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合同书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口贸易合同书8篇,供大家参考。
出口贸易合同书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本进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1、甲方决定独家发起,采取社会募集的方式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为经甲方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筹委会。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办理与股份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权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其集团成员的进出口业务。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进出口方面的业务将由甲方代理。
5、甲、乙双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之日,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自动转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合同的乙方即为股份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代理权限:
1、甲方确认,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代理乙方进出口业务的权利。
2、甲方同意在其进出口权限许可范围内,代理乙方办理生产经营中所需之进出口{业务,以便乙方进口维持其生产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出口。
第二条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股份公司办理进出口批文。负责对外谈判,代表股份公司对外签约。负责对i外执行合同,包括对外开证、结算、结汇、对外索赔等,并随时向股份公司通报情况。负责提供外方及国内有关部门的资料、单据以便股份公司及时做财务处理。
2、股份公司的权利、义务:
负责进出口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原材料的选型、验收。负责签署技l术附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谈判,在价格、运输、保险、索赔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验收等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的境内运输、保险等事宜。除按照进出口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外,还需及时支付报关、商检代理费等费用。
第三条代理费用:
本着对内优惠的.原则,在外经贸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下调百分之_________至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条特惠条件:
除代理费优惠外,甲方将利用自身在银行的信誉,为股份公司提供资信担保,减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数额,减少利息支出,加快资金周转。
第五条期限:
本合同规定之进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获得独立之进出口权之日即告终止。
第六条代理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负责办理一切有关乙方进出口所必需的报关、清关手续痴及文件,并尽量协助乙方取得有关的进出口批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进出口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贸易合同书篇2
卖方:____
买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捆500~1000千克
(2)数量:(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3)单价:____
(4)总值:________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贸易合同书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决定独家发起,采取社会募集的方式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为经甲方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筹委会。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办理与股份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权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其集团成员的进出口业务。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进出口方面的业务将由甲方代理。
5、甲、乙双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之日,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自动转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合同的乙方即为股份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代理权限:
1、甲方确认,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代理乙方进出口业务的权利。
2、甲方同意在其进出口权限许可范围内,代理乙方办理生产经营中所需之进出口{业务,以便乙方进口维持其生产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出口。
第二条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股份公司办理进出口批文;负责对外谈判,代表股份公司对外签约;负责对i外执行合同,包括对外开证、结算、结汇、对外索赔等,并随时向股份公司通报情况;负责提供外方及国内有关部门的资料、单据以便股份公司及时做财务处理。
2、股份公司的权利、义务:
负责进出口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原材料的选型、验收;负责签署技l术附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谈判,在价格、运输、保险、索赔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验收等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的`境内运输、保险等事宜;除按照进出口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外,还需及时支付报关、商检代理费等费用。
第三条代理费用:
本着对内优惠的原则,在外经贸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下调百分之_______至百分之_______。
第四条特惠条件:
除代理费优惠外,甲方将利用自身在银行的信誉,为股份公司提供资信担保,减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数额,减少利息支出,加快资金周转。
第五条期限:
本合同规定之进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获得独立之进出口权之日即告终止。
第六条代理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负责办理一切有关乙方进出口所必需的报关、清关手续痴及文件,并尽量协助乙方取得有关的进出口批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进出口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出口贸易合同书篇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目的口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货物保险:
由甲方按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
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
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装箱单/重量单。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
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出口贸易合同书篇5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为实现货物的有序发运、统筹管理,并在本项目工程项下顺利完成货物的出口核销与退税,确保本项目工程按期完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缔约方各自的真实意愿,达成以下契约内容(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总则
甲方和乙方作为货物的购销双方,甲方承担所有买方应负的职责与义务。乙方作为货物卖方,就货物性能、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甲方承担所有货物买方应负的职责,包括:
2.1 负责办理出口装运港的接货、仓储、报关、报检、装船、海运保险、运输、办理原产地证等出口事宜。
2.2 承担货物质量、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性能、安装、仓储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责任。
2.3 按照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下发的集港通知,组织乙方按时集港。
2.4 负责货物在出厂、发运港口、到货港目的地等对货物质量、数量、规格、用途及包装等方面的验收。
2.5 如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或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或相关责任方索赔。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3.1 负责交付满足本合同要求的货物。
3.2 负责向甲方提交备货通知。
3.3 负责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进行货物的备货、包装、并自费将货物发运到第4.6款规定的交货地点。除第5条规定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未能及时发运,甲方为此所受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向甲方提交第4.9 款规定的单据。
3.5 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货清单、箱单发票、唛头等,其格式由甲方提供。
四、货物描述及发货要求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4.1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含税单价(人民币)及含税总价(人民币):
商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含税单价(人民币):
含税总价(人民币):
4.2 包装及限重: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本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缺失、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可能发生的野蛮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缺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本合同适用的相关国家检验机构的规定进行熏蒸处理,出具熏蒸证书并在木制包装上加盖ippc标识。
如包装不符合要求,由乙方在装运前对货物再次进行包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集装箱货物的装载不应超过甲方要求的各类集装箱载货限重及所装货物的尺寸限制,乙方应保证集装箱货物适航且满足途中装卸、搬运要求。
4.3 装运码头: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在装船前7日内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填写):
1)收货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2)合同号:
发货标记:生产厂家名称(中英文),设备型号
目的港: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用kg表示)
尺寸(以长宽高用cm表示):
4.4 装船口岸:
4.5 交货时间: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货;如果甲方要求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数量、规格、集港日期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通知为准。
4.6 交货地点:
4.7 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以上国内运输乙方应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货物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4.8 支付: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就每笔货物价款支付,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提前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前述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进度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物价款:
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
2)中间付款:货物离开国内港口,且甲方收到并认可本合同第4.9条规定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其他单据后,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
3)尾款:合同总金额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如乙方届时向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中所述付款金额与上述1)至 2)项中规定的付款比例不一致,甲方按乙方付款通知中所述实际付款金额为准向乙方进行支付。
4.9 单据:
下述单据由乙方向甲方提交:
1) 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数量、单位、金额应与货物报关单内容保持一致乙方应在货物离港后25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提交甲方)。
2) 由发货人签发的正本无木质包装声明或相关资质机构签发的正本木质包装熏蒸证明。
3)如为法检货物出具商检换证凭条/换证凭单。
4)货物发运到指定港口时应提交一式三份《集港货物交接单》。
4.10 材质、验收标准:(针对不同货物的情况分别填写)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厂生产加工,如非原厂加工,甲方均有权拒绝接收,由此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进行货物生产加工时,甲方或其指定代表有权随时到厂抽查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情况。
3)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在交货地点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产品清单对乙方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数量、质量、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货物的中英文说明书、准用证、合格证、工厂检验和试验报告、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和需商检货物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或其指定代表与乙方出具交接凭证。如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发现乙方所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或甲方样品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由于此原因引起的陆运费用、商检报关费用、船期耽误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实际提供货物应符合甲方的规范对货物的要求,并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要求、规格、品牌、材质、是否进口等承诺负全责。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货物与承诺不符或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甲方将对乙方提出问题产品报价10倍的索赔。乙方在货物装箱集港前应与甲方联系确定现场验收时间、地点,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装箱、发货。
五、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交货,乙方不负担责任,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以挂号函方式向甲方分别提供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存在的证明文件。
六、赔偿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
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6.1 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货或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___%作为违约金,且乙方仍须在甲方指定的宽限期内及时交货。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能及时交货,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6.2 乙方所发货物如有数量、包装、型号、规格、颜色与合同规定不符或有质量缺陷,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甲方已付款,乙方应将货款退还甲方。
6.3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地点及质量标准,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6.4 如因出口货物发生夹带和瞒报导致甲方受到任何处罚或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由过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特别声明: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实际使用方和管理方,已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及价格、交货条件等全部接受并确认,甲方对其自行的决定及选择负全部责任。乙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如在验收、使用和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则由甲方承担向乙方索赔的职责,以确保甲方不因此受到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法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九、生效期限:
本合同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除外)。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出口贸易合同书篇6
卖方: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捆500~1000千克
(2)数量:(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3)单价:____
(4)总值:________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5)装运期限: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
出口贸易合同书篇7
卖 方:__ _
合同号码: _
买 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
(9)付款条件:
(10)单据: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 _ _(盖章) 买方:_ ___(盖章) 代表人:_ (签字)
代表人:_ 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贸易合同书篇8
出口贸易合同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