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中医临床诊疗、预防保健和护理水平,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技术指导和帮扶,发挥中医适宜技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总结以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19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中医函〔2019〕41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培训使乡镇、村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针刺、刮痧、拔火罐、艾灸、中药熏洗等中医技术的应用,乡镇卫生院中医医务人员至少掌握9项、乡村医生至少掌握5项中医适宜技术(中医技术目录详见附件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9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培训对象
县域内社区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及所辖村医,确保做到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全覆盖。
三、培训内容
《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至三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版)。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40个学时)。
五、培训时间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4月10日前)。制定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培训工作。4月19日10:00-18:00,在康乐县康宁假日宾馆报到(康乐县城北出口),并安排住宿。培训期间,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50元,餐饮自行解决。
(二)推广培训阶段(2020年4月20日至8月30日)。按照目标要求,开展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4月20日-25日,在康乐县中医院院内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相关内容培训。25日,进行理论考核及操作实践考核,合格后发给证书。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0年9月1日至30日)。于8月中旬完成培训,并全面总结对培训情况,于10月15日前向卫健局报送总结报告。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本单位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按照确定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要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与培训纳入科室目标考核体系,强化日常监督与管理。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培训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
(二)加强师资培训。作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逐级开展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县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要有10类4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为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站推广6类9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全县村卫生室推广4类6项中医适宜技术,为每个乡镇培训至少1名乡级师资人员,每人掌握6类9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建立推广机制。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指定10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县区域和本机构内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引导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和群众主动选择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与中医医院评审、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与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年度绩效分配、评先评优挂钩。建立培训推广工作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培训进度,评价培训效果,每月1日前报送月报表(详见附件2),首次报告时间为4月28日。
(四)营造良好氛围。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是中医药先进县建设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医药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在加强培训的同时,要有效利用宣传专栏、板报、宣传单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知晓率、认同率,引导群众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全社会营造中医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