及时将列管依据等主要情况书面通报给现住地公安派出所。

  (二)材料转递制度。政保、经保、治安、刑侦、边防、出入境管理、文保等业务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在查处各类案件时,应当将可能涉及重点人口的信息材料及时转递到涉案人员的现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三)清理考察制度。对重点人口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准确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对需要变更类别、撤管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四)档案管理制度。对列管的重点人口应当逐人建立档案,列管依据、审批材料、考察材料以及照片、指纹、笔迹等材料应当齐全。户口迁移的,应当将档案转递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管理;撤销管理和已经死亡的重点人口的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重点人口档案只供公安机关内部参考便用,不得对外提供。

  第十一条对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要进行考核评比,并作为考核公安派出所及责任区民警工作的重点指标之一。派出所的考核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进行,责任区民警的考核由派出所进行。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重点人口管理工作在发现、预防、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对涉案成员案前管控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漏管失控;对发生刑事案件后能否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进行检查,看发现、打击犯罪的作用;对重点人口中的帮教对象转变情况进行检查,看帮教工作的效果。

  第十二条对在重点人口管理工作中主动、及时提供案件线索的公安派出所及贡任区民警,应当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应当给予嘉奖记功。对因疏于管理而不能提供线索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对属于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涉及重点人口管理工作的文件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一九八五年公安部印发的《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4

  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区综管办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出租屋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狠抓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出租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宣传,深入推进出租屋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出租屋火灾防控,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出租屋消防安全,杜绝出租屋发生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

  1.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各出租屋综管所进一步细化出租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针对性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老旧建筑群等出租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放在首位。

  2.加强火灾高危场所排查。针对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排查力度。一是网吧、酒吧、按摩足浴等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二是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三是老旧住宅区、“城中村”、“房中房”“三合一”等居住场所。

  3.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及时发现通报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密切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彻底解决出租屋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4.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出租屋消防安全纳入重点工作,落实网格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出租屋防火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明确消防组织机构建设任务,实行区综管办、街道综管所、社区综管站三级管理,健全出租屋消防工作制度化、日常化、正规化,确保消防工作齐抓共管。

  5.迅速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宣传工作。以社区、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发动社会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各街道出租屋综管所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综管所所长任组长,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严密部署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深入动员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各出租屋综管所要召开今冬明春出租屋火灾防控工作动员会议,发动网格员定期排查辖区出租屋,确保消防排查“全覆盖”。同时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确保辖区出租屋消防安全。

  3.强化工作考评,严格责任倒查。区综管办将对各综管所(站)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成绩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范畴,做到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今冬明春控防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情况。各综管所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区综管办,以便对各综管所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进行调度指挥,及时调整有关工作部署。各综管所请在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5

  为进一步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确保全街道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全街道治安防控“织网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村(社区)为单位、以公安机关为主体、以群防群治为依托、以网格化防控为基础、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为目标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和保障机制,提高动态条件下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为实现我街道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20-年1月至12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治安防控“织网行动”,大力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网络布局合理、打防控打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通过治安防控“织网行动”,确保可防性、多发性案件的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加强人防力量建设。配备10人以上的巡逻防控人员。

  (二)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到2016年12月10日前,全街道各村(社区)要建立与110联动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天网工程”),建成覆盖全街道所有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复杂场所、治安卡口的视频监控点,报警点。

  (三)加强物防设施建设。加强道路治安卡口硬件设施建设,增加和配备巡逻车辆、流动警务车及警用装备,开展背街小巷“亮灯工程”。

  (四)全面推行治安网格防控。在街道集镇,结合人口状况、地理位置、楼院布局、治安环境等因素,合理划分单元,整合人力资源,明确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防控。全面实施社区(网格)警务战略,实行一区(网格)一警多协勤、或一区(网格)多警多协勤巡防制度,组织带领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要建立护村队、护寨队、护校队、护矿队等治保组织;农村要普遍推行“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互助联防、邻里守望、边界联防、巡更守夜”等防范模式,切实提高农村治安防控能力,覆盖率达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织密街道、社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要建立全警巡逻防范机制,全面实行派出所民警参与,专职治安巡防队员为重要补充力量,各类群防群治组织协同配合的治安巡逻、警情处置、交通管理等防范体制,最大限度地提高见警率。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完善动态情报信息研判与警务指挥一体化的实战指挥机制和各类分级处警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防控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快速处警,快速反馈,快速处置,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街道干部就在身边、警察就在身边、村(社区)干部就在身边、安全就在身边,让犯罪分子心惊胆战,望风而逃,最大限度地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织密村寨治安防控网。充分发挥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的平台作用,大力推广使用性价比高、操作简单、安装方便、防范效果好的物防技防设施,积极发展治安信息员、中心户长、治安协管员等群防群治力量,积极探索各种治安防范手段,组织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治安防控模式。推广“集市流动警务室”,推动警力下沉,驻村(社区)民警数达到所在地派出所警力数的40%以上,力争达到60%。

  (三)织密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机关、团体、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根据单位规模和工作实际,分类制定防范标准,切实加强安全保卫机制建设,健全内保机构,落实保卫力量,完善防范设施,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值班保卫,确保国家、集体、职工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保卫组织负责人、保卫人员(包括保安)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能力。

  (四)织密“四区”及周边治安防控网。矿区、库区、工区、林区(以下称“四区”)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防范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治安巡防机构和巡防队伍,加强守卫看护、巡逻检查、治安隐患排查以及问题处置等工作,街道政府和项目投资方、建设方共同建立治安联防机制,落实地方和各生产、施工企业的治安巡防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建地企治安巡防队伍,开展巡逻守护工作,共同维护“四区”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

  (五)织密科技防范监控网。加快推进“天网工程”建设,推动报警与监控系统的资源整合,优化信息系统,减少信息传递环节,提高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加强社会资源整合,逐步搭建涵盖多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平台,督促社会单位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清理损坏摄像头,在监控盲区增设摄像头,落实视频监控值守制度,努力实现“控得住、查得清、调得出、用得上”的应用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治安行动织网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织网办”)在街道派出所,派出所指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齐抓共管,强化联动保障。街道党委坚持做到把握全局和注重细节相结合。把街道治安防控网建设作为重点,切实夯实防控基础;要打牢群防群治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聪明智慧,积极参与治安防范。

  (三)深入宣传,强化舆论保障。要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政法综治部门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治安整治“织网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典型经验,宣传党委政府建好全方位、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的坚强决心,增强群众参与治安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浓厚、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强化责任保障。各相关单位、村(社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治安防控“织网行动”列入考核目标。对推诿、不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影响全街道整体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实施领导责任查究。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6

  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区综管办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出租屋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狠抓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出租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宣传,深入推进出租屋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出租屋火灾防控,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出租屋消防安全,杜绝出租屋发生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

  1.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各出租屋综管所进一步细化出租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针对性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老旧建筑群等出租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放在首位。

  2.加强火灾高危场所排查。针对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排查力度。一是网吧、酒吧、按摩足浴等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二是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三是老旧住宅区、“城中村”、“房中房”“三合一”等居住场所。

  3.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及时发现通报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密切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彻底解决出租屋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4.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出租屋消防安全纳入重点工作,落实网格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出租屋防火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明确消防组织机构建设任务,实行区综管办、街道综管所、社区综管站三级管理,健全出租屋消防工作制度化、日常化、正规化,确保消防工作齐抓共管。

  5.迅速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宣传工作。以社区、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发动社会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各街道出租屋综管所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综管所所长任组长,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严密部署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深入动员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各出租屋综管所要召开今冬明春出租屋火灾防控工作动员会议,发动网格员定期排查辖区出租屋,确保消防排查“全覆盖”。同时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确保辖区出租屋消防安全。

  3.强化工作考评,严格责任倒查。区综管办将对各综管所(站)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成绩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范畴,做到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今冬明春控防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情况。各综管所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区综管办,以便对各综管所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进行调度指挥,及时调整有关工作部署。各综管所请在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7

  为预防、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教育、管理、挽救有违法犯罪的人员,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委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珠山区借鉴江苏昆山先进管理经验,从特殊重点人群治安管理进行新的探索,收到了初步成效。

  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其成效

  1、信息化建设,人性化关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高效优质

  经排查,我区共有常住流动人口10124人,出租屋2493户。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人人建立健全专门档案信息。录入重点人群信息网络平台,提供共享信息记录,为预防、打击犯罪服务。在流动人口服务方面,区教育行政部门以人为本出台新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免借读费进城就读,并可平等享受升学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困难,为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创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

  2、无缝对接,分类帮教,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我区高度重视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成立管控帮教领导小组,负责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对列管的重点人群对象,组成由基层综治、治保、调解人员,责任区民警和列管人员家属参与的帮教小组,实行“一对一”帮教,签订管控帮教责任书,落实预防、打击、教育、挽救工作方案,使管控帮教工作制度化、社会化。三年来,珠山区共接收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共524人,在接到这些人员释放回籍的通知书后,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立即根据其思想表现和家庭状况分级分类帮教安置,结对帮扶,实施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三包”工作措施,积极帮助释放回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和就业创业,帮教安置率达到了98%,重新犯罪率为零。大部分释放回籍人员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没有再次危害社会。

  另外,我们加强了对监外执行罪犯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按规定办理法律文书的交接手续;成立监督考察小组;认真落实宣告制度、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和考察评议制度;建立被监督罪犯档案;制定监管制度和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不脱管、不漏管。

  3、重点排查,强化责任,落实管控帮教措施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我们做到“四个落实、一个确保”。即:落实责任人;落实控制人;落实控制措施;落实被控制人的下落和现实表现;确保不失控。

  (一)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管理

  珠山区是一个老城区,辖区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依靠低保维持生计的人群有2万多人,为保证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全年发放低保金超过3000万元,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对精神病人的管理

  我区对所有的精神病人全部登记造册,明确监护人,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全部收精神病院治疗,经费由财政保证。

  (三)对吸毒人员的管理

  针对辖区范围内的吸毒人员。我们一是对所有吸毒人员登记造册,纳入特殊人员管理范围。二是依法送强制戒毒,2010年送强制戒毒38人。三是开展药物辅助戒毒,目前区疾控中心利用“美沙酮”戒毒人数400余人。四是建立完善吸毒人员年度普查核查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进一步推进禁吸戒毒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巩固“无毒社区”成果。

  (四)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

  针对辖区内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我区各社区均成立了帮助队伍,对需要帮助的社会闲散青少年实行定期帮教,并专门制定了《做好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子女帮教工作实行意见》,尽最大努力帮助其解决生活、工作等实际问题。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靠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和道德教育,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化,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去年,依法制处未成年罪犯17人,其中对13人处非监禁刑和免于刑事处罚。

  通过组织开展排查活动,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确、责任落实。重点人群的知情率、列管率、控制率和改好率提高,实现了对重点人群活动掌握得了、控制得住的工作目标。

  二、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流动人口管理是当前社会治安管理的难点问题,服务措施也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流动人口主要分布在工矿企业、旅店、娱乐场所和居民出租房屋,流动性强、变化快,底数难以掌握。二是大部份单位及接纳流入人口的企业、场所和个人对流动人口管理支持不够,配合不力,造成清查困难,信息变换不及时。三是流动人口正在日益成为的高发群体,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但案件侦破难度较大。

  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非常困难,缺乏职业技术专长,又普遍遭受社会歧视,就业再就业非常艰难,容易产生悲观失望或报复社会情绪,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在校“留守儿童”大量存在,因得不到父母的关心爱护与教育监管,很容易流落社会变身社会闲散青少年,甚至沦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分子。三是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存在,近期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在学校周边就排查出4名高危精神病人,特殊人群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

  三、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一是要加强部门和区域合作,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列入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形成抓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整体合力。二是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实时申报。三是对流动人口管和租赁房屋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对身份清楚、有固定生活来源、固定居住场所的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对无固定收入、无固定职业、无固定居住处所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或有前科劣迹的重点控制对象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并掌握其身份、特征、交往人员、经济来源等情况。在租赁房屋管理中,房主是重点人口的,承租的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出租房屋作为公共场所以及在治安状况复杂地段的,将其列入重点管理,其它的作一般管理。四是所有经营性旅馆必须全部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以便对在逃人员进行信息对比。五是公安部门要与计划生育、工商、税务、民政、房管、建设、医疗卫生部门就有关流动人口办证方面的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以证管人”,提升管理效率。

  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要研究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失业、就业援助办法,将其列为再就业重点扶持对象,由政府部门出资提供免费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发展小额担保贷款,出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种养殖业给予工商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特别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还应当考虑给予临时困难救济或由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有事做、有饭吃,以求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二是要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组织学校老师定期做好“留守儿童”家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招募社会志愿者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关爱“留守儿童”,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和学习、生活上的困难。要在学校普遍设立专门电话或网络视频通话平台,加强学校老师和“留守儿童”与家长之间的沟通联系,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自己小孩在学校和家里的学习生活与思想情况,让“留守儿童”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感受到父母亲的关爱。要从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或退休老干部中招聘法制副校长配备到每一个学校,并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增强“留守儿童”法制意识,避免“留守儿童”参与社会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公安部门要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全部强制性进行收治管理,对分布在社会上的精神病人要落实派出所民警、社区街道干部、患者家属“三位一体”的管控责任,民政部门要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防止特殊人群意外伤害正常社会群体。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8

  为进一步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确保全街道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全街道治安防控“织网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村(社区)为单位、以公安机关为主体、以群防群治为依托、以网格化防控为基础、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为目标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和保障机制,提高动态条件下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为实现我街道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20-年1月至12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治安防控“织网行动”,大力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网络布局合理、打防控打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通过治安防控“织网行动”,确保可防性、多发性案件的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加强人防力量建设。配备10人以上的巡逻防控人员。

  (二)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到2016年12月10日前,全街道各村(社区)要建立与110联动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天网工程”),建成覆盖全街道所有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复杂场所、治安卡口的视频监控点,报警点。

  (三)加强物防设施建设。加强道路治安卡口硬件设施建设,增加和配备巡逻车辆、流动警务车及警用装备,开展背街小巷“亮灯工程”。

  (四)全面推行治安网格防控。在街道集镇,结合人口状况、地理位置、楼院布局、治安环境等因素,合理划分单元,整合人力资源,明确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防控。全面实施社区(网格)警务战略,实行一区(网格)一警多协勤、或一区(网格)多警多协勤巡防制度,组织带领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要建立护村队、护寨队、护校队、护矿队等治保组织;农村要普遍推行“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互助联防、邻里守望、边界联防、巡更守夜”等防范模式,切实提高农村治安防控能力,覆盖率达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织密街道、社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要建立全警巡逻防范机制,全面实行派出所民警参与,专职治安巡防队员为重要补充力量,各类群防群治组织协同配合的治安巡逻、警情处置、交通管理等防范体制,最大限度地提高见警率。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完善动态情报信息研判与警务指挥一体化的实战指挥机制和各类分级处警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防控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快速处警,快速反馈,快速处置,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街道干部就在身边、警察就在身边、村(社区)干部就在身边、安全就在身边,让犯罪分子心惊胆战,望风而逃,最大限度地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织密村寨治安防控网。充分发挥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的平台作用,大力推广使用性价比高、操作简单、安装方便、防范效果好的物防技防设施,积极发展治安信息员、中心户长、治安协管员等群防群治力量,积极探索各种治安防范手段,组织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治安防控模式。推广“集市流动警务室”,推动警力下沉,驻村(社区)民警数达到所在地派出所警力数的40%以上,力争达到60%。

  (三)织密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机关、团体、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根据单位规模和工作实际,分类制定防范标准,切实加强安全保卫机制建设,健全内保机构,落实保卫力量,完善防范设施,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值班保卫,确保国家、集体、职工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保卫组织负责人、保卫人员(包括保安)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能力。

  (四)织密“四区”及周边治安防控网。矿区、库区、工区、林区(以下称“四区”)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防范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治安巡防机构和巡防队伍,加强守卫看护、巡逻检查、治安隐患排查以及问题处置等工作,街道政府和项目投资方、建设方共同建立治安联防机制,落实地方和各生产、施工企业的治安巡防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建地企治安巡防队伍,开展巡逻守护工作,共同维护“四区”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

  (五)织密科技防范监控网。加快推进“天网工程”建设,推动报警与监控系统的资源整合,优化信息系统,减少信息传递环节,提高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加强社会资源整合,逐步搭建涵盖多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平台,督促社会单位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清理损坏摄像头,在监控盲区增设摄像头,落实视频监控值守制度,努力实现“控得住、查得清、调得出、用得上”的应用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治安行动织网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织网办”)在街道派出所,派出所指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齐抓共管,强化联动保障。街道党委坚持做到把握全局和注重细节相结合。把街道治安防控网建设作为重点,切实夯实防控基础;要打牢群防群治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聪明智慧,积极参与治安防范。

  (三)深入宣传,强化舆论保障。要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政法综治部门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治安整治“织网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典型经验,宣传党委政府建好全方位、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的坚强决心,增强群众参与治安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浓厚、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强化责任保障。各相关单位、村(社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治安防控“织网行动”列入考核目标。对推诿、不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影响全街道整体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实施领导责任查究。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9

  为进一步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确保全街道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全街道治安防控“织网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村(社区)为单位、以公安机关为主体、以群防群治为依托、以网格化防控为基础、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为目标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和保障机制,提高动态条件下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为实现我街道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20-年1月至12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治安防控“织网行动”,大力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网络布局合理、打防控打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通过治安防控“织网行动”,确保可防性、多发性案件的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加强人防力量建设。配备10人以上的巡逻防控人员。

  (二)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到2016年12月10日前,全街道各村(社区)要建立与110联动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天网工程”),建成覆盖全街道所有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复杂场所、治安卡口的视频监控点,报警点。

  (三)加强物防设施建设。加强道路治安卡口硬件设施建设,增加和配备巡逻车辆、流动警务车及警用装备,开展背街小巷“亮灯工程”。

  (四)全面推行治安网格防控。在街道集镇,结合人口状况、地理位置、楼院布局、治安环境等因素,合理划分单元,整合人力资源,明确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防控。全面实施社区(网格)警务战略,实行一区(网格)一警多协勤、或一区(网格)多警多协勤巡防制度,组织带领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要建立护村队、护寨队、护校队、护矿队等治保组织;农村要普遍推行“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互助联防、邻里守望、边界联防、巡更守夜”等防范模式,切实提高农村治安防控能力,覆盖率达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织密街道、社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要建立全警巡逻防范机制,全面实行派出所民警参与,专职治安巡防队员为重要补充力量,各类群防群治组织协同配合的治安巡逻、警情处置、交通管理等防范体制,最大限度地提高见警率。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完善动态情报信息研判与警务指挥一体化的实战指挥机制和各类分级处警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防控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快速处警,快速反馈,快速处置,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街道干部就在身边、警察就在身边、村(社区)干部就在身边、安全就在身边,让犯罪分子心惊胆战,望风而逃,最大限度地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织密村寨治安防控网。充分发挥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的平台作用,大力推广使用性价比高、操作简单、安装方便、防范效果好的物防技防设施,积极发展治安信息员、中心户长、治安协管员等群防群治力量,积极探索各种治安防范手段,组织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治安防控模式。推广“集市流动警务室”,推动警力下沉,驻村(社区)民警数达到所在地派出所警力数的40%以上,力争达到60%。

  (三)织密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机关、团体、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根据单位规模和工作实际,分类制定防范标准,切实加强安全保卫机制建设,健全内保机构,落实保卫力量,完善防范设施,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值班保卫,确保国家、集体、职工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保卫组织负责人、保卫人员(包括保安)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能力。

  (四)织密“四区”及周边治安防控网。矿区、库区、工区、林区(以下称“四区”)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防范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治安巡防机构和巡防队伍,加强守卫看护、巡逻检查、治安隐患排查以及问题处置等工作,街道政府和项目投资方、建设方共同建立治安联防机制,落实地方和各生产、施工企业的治安巡防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建地企治安巡防队伍,开展巡逻守护工作,共同维护“四区”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

  (五)织密科技防范监控网。加快推进“天网工程”建设,推动报警与监控系统的资源整合,优化信息系统,减少信息传递环节,提高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加强社会资源整合,逐步搭建涵盖多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平台,督促社会单位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清理损坏摄像头,在监控盲区增设摄像头,落实视频监控值守制度,努力实现“控得住、查得清、调得出、用得上”的应用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治安行动织网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织网办”)在街道派出所,派出所指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齐抓共管,强化联动保障。街道党委坚持做到把握全局和注重细节相结合。把街道治安防控网建设作为重点,切实夯实防控基础;要打牢群防群治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聪明智慧,积极参与治安防范。

  (三)深入宣传,强化舆论保障。要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政法综治部门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治安整治“织网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典型经验,宣传党委政府建好全方位、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的坚强决心,增强群众参与治安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浓厚、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强化责任保障。各相关单位、村(社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治安防控“织网行动”列入考核目标。对推诿、不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影响全街道整体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实施领导责任查究。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10

  一、切实落实公安机关入旗卡口首查责任

  (一)从2月13日起,各边界卡口检查点要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进入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在返回前24小时之内在线上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出发地详细地址(如:**省**市**区(县)**镇)和目的地详细地址(如:锡尼镇**社区**小区**楼**单元**号,独贵塔拉镇**嘎查(村)**社)。

  (二)进入卡口时,工作人员要登录“ 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仔细核对进入人员身份、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等信息,核验信息准确、测量体温正常、签订个人承诺书方可放行。

  (三)各卡口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充实人员力量,适时开启备用通道。在车辆、人员大面积拥堵时,需提前设立分流通道,帮助进入人员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或核验信息。

  二、切实发挥锡尼镇镇区检查点协查作用

  (一)旗内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通行,卡口人员同时查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

  (二)旗外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工作人员扫码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 ,查验信息后即可通行。如未录入系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切实发挥居民小区出入口检查点排查作用

  (一)旗内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进入小区。

  (二)对首次进入我旗的车辆及人员要详细排查,具体程序如下:

  各小区出入口检查点要设立“居民出入卡”办理专柜,要求进入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与工作人员至少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 核验并登记以下相关信息。

  1.对照全旗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本小区人员;

  2.对照行业部门提供的返岗人员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相关从业人员;

  3.如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必须详细了解并登记来人的职业、出发地、近14天内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4.如属重点人员,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规范》(内防指发〔2020〕21号)》文件要求,落实隔离场所和管控措施,同时报告社区,由社区落实监管人员与其办理居家隔离相关手续。如属非重点人员,则按程序办理“居民出入卡”,如后期排查发现属重点人员的,一律收回“居民出入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精准高效落实信息比对及核查流程

  (一)旗公安局要安排专人及时将“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中的人员信息进行 导出汇总,于每日 7:00、11:00、14:00、17:00、20:00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

  (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大数据分类梳理后,及时分发到各园区、苏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 信息比对和核查责任。

  (三)社区将信息及时分发到各包联单位,由网格员进一步摸排核实,完善相关信息,初步确定重点人员,连同其它渠道摸排获取的信息一并上报社区。

  (四)社区审核汇总后,将重点人员信息上报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分析研判后,确定重点人员名单,落实重点人员盯控责任人,并将汇总信息及时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全面压实重点人员管控责任

  (一)属地苏木镇党委、政府为重点管控人员的责任主体,社区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抓好具体管控责任落实。包联党员所在党组织要依据城市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控责任,原则上包联党员为具体管控责任人,其他人员由包联单位党组织统筹确定。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并提前通知返旗人员在返回前24小时内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于不及时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及信息填写不详细、不准确的,将严肃追究行业部门、相关企业责任。

  (三)重点人员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通报旗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园区、苏木镇和嘎查村(社区)重点人员管控专班要切实发挥作用,采用人防、技防、协防等多种措施,将管控责任落实落细。

  六、对于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务必要精研细判,随时发现人员、随时采取措施,事不过夜、人不漏管。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11

当前正值返乡返岗高峰期,精准管控返回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阻断行走中的传染源,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落实公安部门首查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排查责任、社区(嘎查村)协查责任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管控责任,经研究,现就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我旗信息首查、协查、排查及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公安机关入旗卡口首查责任

(一)从2月13日起,各边界卡口检查点要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进入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在返回前24小时之内在线上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出发地详细地址(如:**省**市**区(县)**镇)和目的地详细地址(如:锡尼镇**社区**小区**楼**单元**号,独贵塔拉镇**嘎查(村)**社)。

(二)进入卡口时,工作人员要登录“ 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仔细核对进入人员身份、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等信息,核验信息准确、测量体温正常、签订个人承诺书方可放行。

(三)各卡口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充实人员力量,适时开启备用通道。在车辆、人员大面积拥堵时,需提前设立分流通道,帮助进入人员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或核验信息。

二、切实发挥锡尼镇镇区检查点协查作用

(一)旗内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通行,卡口人员同时查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

(二)旗外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工作人员扫码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 ,查验信息后即可通行。如未录入系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切实发挥居民小区出入口检查点排查作用

(一)旗内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进入小区。

(二)对首次进入我旗的车辆及人员要详细排查,具体程序如下:

各小区出入口检查点要设立“居民出入卡”办理专柜,要求进入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与工作人员至少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 核验并登记以下相关信息。

1.对照全旗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本小区人员;

2.对照行业部门提供的返岗人员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相关从业人员;

3.如未查找到相关信息,必须详细了解并登记来人的职业、出发地、近14天内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4.如属重点人员,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规范》(内防指发〔2020〕21号)》文件要求,落实隔离场所和管控措施,同时报告社区,由社区落实监管人员与其办理居家隔离相关手续。如属非重点人员,则按程序办理“居民出入卡”,如后期排查发现属重点人员的,一律收回“居民出入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精准高效落实信息比对及核查流程

(一)旗公安局要安排专人及时将“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中的人员信息进行 导出汇总,于每日 7:00、11:00、14:00、17:00、20:00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

(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大数据分类梳理后,及时分发到各园区、苏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 信息比对和核查责任。

(三)社区将信息及时分发到各包联单位,由网格员进一步摸排核实,完善相关信息,初步确定重点人员,连同其它渠道摸排获取的信息一并上报社区。

(四)社区审核汇总后,将重点人员信息上报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分析研判后,确定重点人员名单,落实重点人员盯控责任人,并将汇总信息及时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全面压实重点人员管控责任

(一)属地苏木镇党委、政府为重点管控人员的责任主体,社区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抓好具体管控责任落实。包联党员所在党组织要依据城市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控责任,原则上包联党员为具体管控责任人,其他人员由包联单位党组织统筹确定。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并提前通知返旗人员在返回前24小时内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于不及时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及信息填写不详细、不准确的,将严肃追究行业部门、相关企业责任。

(三)重点人员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通报旗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园区、苏木镇和嘎查村(社区)重点人员管控专班要切实发挥作用,采用人防、技防、协防等多种措施,将管控责任落实落细。

 六、对于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务必要精研细判,随时发现人员、随时采取措施,事不过夜、人不漏管。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12

  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区综管办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出租屋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狠抓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出租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宣传,深入推进出租屋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出租屋火灾防控,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出租屋消防安全,杜绝出租屋发生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

  1.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各出租屋综管所进一步细化出租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针对性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老旧建筑群等出租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放在首位。

  2.加强火灾高危场所排查。针对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排查力度。一是网吧、酒吧、按摩足浴等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二是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三是老旧住宅区、“城中村”、“房中房”“三合一”等居住场所。

  3.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及时发现通报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密切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彻底解决出租屋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4.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出租屋消防安全纳入重点工作,落实网格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出租屋防火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明确消防组织机构建设任务,实行区综管办、街道综管所、社区综管站三级管理,健全出租屋消防工作制度化、日常化、正规化,确保消防工作齐抓共管。

  5.迅速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宣传工作。以社区、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发动社会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各街道出租屋综管所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综管所所长任组长,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严密部署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深入动员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各出租屋综管所要召开今冬明春出租屋火灾防控工作动员会议,发动网格员定期排查辖区出租屋,确保消防排查“全覆盖”。同时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确保辖区出租屋消防安全。

  3.强化工作考评,严格责任倒查。区综管办将对各综管所(站)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成绩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范畴,做到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今冬明春控防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情况。各综管所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区综管办,以便对各综管所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进行调度指挥,及时调整有关工作部署。各综管所请在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