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企业制度建设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在于:一是,制度建设工作固化企业已有的成功经验模式和优秀管理方法,为企业铺设好上升“轨道”,最大限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9篇,供大家参考。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篇1
企业制度建设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在于:一是,制度建设工作固化企业已有的成功经验模式和优秀管理方法,为企业铺设好上升“轨道”,最大限度避免偏离目标和规避风险;二是,制度建设工作通过对管理规则和操作流程的梳理与确定,在整个企业范围内传播统一的规则信息,并将其固化在企业成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行为中,从而为庞大的企业有机体的协调动作提供了保障;三是,制度建设可以有效避免企业领导人个人意志和随意性对企业决策和执行方向的影响,将“潜规则”转换为企业成员都清晰了解、一致认同和共同遵守的“显规则”;四是,制度建设可以有效提炼、凝聚和固化企业优秀文化,其实现成果总是有意无意地体现出企业文化的特征,体现着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基本政策的取向,通过制度执行和反馈,企业员工也会逐渐对企业文化产生深度认知。
尽管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已经为大多数企业所认可,但是对制度建设的高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的认知和探索。
1制度建设缺乏战略思考和超前思维
大多数制度建设重当前,轻长远,重总结,轻计划,重结果,轻过程,没有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管理,充分暴露出战略管理工作的薄弱,没有从战略的高度、全局的眼光和整体的观念出发系统地考虑问题,制度建设缺乏战略思考和超前思维,缺乏对管理风险的超前预测和防控。没有制度建设计划的弊端在于:无法衡量和监测制度建设任务的进度,无法做到计划指标的细化分解和可控在控。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制度设计、制度执行不规范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指公司制度,而公司制度是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公司法人制度,包括公司法人产权制度、公司组织制度和公司管理制度等内容。其中,公司组织制度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它是通过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有机整体,通常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4部分组成。有的股权企业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运行后,制度建设的观念依然没有转变,不按照公司制企业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制度,有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形式化严重。有的股份制公司在制度决策设计上不符合法律要求。有的股份制公司对现有制度执行不力,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不履行换届选举程序,有的用职代会取代股东会。
3制度建设缺乏主控部门,缺乏统一的部署和考核
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往往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制度建设没有一个专司其职的主控部门,制度存在多个出口的情况。制度建设计划的下发、制度的制定、修订、制度的终审、制度执行效果反馈信息的搜集、制度的考核、制度的汇编、制度的培训缺乏统揽的部门,容易出现下位制度与上位制度冲突,平行制度边界划分不清,管理权限重叠或形成管理真空的情况。
4制度设计不完整,制度行文不规范
一项有效的管理制度,要在制度内容中明确谁是行为主体及约束条款和奖惩措施。大多数企业制度设计缺项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制度有标准,无流程,有的有流程、无标准,有的有标准、流程,无约束条款和奖惩措施。
有些单位的制度行文不规范,没有按照章节、条款、项目来写,层级符号五花八门,有的制度缺少解释权归属、执行日期等必要的条款,制度名称没有体现制度层位,都以XX制度冠之,应该按照制度的效力和层位,分别命名为章程、规则、规定、规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5制度细化和延伸不够,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执行上级部门制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转发,一种是将上级部门的制度细化和延伸,制定成符合自身管理运行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制度。一般情况是,有些制度需要细化和延伸的,但是直接转发了;有些制度细化延伸了,但是做得还不到位,有的制度改头换脸,只是做了行为主体称谓等形式上的改动,对自身管理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存在出了问题无制度可管的情况。
加强企业制度建设的对策
结合企业制度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根据企业发展对制度建设的要求,提出以下加强制度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6明确企业管理制度制定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原则
一方面以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作为建章立制的依据和准绳。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企业的内控程序,不得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抵触,不得违反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活动的法定程序,集团的管理制度应当在守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符合体制特点和运行规律的决策程序、工作标准和流程、操作规范、奖惩办法及其它管理细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体现管理制度作为企业内控程序的要求和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力求体现企业内控程序不对企业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产生直接效力的理念,涉及到企业与企业以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密切业务关系的规定时,尽可能对企业内部职能部门的行为规范进行要求和约束,为企业通过合同管理等外控程序约定企业以外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行为规范留有接口,做好衔接,以便顺利实现业务行为对接。
7明确划定制度建设的层位、层级,增强制度制定的原则性、程序性
制度建设应遵循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体制下运行的原则。产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分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管理层级,决定了制度建设应按照制度本身的效力、效能划定层位和层级。《公司章程》是企业的“宪法”,规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公司的设立、登记、解散、分立、合并、投资等重大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董事会制定企业基本管理制度的职权、赋予总经理制定企业体规章制度的权利,基本管理制度是企业的“基本法”,是企业有效运转的根本保证,具体规章制度是总经理作为执行层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的保证,制度内容往往很具体,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特点。应按照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4个层位的职能权限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制度保障体系。
8开展制度建设培训,对企业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强化和规范
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认识问题。给企业所属各单位讲明白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具有与体制建立、机制创新同等重要的地位。管理一般靠体制去保证,靠机制去运行、靠制度去规范,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三大板块之一,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二是技术问题。规范制度行文,包括制度名称、制度文件形式、制度语言的规范,提高制度质量,包括标准、流程和奖惩设计质量的提高。
9及时评审、修订原有制度,定期、不定期清理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对企业管理失去效力的制度
绝大部分制度曾经对企业的管理工作产生过积极影响,发挥过有效作用。但是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决策程序、业务流程等的变化,制度与管理脱节、制度实效性和操作性差等缺陷和问题,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当前发展形势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应尽快组织人员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评审和清理,并及时修订和更新。
10企业应加强对各所属单位制度建设的检查考核力度
企业应该将制度建设主控部门的设立、制度建设计划、制度汇编的编制、制度对集团重点工作的反应、制度行文和制度质量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加大对新建单位、新产业项目、新能源项目制度建设的培训、指导和考核。编写企业制度建设规划和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分年度、按计划组织实施,提高制度建设的计划性,实现管理风险的超前防范和预控。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篇2
制度是加强管理的主要手段,是赖以生存的体制基础。企业制度体现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依赖于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对企业整体和长远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能让康尼在发展中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现阶段轨道总部的制度建设工作是在集团总裁办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的,轨道总部制度体系基本完备,但在局部还有提升的空间,距离规范化、标准化还有些差距,制度建设的工作还需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来不断完善。
当下,轨道总部在制度建设中不断创见与总结,对制度建设的方向和目标进行了讨论,结合实际工作,我们对制度建设与宣贯有如下建议:
①可在集团层面组建公司制度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协商问题与困难,自上而下地规范制度管理,从集团全局来建立制度体系,更有利于制度的全面、完整、配套、合理和标准化。
②丰富制度宣贯方式。可采用线上E-LN,制度竞赛、视频播放等多种形式,既节省时间,又提高效率,让员工通过多种维度全面了解公司制度。
③对宣贯的对象予以区分。针对工作性质不同的岗位、工种,有共性、有区分的进行宣贯。
④重视分析宣贯效果。关注宣贯成效,每次宣贯都应进行统计汇总,建立台账,为后期宣贯方法的改善提供方案。
⑤加强制度的制、修订管理,尤其是修订。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对现有制度文件进行定期回顾,对试用期已满的文件应及时予以转正,对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文件应予以修订或废止。
⑥可以设立改善奖励制度。员工对现有文件提出合理性建议,并最终予以采纳的,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全员学习制度、完善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⑦重视制度的民主化管理。对于涉及员工切实利益的制度文件必须有工会委员会的参与,必要时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核,让制度内容更好的反应公司文化,切实符合员工的根本利益。
⑧重视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制度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文化建设具有决定性作用,在现有情况下,应将企业制度文化作为常态化工作来要求,建设的方式方法应不断发展、丰富和提高。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篇3
摘要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本文通过大型国有企业在制度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期为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制度建设改进建议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个企业推行一种规章制度的诱因在于这个企业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效益,而最直接的原因则在于提高企业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协调组织内各部门之间协作效果和组织与外部衔接的有效性。
按照制度的刚性程度和作用范围,我们可以将一个组织的制度简单分为5种:一是管理制度:是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保证管理秩序的根本性的管理制度。二是管理规定:对某专项的涉及全组织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三是管理办法:对于一项具体工作、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四是实施细则:对于组织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所做出的具体规定。五是工作条例:组织内部局部性的、或阶段性的工作所做出的系列化规定。
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因此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
随着有色行业的发展,笔者所在企业流程再造后的管理跨度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制定一套统一、规范、系统的企业规章制度,已成为企业更新管理思路、完善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形象、加快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制度种类繁多,且制度之间缺乏系统关联。一是制度多而不精。条款多、规定多、程序多、执行比较繁杂。二是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制定本部门的制度,制度之间缺乏关联性,制度中存在部分职能的缺项和重叠。
第二,部分制度与现实脱节。一方面一些部门在制定制度时,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缺乏实践基础。另一方面执行者对制度的意见也未能及时反馈给制订者,导致制度体系不能持续改进完善。
第三,部分制度与程序脱节。所谓程序,就是制度执行的流程,每一个制度的本身就应该包含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流程,但是很多制度却在如何操作上没有涉及。
第四,部分制度与执行脱节。这是在整个制度建设体系里面暴露出来的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其表象是执行不力,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未考虑到执行的可行性,如谁来干、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干好了怎么奖、干不好怎么罚等具体量化的内容。
下面结合笔者企业制度建设现状,谈一谈今后需要重点加强的几方面工作:
一、不断强化制度管理体系建设
制度建设涉及各个部门和各层级管理人员。因此,需要在宏观层面做好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应该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统筹规划。规划工作既要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要求,又要兼顾企业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有系统的规划,推动企业整体规章制度的建设。一个职能部门为行使职能管理,往往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若干存在各種关联关系的规章制度集合。各职能部门作为制度的制定者,要在制度建设中发挥好重要作用。
二、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制度时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事先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认真分析,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如果制定制度有难点或不够成熟,可以先行试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并加以完善。对于一些相关管理事项,没有相关制度或做法可以借鉴,可在工作中边实践边总结,边以备忘录形式记录有关做法,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制订。
三、建立评价制度,加强制度的动态管理
任何一个管理制度是不可能一成不变的,过去适用的并不等于今天适用,今天适用的并不保证今后适用,因此要做到制度的动态管理。做好制度的动态管理关键是建立制度评价制度,在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内,在充分掌握执行者意见的基础上,对制度进行评价,对其中的缺陷进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时性。
四、加强规章制度的宣贯工作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的价值在于可执行。没有执行的制度只能称之为“制度文件”。执行者对制度内容的理解和认同是关系到制度执行与否、执行好坏的关键。制度制定出来,并不是下发完成之后就万事大吉。各种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总会发生一定的衰减,如果过程中不进行有效的信号增强,到终端信号会衰减得很厉害,甚至失去使用价值。因此,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就起到了一个信息增强的作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化、长期化和专业化,保障制度执行者对制度内容有充分的理解,确保制度在执行层面得到有效的落实。
五、结语
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是一个以终为始,与时俱进的过程,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基础管理能力的提升,关系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来自市场竞争、企业成长等方面的要求必然会促使企业更加关注自身的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
(作者单位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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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元合.企业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青海电力,2008(12).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篇4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篇5
一、当前企业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良好的企业制度可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并实现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双赢,强化企业竞争力。相反,企业制度建设一旦存在问题,不仅仅会影响事件处理和企业的正常运行,还会对企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如果长此以往,甚至会使企业发展步入误区,影响企业的长足发展。
(一)制度未能符合国家法律及政策要求。企业制定企业制度时未考虑国家政策的发展方向,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发展,这种情况也表现在国家法律法规已颁布或修订,而相应的企业制度还未得到及时的完善,就会发生企业整体发展方向与国家法律政策出现偏差的可能性。
(二)企业制度同企业整体发展目标相悖。企业制度建设的根本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相应经营目标,而有些企业在制度起草建设过程中仅就制度而制度,仅就约束而考虑,未针对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制定具有针对性并行之有效的方案,这样就彻底失去了企业制度建设的方向,也无法对企业发展产生有力推动力。
(三)制度缺乏针对性,缺乏条理。企业是一个完成复杂的系统,可分为职能、生产、协调、管理几大部分,企业制度需要考虑到各个部门的特点和部门之间的联系,有些企业制度建立之初,为满足有些部门要求,内容杂乱无章,缺乏系统性,虽然涵盖各个方面,但过于复杂,条款众多且重点不够突出,执行难度大,往往针对个别问题,不够系统全面,不但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给企业带来次生问题。
(四)企业制度与现实脱节,缺乏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有些企业缺乏对本企业实际的深入调查研究,过于借鉴其他企业成功做法,却不符合本企业实际,与现实脱节,无法实施,有些即使达到了高标准严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这就是缺乏实践和未从实际出发的后果。执行力和可操作性是企业制度出台的前提,缺乏可操作行的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纸空谈。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某个或某几个部门直接出台政策,而未经过与其他部门协商讨论,从而出现的考虑不周的状况;也可能出现在过于落后或前瞻过度的政策,无法与企业现今发展相适应,就会出现各种问题。脱离了企业本身实际情况的政策,制度建设就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五)企业制度落实过程缺乏宣传及检查修改。首先,很多企业制度出台之后,没有经过广泛的宣传通知,为落实到实处,很多员工并未了解其重要性或知之甚少,尤其有些制度与员工的办公并未息息相关,更有很多人关注欠缺,导致信息传递出现偏差,到反馈环节甚至出现有部门或员工未能完全了解政策内容的情况。其次,企业制度的执行缺乏信息的反馈及检查,更难提政策的修订,没有反馈的政策难以了解其落实状况,更无法了解其存在问题,所谓修订和提升更无从谈起。企业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落实、反馈、查阅、修订,在不断的修改和执行考察中才能探索出适合本企业的制度建设方向,而缺乏反馈的政策对于企业制度发展就成为一潭死水,毫无发展空间。
(六)企业政策执行过程缺乏奖惩制度。企业制度管理的核心对象是人,只有通过对员工的有奖惩的引导,才能树立企业整体积极向上的动力,很多企业对相关制度的执行缺乏奖惩规则,首先,对于员工执行缺乏动力,可操作性和执行力难以得到保障,另外,容易造成员工对制度的妨碍,对整体制度推进形成障碍。
二、完善企业制度建设的对策
事实证明,企业能否实现长远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企业制度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先进性。因此,建设长寿企业,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设。企业制度建设是企业长久不衰的`基本条件和根本要求,企业要完善制度建设应注意以下要点,方能实现企业制度的长久完善。
(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及整体发展方向,同时根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只有符合国家政策发展方向的制度要求,才能符合企业的发展方向,并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应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调整相关规范制度,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并有明确目标。制度建设首先应适应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的整体发展目标要求,缺乏相关制度能符合公司的长远目标,并促进公司目标的顺利进行。有目标的制度建设才能在公司形成强大推动力,才能促进企业上下行动一致,在完成制度建设的同时,促进公司整体建设目标的长远发展。
(三)必须具备系统性、有条理。企业本身就是一个有条理的复杂系统,企业制度建设,也应有形成完整的系统,有明确的条理。企业从业务上可分为人、财、物、产、供、销各个层面,企业制度建设应考虑到相关各个层面,同时与各个部门协调共同完善,形成清晰完善的系统。
(四)企业制度建设应从实际出发,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度是企业员工的标准行为规范,要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不过于超前,不落后的企业制度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既有执行力,同时能推动企业的建设发展。
(五)企业制度制订完成,应及时宣传下达,并定期检查落实,按照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任何制度的实施都需经历从强制执行到自觉遵守的过程,首先应让每位员工都了解相关制度,并了解自身应如何落实。继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总结经验教训,根据实际情况,由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共同给予参考意见,共同讨论最优方案,不断修订完善,才能改正制度不够科学、合理之处,促进制度的长远建设。
(六)适当奖惩、以人为本。制度建设中,应体现平等关念、竞争观念。奖惩观念,平等主要表现在执行力上,每个人都应该有以身作则,推进制度建设的行动,同时通过对错误的处罚、突出的奖赏,建立平等竞争的健康氛围,促进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促使企业沿正确的轨道运行。
总之,企业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通过科学管理,不断修订完善,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企业工作效率,适应新的经济形势需要,更好地体现企业的管理决策作用,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篇6
近两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廉洁从政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倡导了勤廉从政的良好风气,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是,我市在调研中发现,反腐倡廉工作中制度落实难、执行不力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的重心放在建章立制上,对于如何有效的执行制度不够重视,似乎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阁。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有意回避,因人而异使用不同的制度标准。有的干部则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按照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主要精神去执行。
(二)制度设置不够科学。有的单位制度很多,但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制度没有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管理要求,个别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有的制度只是仅仅着眼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而忽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制度的不配套等。
(三)制度宣传力度不大。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进行宣传和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导致广大干部群众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较低,对制度的执行主体缺少监督和约束;一些基层组织的干部,因忙于事务,无暇参加学习培训,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以致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
(四)制度监督缺乏引导。有些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实施,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没有客观的评估标准,公开、反馈等机制也不健全,使得执行制度更多的依赖于单位(部门)和干部的自觉性。有的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仅仅是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发现不了问题。
(五)制度失范追究不严。有些制度仅提出“不准”或“禁止”目标要求,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违反制度的成本太低。有的单位碰到偶尔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碍于情面,不作严肃处理。
二、强化制度执行力的对策建议
(一)科学设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首先,出台制度前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集思广益仔细论证,要密切关注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新情况新动向,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其次,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配套和衔接,提高制度之间的统一性和互补性,增强制度执行的合力。再次,要把握好制度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一方面,一项制度出台后,不能朝令夕改,要能管上一段时间,大的原则和要求不能轻易改动;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制度的局限性,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对已经过时、甚至与党和国家新出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制度制定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使制度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宣传教育,保证制度执行阳光透明。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依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日、党支部活动日和干部培训班等,广泛开展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要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开展生动活泼、易于接受、面对面的宣传活动。要重点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促使他们通晓制度内容,掌握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在宣传教育中,既要宣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率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在提升制度执行力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方面,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倒的首先自己要做倒。一要带头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坚强的党性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努力在制度学习上先行一步、学深一些,同时要把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内容,使领导干部做制度的明白人。二要带头执行制度。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应更加自觉、更加积极,要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三要带头树立良好作风。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打破陈旧的、固有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的束缚,将执行和创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各级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要把监督制度执行作为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作风评议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发挥电子监察的职能优势,切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二是建立反馈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多方面收集执行制度的信息,特别要注意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督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络贴议等多种渠道,获取制度执行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制度的设计者对制度落实情况时刻心中有数。三是强化科学评估。要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制度发挥作用的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掌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而研究制定矫正措施。
(五)严格落实奖惩,正确引导和鼓励按制度办事。首先,要建立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制度,明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真正把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凡具有不研究部署、不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拒不执行甚至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放纵不管、不制止纠正、不调查处理等行为的,将受到不同形式的问责追究。其次,对认真执行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示范效应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篇7
思想不正。相对其他企业来说,干部员工压力较小,收入较高,普遍存在着依赖烟草、依赖企业的思想,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对严格规范、注重效率的承受能力较弱,这或许有长期工作在良好的发展环境里的原因。
作风不实。不坚持实事求是,不从实际出发,急功近利,不按企业发展、市场变化的客观规律办事。有的工作思路单一,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有的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的工作作风上拖沓,工作落实不及时;有的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够主动,在预见性和超前性方面也不够强,工作忙于应付;有的实施管理不深入,对一些突发性工作调查了解不够,没有作全面了解就主观从事。
执行不力。工作执行力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办事拖拉,不讲效率,相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与本企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有的只为困难找理由,不为解决问题想办法,使上级的决策部署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味,落实大打折扣,不符合上级要求或与上级精神背道而驰;有的不注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不主动加强学习业务知识,不与时俱进;有的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不把精力放在落实上,不注重工作实效,不注重基础工作,不注重过程管理,只为检查时能应付过关;有的大局意识不强,全局观念较差,把本部门利益和个人如何平稳过渡看得太重。
守纪不严。主要表现为不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不严格落实管理措施。有的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玩忽职守,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有的缺乏规范的程序意识,事前无计划,事中无报告,事后无反馈,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有的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思路不清晰,被动开展工作,满足于做好上级要求的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就找理由为自己推脱责任。
创新不够。创新不够就是学习抓得不够,没有能力使自己认识新事物,找到新思维;就是自我满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这样,就致使很多工作走老路,发展陈式化,求稳不求进;就是对本职工作思考不够、分析研究不够,以及对新事物和未来设想思考研究不够等。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篇8
一、现行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
近年来,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基本上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的轨道。其形式而言主要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通过以上活动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议定党内有关重大事项等。总而言之,机关党组织生活已成为机关党的建设及党内活动必不可少的主要形式和途径。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了学习教育主渠道的作用。机关各级党组织始终把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党内组织生活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途径。通过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学习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了党内民主监督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以民主生活会为载体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从而起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增进团结的作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既增进了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了上下级关系,又加强了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监督机制。
三是坚持开展有益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机关党组织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及组织公益性的社会服务、义务劳动来教育党员和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党建活动,以党员志愿者的身份积极为社区服务。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如:缅怀先烈活动、联谊活动、歌咏比赛等,对党员进行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党员喜闻乐见的,既富有娱乐性又有教育意义的组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目前机关党组织生活的现状看,总体上实现了组织生活的制度化,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机关党内组织生活在其内容、参与度、组织形式和质量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
1、组织生活形式主义现象较严重,质量不高。部分单位党内组织生活只满足于时间、次数要求,形式主义现象突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传统只是在形式上继承,并没有从实质上突破。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民主气氛不够浓厚,思想放不开,做不到畅所欲言,等待观望的现象比较严重。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影响支持率。由于这“三怕”,造成了过组织生活时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你好我好大家好。有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存在着组织随意、管理松散的现象,有的以学习会取而代之。
2、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不紧,针对性不强。没有用心去谋划好每一次难得的组织生活,随意性和主观性的现象较为普遍。目前组织生活会大多以学习教育为主,注重宣传大政方针,念念文件,读读报纸,然后泛泛提几点要求,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党组织对涉及党员思想、工作、生活的问题贴近不紧,针对性不强,对党员关注的热点和核心问题把握不准,释疑解惑的说服力不强,组织生活联系党员主观世界,解决思想问题不够。
3、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创新,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在现有的机关组织生活模式中,大多数以开会形式过组织生活,而且支部所有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大多数是单向的,主要由支部书记或者是组织者以灌输的方式来进行,缺少互动性。组织生活的内容也主要以学习为主,80%的组织生活基本上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由于机关人员流动性少,而且现有党员比例较高,一些机关基本上全员都是党员,因此发展党员、审批事项等在有的党组织生活中已不存在,这些单位的组织生活内容基本上只剩下了学习。随着社会的进步,党员素质的不断提高,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获取信息渠道的不断多元,现有单调的组织生活方式已很难满足党员的需求,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4、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被动应付,缺乏自觉性。有的党员对参加组织生活持无所谓态度,以工作忙等理由推托,表现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在逐渐淡化。有的党员反映组织生活形式陈旧单一,内容枯燥无味,没有吸引力,缺乏参与兴趣;有的党员认为组织生活是“一言堂”,缺乏党内民主,参与组织生活是一种“负担”;有的在网络上下载一些文章在会上应付了事。
5、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较少,监督作用缺失。目前,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过好组织生活的意识不强或是被逐渐淡化,总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不参与组织生活,努力游离于组织之外。除了过好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外,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则较少参加。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人,应该有监督。这种监督来自上面,来自下面,来自群众,也来自党小组生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而党组织生活是一个有效的党内监督途径,尤其对领导干部。因此领导干部不能经常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则组织生活的监督功能就很难体现。
以上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四:
一是对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把《党章》的有关规定置之脑后。认为党员教育管理单靠组织生活解决不了多少问题,开展得好不好关系不大。不能真正从战略和政治的高度上充分认识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把组织生活等同于一般工作会议,仅停留在执行制度的要求上,可有可无的思想比较严重。还不能从内心深处真正感悟到组织生活对党的组织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组织生活质量的高低对党组织这个机体的生存与发展能有多大的促进作用等。
二是部分党员对组织生活的认同感存在偏差。更多地把参加组织生活作为义务对待,而不是履行权利。《党章》规定党员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这是党员的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权利。通过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可以行使和享受学习权、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民主权利。造成这种认识偏差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由于党员权利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总感到是要我过组织生活,而不是我要过组织生活,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一种额外负担被动应对;二是一些党组织缺乏党员是党的主体的意识,在组织生活中一味强调义务的多,体现党员权利的少,久而久之,党员的权利意识在以履行义务为主的组织行为中不知不觉被弱化。
三是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思想性不强。有的机关党的组织不注重引导党员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强调党员的先进性,不积极帮助党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使组织生活达不到党性锻炼的目的。有的组织生活思想性不强,不能有效解决党员的思想困惑,对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缺乏有力的影响,从而制约了组织生活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由于组织生活的原则性较差,怕得罪人的心理在起作用,党内不能开展严肃的思想斗争,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风气不浓,好人主义之风盛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四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生活的重视不够。其根源在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与机关党组织的关系。在党的组织中,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一名普通党员,都应把自己置于所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由于不能调整自己的角色,对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客观上又存在着公务繁忙的因素,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较少。领导干部不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机关党组织生活的质量。
三、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主要对策
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直接关系到教育管理党员成效的好坏。要保证组织生活的质量,提高组织生活的实效性,就必须明确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精心安排。尤其要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突破:
首先,要对过好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进行一次再认识,增强主动性。过好党内组织生活,是中国共产党有别于其他任何一个政党的显著特征,是我党的性质及其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党章》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不过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因此各级党的组织尤其是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过好组织生活作为一件头等大事,在思想认识上要上水平,在工作盘子上要有位置,在具体落实上要有制度。这是确保组织生活不走过场的关键之所在。
其次,要注重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互动性。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重要途径,党员作为组织生活的主体角色,不只是受教育的客体,还是教育的主体。组织生活的实施只有充分考虑到党员的主体地位,才具有感召力和凝聚力。在组织生活会的安排上,可以让党员事先参与,对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集思广益,共同谋划和设计出生动有效的组织生活形式。这样可以激发支部成员的参与意识,并化作每个党员的自觉行动。在过组织生活的过程中,要突出民主互动性,人人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努力营造一种民主和谐的氛围。要变组织生活传统灌输式、说教式为融思想交流、情感沟通为一体的民主互动式,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第三,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的实际,增强针对性。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党建。组织生活也应牢牢把握这一导向,突出服务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的主题。在内容上尽可能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与当前工作重点相衔接,与广大党员的思想现状相协调。但要克服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倾向。在内容的选择上应当立足时效性和针对性。如:结合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积极开展以此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针对办公室以文秘工作为重点的特点,组织公文写作研讨等。力求通过组织生活这一教育途径,充分调动每个党员在各自岗位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献计献策。
第四,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增强引领性。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因自己是行政领导而忽视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要积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党员中发挥表率作用。另一方面,机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落实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能因其是行政领导而放弃监督。要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和通报制度,同时在安排组织生活时尽可能周密部署,充分考虑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到“两不误”,为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五,要丰富组织生活的形式,增强实效性。组织生活的形式单一会影响组织生活的质量,会影响党员的参与热情,选择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可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生动有趣而富有成效。所以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呈现出多样性,对传统的活动形式要有选择地继承,有创新地发展。当前,网络的迅速普及应用,为党的组织生活开辟了新的活动空间,机关党组织可以尝试利用网络开设党建网页,在网上开展党课教育。建立网上党组织生活平台,借助QQ聊天工具,开展党组织生活会,由于相互之间不直接面对面,民主评议时大家可以放下思想包袱畅所欲言,这为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
总之,过组织生活是手段,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目的。各级党的组织,只有不断地总结和提高,与时俱进地不断创新,切实做好、做实、做强党内组织生活这篇文章,才能为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战略,为闽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和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查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近年来,离退休干部局机关党支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求实创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为党的事业增添了正能量。
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确保“三会一课”常态化。机关党支部紧密结合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做到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主题党课。每次会议均有专人记录,每次党课均有专人报道。同时,建立“灯下黑”专项整治台账,着力解决政治上不清醒、理论学习不认真、思想上不重视、党的意识不强等“四不”问题,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三会一课”中,局领导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参加支部会议和所在党小组会议,带头讲党课,确保了“三会一课”制度的稳步推进。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篇9
对于一个企业如何做大做强,不仅与一个公司领导对公司未来的规划和决策有关,更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员工紧密的配合,本次公司更新分配体系,将所有基层员工纳入板块利润分配体系中,我认为是公司迈向制度化、体制化的重大一步。为了公司有更好的发展,业务更迅速的扩展和牢固,根据公司目前现状,我整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自己公司的纲领
所谓公司纲领就是公司根据自己的历史使命和为实现这一历史使命而制定的奋斗目标和行动步骤,纲领解决的就是一个组织存在的理由,是我们要扛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也是个分阶段的发展系统。对于我们自己来讲,只有对我们的公司纲领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才能真正明白我们的主张,明白我们自己的文化。我们的公司纲领可以是:“公司是每位员工的家园,每个人都应通过努力工作获取高薪和自我提升,与企业共同成长,以立足社会并实现自我价值。通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使公司在健康事业领域持续发展,成为行业领先的优秀公司”。
二、加强公司制度建设
1.目前公司制度数量太少。作为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司,没有上百条的管理制度,根本无法覆盖所有的工作内容。我们的制度连三分之一都不到,而且依法建立的制度少之又少。文化行业是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有很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其活动进行约束,各个部门也要求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但我们这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
2.方向本末倒置。制度是一种下行文,是上级约束下级的一种条法性标准。既然称为“公司管理制度”,就应该建立公司级别的管理制度。我们的管理制度要以部门级来制定,目前显然是一种“方向性错误”。公司制度可以在全公司施行,但部门制度只能在自己部门施行。部门制度必须依据公司制度制定,要有主次的关系。
3.形式东拼西凑。制度就是制度,与岗位职责是两码事,不要混淆概念。岗位职责属于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范畴,是《岗位说明书》应具备的内容,不可加在制度里。
4.在制度制定前,公司领导要拿出制定意见或方案,尤其在量化内容方面,是要领导确定。这样在执行起来才更符合领导要求。否则,得不到认可,就会出现执行难的问题。
5.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应对各个岗位的工作进行识别,周全考虑,制定相应的制度,努力做到让制度覆盖所有工作内容。制度成稿后,应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并得到认可。
6.公司制度是对善待保护,是对恶的惩罚,无规矩不成方圆,严密而细致的规章制度是我们目标得以实现的保障,一个制度的制定是需要深思熟虑的,最好集中讨论,集中通过。不能像过家家,今天看到问题了,马上成立个制度来约束,过几天就自然的遗忘或者废除了。或者去制定一个压根无法执行或执行强度很大、模棱两可的制度,造成执行者无标准执行或难度太大不能执行。制度一旦制定后,就应有相应的人员去监督、实施、实行。全公司所有人,包括领导,都要对制度进行学习和掌握,严格依制度执行。但这点,我公司做的不够好。制定了制度,领导不以身做责,不率先垂范,起不到榜样作用,员工自然也会违章操作。辛辛苦苦制定的制度又成了一张废纸,管理又退回了混乱局面。
三、建立与各级员工和谐的交流和沟通机制,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公司应鼓励员工敢说真话、敢说实话,鼓励员工敢表达自己的不同见解。公司要营造一个和睦的上下关系,公司的领导要让每一位员工明白和了解当前工作的重点,领导也要礼贤下士和体察民情。若企业领导与各级员工想法一致,这样企业就有了坚实的基础,企业才能做得更加强大。
四、公司应抓紧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范围和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比较明确的"界定,就像两国勘界一样,界定不清就要发生战争。该是那个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就应该由他负责到底,当然有些工作在为了怎样节约成本的前提下,可以由其它部门代劳。各部门可以互相帮助,但必须分清你我,是谁的工作就应该让谁去做,做不好那是能力和水平问题。否则的话,我们的仍摆脱不了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的局面。如果各部门都把错误减少到最低,最后出来的东西也能够达到预期。
五、领导安排工作要以部门或者组为标准,以岗位来区分,切不可见谁抓谁,胡乱安排。明明应该是张三做的事,偏偏让李四去做,这是管理的大忌。任何职务都有它的任职要求,符合要求的就上,不符合要求的就下,明知张三不适合这个岗位,偏偏把他放在这个岗位上,使其“在其位不谋其政”,那是公司用人方法有问题。干多的不多得,干少的不少得,都吃“大锅饭”,管理永远也上不去。
六、公司应认真考虑人力资源建设。重视人才开发和人才保护。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没有人便没有财。人力资源包括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劳动关系、绩效考评、薪酬福利、员工激励、人才培训和开发等八个板块,缺一不可。如果公司还维持现有的零碎的管理模式,我建议取消形同虚设的绩效考评,把更多的时间放在现有的工作上。
七、权利下放问题,权利下放应有度可依,在什么度下可以直接处理,在什么度下必须向上请示。有度可依,在管理上才能发挥权利的应用。
八、建议公司在20-年组织管理人员去大的企业进行考察,广泛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为公司的发展开拓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