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等文件要求,为更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好实施2020年交通类扶贫项目,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施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为行业牵头部门,要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建设标准
2020年交通类扶贫项目公路设计标准需参照四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一般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厚度不得低于20厘米。路基宽度一般不低于5.5米,机动车道路面宽度不得低于4.5米,特殊路段可适当放宽要求。新建桥涵的设计荷载应不低于公路-Ⅱ级的要求,桥涵与路基同宽。在陡坡、急弯、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需同步规划建设安防设施,切实提高行车安全性。
三、项目参建单位的要求
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项目参建单位必须符合交通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资质标准要求:
1.设计单位需由公路工程丙级以上资质,图纸需按规范要求设计。桥梁施工图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同时需有经验和资质的专家出具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专家意见进行回复。农村公路设计文件应具备路线平纵断面图、路基标准断面设计、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结构图以及施工图预算等基本文件。预算清单定额标准严格参照2019年版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计算。编制说明应有以下内容:编制说明、扉页、出图章、设计单位资质证书页、地理位置图、工程数量表、路面结构图上需有强度设计要求、扶贫项目公示牌。
2.施工单位需由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为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完成工后,项目验收时,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施工单位需提供过程中必要的施工资料(如施工自检资料、影像资料、施工日志、重要结构的强度报告等)。
3.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工程师取得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补助政策
2020年交通类扶贫项目根据批复建设任务及项目,资金来源为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的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交工检测等补助费用以县扶贫办解释为准。
五、其他要求
1.请各镇人民政府按要求于2020年3月18日前按要求提交图纸于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站审核备案。
2.2020年交通类扶贫项目必须到县交通运输局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以便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各镇交通类扶贫项目的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