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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30 09:14:01 来源:以智范文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撂荒地复耕整改方案 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关于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紧紧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抓住耕地这个关键,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改善生产条件,引导农民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鼓励多种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促进耕地合理流转,进一步遏制耕地撂荒,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二)坚持镇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以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耕地撂荒等问题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四)坚持因地施策。坚持撂荒地整治落实到镇、到村、到户、到地头,及时研究解决耕地撂荒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具体措施。

三、工作目标

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安全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以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严肃政策防止增量为措施,统筹推进撂荒地整治,力争20__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撂荒地全面复耕复种,依法建立制止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为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摸清底数

按照“县级主导、乡级主责、村级主体”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政策宣传,要积极通过村级广播、微信群、发放宣传页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知晓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现实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各村对撂荒耕地(1年以上未种植农作物的耕地)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做到逐户清查、逐块核对。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建立耕地撂荒情况和复耕进度台账,每周填报《20__年____县耕地撂荒情况和复耕进度汇总表》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分析研判,分类施策

对基础条件差和道路不畅的撂荒地,各乡镇(街道)要纳入农田建设范围,加快“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溉、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通过地力培肥和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复耕。对于种植意愿不高的农户,要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作用,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缺少劳力和外出打工,但有种植意愿的农户,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方式,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防止撂荒。(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多措并举,推进复耕

1、复耕复种主体。撂荒地复耕复种主体原则上为承包户,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履行主体责任,按时完成复耕复种。针对全家外出务工、弃农经商或无劳动能力等农户,督促发包方(村委会)引导承包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代耕代种撂荒地;
针对家庭困难无力耕种、地块较差无人种植,复耕难度大的撂荒地,督促发包方(村委会)组织代耕代种或流转等,收益归发包方(村委会),签订代管协议;
针对撂荒主体不愿自主复耕,且不愿意流转或委托他人代耕代管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村委会)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各乡镇(街道)要在规定时限内督促完成复耕复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确定复种作物。要重点保障水稻、玉米、大豆等粮油作物种植,一般耕地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在保障本地粮食播种面积的前提下,增加多样化农产品供给。(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复耕复种进度。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的跟踪调度,复耕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4月15日前完成所需种植大豆玉米撂荒耕地翻犁及种植工作;
5月20日前完成所需种植水稻撂荒耕地的翻犁和种植工作;
6月30日前完成需种植其他粮食作物撂荒耕地翻犁及种植工作。确保全面实现耕地满栽满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建立机制,巩固成果

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村级履行法定职责,建立撂荒地整治工作成果巩固长效机制,把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人,明确谁来负责排查监管,何时排查监管,建立系统台账,特别是对易撂荒的重点村和地块要做好跟踪检查的准备,防止来年反弹,确保撂荒地整治成果巩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严肃政策,遏制撂荒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控,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对已改变耕地用途及弃耕抛荒的耕地,在未恢复种植农作物前,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健全完善管护机制,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整改验收,汇总上报

整治工作结束后,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方面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投入,统筹资金加大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投入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性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耕地轮作、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普惠性政策,确保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位,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____县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本乡镇(街道)工作方案,多措并举,按时高质量完成复耕复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做好协调调度,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落实好相关资金,县水务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要完善交通基础,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列为20__年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级督查检查发现,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地的乡镇(街道),将约谈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篇二: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行为,加强耕地管理和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__大、________全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市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利用,坚决制止和妥善解决农村出现的耕地撂荒问题,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释放耕地最大产能,促进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步推进。各级政府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层层压实责任,把撂荒耕地复耕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考核内容,强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耕地撂荒复耕问题。

坚持因地施策。对撂荒耕地实行建档落图管理,明晰撂荒耕地的具体地块、方位、类别、面积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实行“一地一策”,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复耕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解决。

坚持常抓不懈。解决耕地撂荒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要常态巡察,及时掌握了解耕地撂荒动态情况,完善监管考核制度,建立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的长效机制,加强预防,杜绝出现耕地撂荒苗头和倾向。

(三)目标任务

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撂荒耕地疑似图斑进行认真核查,核准核实具备复耕的撂荒耕地面积外,对省未反馈的15亩以下的撂荒耕地同步开展核查确认,对具备复耕条件的可复耕撂荒耕地进行复耕。经过各地的努力,截止20__年底,全市完成连片15亩以上可复耕撂荒耕地复耕77%。20__年底前100%完成可复耕撂荒耕地复耕。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核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各县(市、区)要集中精力迅速组织各镇、各村在原有核查的基础上,结合省重新反馈的撂荒耕地疑似图斑(根据三调数据作适当调整)再认真排查核实,实事求是摸清底数,核准撂荒实情。对具备复耕条件的撂荒耕地,落实“一地一策”,逐一分析撂荒原因,逐个研判落实整治对策,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撂荒耕地复耕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有序有力推进撂荒复耕工作。对确实不具备复耕条件的,要提供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建立相关台账备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因地精准施策,分类分步落实整治

对核实的撂荒耕地进行分类,按照“宜种则种,应种尽种”的原则,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根据各撂荒地块的土质、环境、气候、水源等情况,实施“一地一策”,分类分步落实整治措施,推进美丽田园建设,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原则上撂荒耕地复耕优先种植水稻、薯类、玉米等粮食作物;
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前提下,可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布局,发展其他经济作物,提升种植效益。对于零散的撂荒农田,可引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托管等生产模式进行复耕复种。对排灌系统不完善、偏旱地块可种植玉米、薯类或花生等耐旱作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对因耕种基础设施差,特别是排灌设施瘫痪导致撂荒的耕地,各级政府要统筹资金,加大改造投入力度,加强撂荒地周边骨干水利设施和干支渠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利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业生产用水到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改善田间排灌渠道,切实提高撂荒耕地生产能力,加强农田设施管护,确保发挥作用;
强化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降低对劳动力的依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分级指导做好撂荒地周边的农村公路建设,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便利交通条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认真落实《____市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市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把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作为消灭撂荒耕地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出台激励措施,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农村流转耕地发展农业生产。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完善“县级指导、乡镇主导、村级组织”的土地流转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行租赁制、股份制、托管制、代耕制等多种模式,对流转撂荒耕地的优先予以支持,加快土地集中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跨区作业等服务模式,支持各类农业规模经营服务主体开展面向小农户特别是撂荒地农户进行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开辟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新途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落实政策要求,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守耕地红线,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加强耕地的巡查,根据法律法规并结合乡规民约,采取责令复耕、收回代管和流转等“长牙齿”的硬措施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地力补贴资格;
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
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或者占用基本农田。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项目,要及时供地,加快建设进度,防止土地闲置。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落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生态措施,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新增耕地验收后的管护责任,督促耕地主体耕种,防止新增耕地撂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强化指导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落实科技兴农战略,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应用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宜机化、数字农业等先进技术,改善复耕地生产条件,改变生产方式,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组织农技人员深入撂荒耕地复耕一线,在品种安排、技术应用、生产管理上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复耕复种群众解决生产上碰到的技术问题,切实做到复耕一块成功一块,提高撂荒耕地复耕的成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把坚决遏制农村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稳步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实行县、镇、村三级整治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责任制,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部门协同

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撂荒耕地复耕顺利进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耕地保护,做好耕地利用监测。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投资引导,支持复耕行动。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耕地开展复耕特别是发展粮食生产,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修复。水务部门要统筹骨干水利设施建设,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业生产用水到田。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____省农村公路条例的分级负责原则和有关政策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撂荒耕地周边的农村公路、修复因农村公路建设而损坏的灌溉设施,为撂荒耕地复耕提供便利交通条件。科技部门要协助做好科技对接、指导。供销部门要做好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帮助解决小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缺劳力、缺技术问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水市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日常监督

对各县(市、区)撂荒复耕工作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各县(市、区)要对撂荒地复耕复种落实台账式管理制度,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复耕一块,核销一块,并实行周进度汇总、月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

门将每周复耕复种进度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将对各地复耕复种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市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耕地撂荒工作督导,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存在大面积撂荒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主动参与遏制耕地撂荒,提高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保护耕地自觉性。要积极宣传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撂荒典型地区和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丢荒弃耕的危害性和耕地复耕的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农户防止耕地撂荒的法律责任感和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意识,切实推动耕地撂荒复耕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耕地撂荒复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____农垦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附件:1。____市耕地撂荒复耕进展情况周报表

篇三: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工委、乡(镇、场)党委、政府,县级机关各单位:

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将《____县耕地撂荒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按照《____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耕地撂荒整治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川农发〔20__〕50号)和《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指导意见》甘农领办〔20__〕4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全县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切实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努力保障粮食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保障。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耕地保护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必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省县领导强调要将撂荒耕地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努力解决好耕地撂荒问题。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把耕地资源用足用好,为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要及时摸清辖区内撂荒耕地底数,深入分析耕地撂荒的原因,制定撂荒耕地整治具体方案,建立撂荒耕地治理台账,强化分类指导,做到利用一块、销账一块。

(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切实保障种植基本收益,调动农民耕种土地的积极性。要认真落实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要求,对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必须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粮食种植户。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一年以上弃耕抛荒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二)引导耕地规范流转。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的农户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最大限度地减少撂荒。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由发包方依法发包。对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承包经营权的,要积极引导采取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全程托管等形式开展生产。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及时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纠纷协调等服务,组织和引进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撂荒耕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集约化经营水平。

(三)着力改善耕种条件。对洛须片区因耕种条件较差导致撂荒的耕地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分类制订计划,加大投入力度,逐年加以解决。对因基础设施条件差无法耕种而产生的撂荒耕地,具备条件的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地力差无法耕作而产生的撂荒耕地,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手段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耕地,要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对因污染而产生的撂荒耕地,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和国家、省有关标准,鼓励农户种植有益于改良农业环境的非食用农作物。同时,要充分利用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奖代补等政策,解决农业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问题。

(四)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根据撂荒耕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耕种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耕种条件较差但仍可耕种的撂荒地,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提高耕地产出率。要加大农民种植技术指导,推广适宜的轻简化栽培技术,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生产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努力满足农民实际生产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耕地撂荒动态监测机制。农牧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开展耕地撂荒情况排查工作,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逐户、逐块调查,详细登记撂荒耕地的承包户姓名、位置、面积、类型等情况。要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对撂荒地建档立卡,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加强对撂荒耕地利用情况的全程跟踪、动态监测,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并及时更新台账信息。

(二)建立耕地撂荒的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法律规定,坚守耕地红线,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流转受让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由承包方依法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对连续一年以上撂荒耕地,未复耕前暂停各项与耕地种植有关的农业补贴政策。

(三)建立撂荒耕地复耕复垦的激励机制。对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复耕复垦撂荒耕地进行粮经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复耕复垦撂荒耕地的主力军。加大创业支持,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对在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中表现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并在涉农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

(四)建立整治耕地撂荒工作考核机制。把整治耕地撂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挂点分片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发现耕地撂荒问题,对耕地撂荒趋势出现恶化的乡村进行通报,将耕地撂荒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相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挂钩。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的,将进行通报约谈。

篇四: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撂荒地整治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全面推进弃耕撂荒地整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增强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目标任务

对摸排出的弃耕撂荒地,根据撂荒原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用于粮食生产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统筹推进撂荒地整治。适合粮油生产的撂荒耕地,要确保粮油作物应种尽种、种足种满;
其它撂荒地块,可发展果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年底前实现弃耕撂荒地复耕复种全覆盖。

三、方法步骤

(一)精准摸清底数,规范建立台账

各镇(街道)作为农村弃耕撂荒地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弃耕撂荒地面积进行全面调查统计,逐村、逐户摸清情况,准确掌握弃耕撂荒土地具体位置、类别、面积、弃耕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找准导致弃耕撂荒的成因,逐一提出针对性措施,全面造册登记建立台账。

(二)坚持多措并举,推动复耕复种

1、自行复种。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鼓励弃耕撂荒地由农民自行复耕复种。将耕地撂荒与补贴政策挂钩,对1年以上的撂荒耕地,停止发放下一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对抛荒撂荒2年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依法追回上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自行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政策补贴范围,但不享受复耕复种奖补资金。

2、代耕代种。对弃耕撂荒2年以下,承包方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可采取委托代耕代种的方式(委托亲友邻里、种田能手、种粮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复耕复种。强化土地流转政策宣传,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法流转弃耕撂荒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代耕代种、流转弃耕撂荒地耕种的主体,享受复耕复种奖补政策。

3、集体托管。对弃耕撂荒2年以上,由村委会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复种,如不能按期复耕复种的,村集体依法收回,将土地经营权转交村集体,由村集体集中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金、资源将弃耕撂荒地托管复耕复种,通过流转或村集体自行经营的方式复耕复种撂荒耕地。弃耕撂荒地经村集体托管后,复耕复种奖补资金和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承包户重新种植,须向村集体承诺不再撂荒并缴纳复耕费(弃耕撂荒地两年以内100元/亩、两年以上三年以内200元/亩、三年以上300元/亩)。

(三)加强资金投入,奖励复耕复种

按照县上奖一点、镇上挤一点的办法,县财政将统筹奖补专项资金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各镇(街道)筹措资金解决,推动复耕复种工作。

1、奖补对象:对弃耕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的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种植大户、农户。

2、奖补标准:复耕复种粮油作物按200元/亩标准一次性进行奖补,复耕复种果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按60元/亩标准一次性进行奖补,所种植的作物要加强田间管理,达到长势良好,丰产丰收,如果管理不善造成有种无收的不予奖补(特殊灾害性天气除外)。

3、奖补兑现:由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种植大户、农户在复耕复种前向当地村委会申报,填写弃耕撂荒地复耕复种申报表,村委会组织实地查看核实弃耕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包括撂荒地点、面积、土地属性、种植计划),建立台账进行公告公示。复耕复种后作物收获前40天左右,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种植大户、农户向村委会申请检查验收,村委会联合驻村工作队对复耕复种情况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公示不少于10天,无异议后申请镇(街道)复验。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复验后,以正式文件将复验情况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进行抽验,经抽验合格后将奖补资金拨付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负责兑付奖补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党政同责。按照“党政同责、部门协同、镇为主体、村为主责”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各镇(街道)要坚决扛牢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党委书记、镇长(主任)亲自主抓、亲自安排、亲力亲为推进,扎实做好弃耕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本次复耕复种后,各镇(街道)不得再新增弃耕撂荒地。

(二)落实复耕复种。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弃耕撂荒地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夯实村两委的直接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
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弃耕撂荒耕地性质分类的指导;
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耕地性质、立地条件,指导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结合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和大豆扩种任务,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增产增收。

(三)落实奖补政策。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验收结果、政策标准、资金管理程序,及时做好奖补资金兑付工作。镇村、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种植大户、农户对复耕复种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要规范建立复耕复种台账,留存复耕复种前后图片、文字等相关档案资料,完善弃耕撂荒地复耕复种验收资料。

(四)落实考核奖惩。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抓好弃耕撂荒地整治,将整治工作纳入镇(街道)粮食安全考核重点内容,并单独考核计入年度综合考核。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进度督导,对复耕复种工作进度快、质量好的镇(街道)予以通报表扬;
对虚报瞒报数据、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截留、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不能完成复耕复种的镇(街道),由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第三方公司进行统一复耕复种,所需费用从镇(街道)工作经费中扣除,并启动问责程序。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各种优惠补贴政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让农民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
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纳入村规民约,规范引导农民正确利用每一分耕地,使“爱护耕地、人人有责”意识深入人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撂荒耕地整治的有效做法,大力宣传撂荒地复耕复种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耕地的良好氛围。

篇五: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20__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按照省《关于印发<20__年____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__委农办〔20__〕13号)及省、市、县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工作要求,为切实解决我街道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问题,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卫星遥感技术分析和实地核查统计,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对全街道范围内的所有具备耕种条件的撂荒耕地(特别是15亩以上)进行复耕复种。

二、20__年复耕复种期

从3月上旬-8月下旬,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

三、复耕复种方式

(一)动员撂荒户自主组织开展复耕复种。

(二)未自主开展复耕复种的撂荒户,一是可委托亲朋好友代耕代种;
二是可流转给当地种植大户或有意愿的专业合作社等复耕复种;
三是委托村委会进行连片流转。

四、复耕复种农作物要求

优先考虑水稻,其次是其它粮食作物,不得“非粮化”。一是种植谷类(水稻、小麦、玉米等);
二是种植豆类(大豆、绿豆、香豌豆等);
三是种植薯类(番薯、马铃薯等)。

五、不进行复耕复种的处理措施

(一)撂荒户连续撂荒耕地一造以上的,当年起停止对该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即“种粮直补”)。

(二)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村通过村民自治及村规民约等手段可强制流转给第三方耕种,并可依法收回撂荒户的耕地承包权。收回的耕地可以流转也可以由村集体管理复耕复种,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均归集体所有。

(三)耕地早造撂荒后,经动员后晚造仍不复耕复种的,由村集体负责代耕代种。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切实担负起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主体责任,要明确专人负责、职责分工、工作时限,按时完成撂荒地块复耕复种工作。

(二)这次重点任务是核查和完成大于15亩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工作,各村要根据前期核查结果,对撂荒耕地进行分类,按照撂荒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开展全面整治。对具备耕种条件的,要立即开展复耕复种,要结合今年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的工作要求,尽量复耕种植水稻等。对暂时不具备立即复耕复种条件的,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复耕时间,分期分批推进复耕复种。

(三)对已经复耕复种的田块要提供四至照片每片地块须提供两张照片以上)的佐证资料(照片须标明地块名称)一起报送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四)对未按时对各辖区撂荒图斑整改到位或弄虚作假的,我街道办将给予通报批评与责任追究,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篇六: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____市撂荒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__年-20__年)》和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稳定粮食生产,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论述精神,减少并逐步消灭我区耕地撂荒现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大力鼓励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辖区内闲置耕地并复耕复种,大力发展旱粮和水稻生产,保障我区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

二、目标要求

建立撂荒地整治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类开展撂荒地“零弃耕”整治行动。将整治村边、路边撂荒地与提升村容村貌相辉称,与人居环境整治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利用2年时间达标完成省、市下达撂荒地整治工作,到20__年基本实现零撂荒。

三、奖补对象和范围

以复耕撂荒一年以上(含一年)耕地的农户、合作社、企业,以及承租复耕的社会经济组织为奖补对象,实现复耕面积5亩以上(含5亩)种植水稻、玉米、豆类等粮食作物,因地制宜种植蔬菜、水果及其他农作物(种植花卉苗木、草皮的除外),并承诺3年内不弃耕。

四、奖补标准

按照复种面积每亩200元一次性补贴。

五、奖补原则

(一)效益挂钩。奖补资金与复耕地效益挂钩,撂荒地耕作农作物产出经济效益要在当年同类农作物平均水平的一半以上,多年生作物田间管理合理、作物长势良好,否则不予发放奖补资金。

(二)返荒限制。撂荒地复耕主体要签订连续耕作3年或以上的承诺书。未来3年发现撂荒的,由属地镇(街道)收回补贴资金。

六、实施步骤

(一)撂荒情况调查。由村(居)委会开展一次全面的耕地撂荒情况调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一调查核实,摸清撂荒耕地的地点、面积、地块情况,分析耕地撂荒性质和原因并上报《____区耕地撂荒情况摸查表》。属地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情况进行核查,收集复耕前相片,并逐一建档立案。

(二)实施复垦和补贴申请。实施撂荒地复垦或土地整合流转后,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补贴申请;
村(居)委会提交《____区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申请表》、承诺书、流转合同和有关资料向属地镇(街道)提出申请;
镇(街道)将撂荒复垦的情况核实结果在所在村公示7日以上,汇总形成《____区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汇总表》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核实和兑现补贴。镇(街道)要及时对补贴申请对象种植标的指导、核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分别在每年9月底、11月底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上下半年的补贴汇总表。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实行跨年度兑付,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总额合理确定年度补贴发放。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撂荒地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相应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撂荒地粮食生产。实行镇级干部包片、“两委”包村、村长包田的“三包”责任制,做到撂荒地整治责任目标明确,任务完成顺利,土地集约连片开发。

(二)落实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区财政部门要安排预算,保障撂荒地整治工作。鼓励镇级财政落实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推进撂荒整治行动更好发展。特别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区财政补贴资金,疏通撂荒地农田水利,提升撂荒地田间耕作条件,创造条件整合村、组土地资源,引入新型经营主体连片开发。

(三)分类指导,精准实施复耕行动。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加强对撂荒地收回和流转工作的动员指导、协调服务。对坡度小、水利条件好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坡度大、水利条件差的撂荒地,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

(四)加强督导,落实奖惩结合措施。各镇(街道)及时成立撂荒地整治工作督导组,强化镇级农业农村、纪检监察、财政、司法、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对照拟复耕撂荒耕地报备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完成撂荒治理目标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谎报代耕面积和以其他形式套取奖补资金的进行严格追责。

(五)广泛宣传和动员,提高复垦行动知晓度。各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利用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和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动员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因地制宜发展粮食和经济作物,做到应种尽种。对自身无法耕种又没有流转的耕地,倡导农民朋友主动交给村(居)集体经济整合连片发包或组织统一代耕,坚决制止一切耕地撂荒行为。

八、其他

本方案实施期限从印发之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篇七: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进20__年度5362。6亩未复垦复种撂荒耕地的整治工作,20__年内全面完成复垦复种。每年开展一次耕地撂荒排查,及时跟进整治,遏制增量。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并充分结合村民会议及“三月”法制宣传月开展宣传培训,要求全县各村民小组每年1月至5月期间开展耕地撂荒整治政策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并形成宣传培训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及图片)报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

(二)精准摸排耕地撂荒面积。各乡(镇)每年6月底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摸清撂荒耕地承包人、撂荒面积、撂荒原因、流转和撂荒年限、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三)限期复耕。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农户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同时,各村集体要把耕地撂荒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撂荒耕地的整治和管理。

(四)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同时,对承包流转撂荒地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相关机械设备给予优先补贴,鼓励支持发展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积极引导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六)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鼓励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采取“零租金”“低租金”代耕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土地承包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由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坡地或细碎地块,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申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石漠化治理建设等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组织村民修复、恢复生产。对肥力差、地力等级低的可以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八)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撂荒地复耕工作资料。同时,把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每年6月1日至30日)。各乡(镇)要深入各村寨、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坐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每年7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认真贯彻落实“谁种粮、补贴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总结阶段(次年5月1日至15日)。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检查。

篇八: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涉粮专项巡视指出的耕地撂荒问题和《中共____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工作方案》(__委农办〔20__〕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20__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任务,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防止耕地撂荒现象,稳定粮食生产,切实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宣传,落实政策。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农民依法依规承包经营好耕地,鼓励耕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确保耕地不撂荒,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二)多措并举,建立机制。制订并落实复耕复种扶持奖励政策,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建立扶持奖励机制,提高农民和农业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机构

湖村镇人民政府成立湖村镇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由镇农技站站长徐锋兼任办公室主任,湖村自然资源所所长池家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人员变动,由继任者接任。

(二)压实整改责任

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整改工作,主动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细落实整改任务。各村要扎实推进撂荒问题整改工作,明确责任人,要把所有撂荒地整改任务落实到镇、村干部身上,确保撂荒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三)完成时限要求

我镇将利用4年时间(20__—2025年)完成1643。6亩的撂荒地复垦。20__年按25%以上的任务要求完成复垦,每年6月前完成当年复垦任务。复垦当年土地必须种上粮油作物包括:水稻、大豆、薏米、玉米、花生、马铃薯等。

(四)项目支持

各村在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前,按时限要求完成撂荒地的整改,在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争取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已复垦的撂荒地优先列入项目计划。

(五)政策支持

所有撂荒地由镇、村、组负责复垦,要求承包户在规定时间内复垦,上级补助资金按规定补助给复垦人。没有及时复垦的,将撂荒地流转至村级组织。再由村级组织统一流转给经营组织或种粮、种烟等种植大户,由其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垦。撂荒地复耕复垦完成后,3-5年免除流转承包费用,种粮补贴等政策补助归流转经营主体所有。

(六)及时上报整改实效

各村要提交整改实效,每月30日将当月整改情况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篇九: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__〕4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__〕1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__〕166号)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20__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耕地撂荒,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石阡县20__年农村撂荒耕地有效整治突破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安全观,坚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统筹推进撂荒地整治,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乡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领导小组

为更好推进我乡农村撂荒耕地有效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____乡农村撂荒耕地有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目标任务

加强农村耕地承包管理,规范耕地承包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推进全乡耕地撂荒整治工作常态化。到20__年12月底,全乡杜绝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出现撂荒现象,杜绝出现30亩以上集中连片撂荒现象。建立健全防止耕地撂荒长效机制,完善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守牢守好耕地红线。

四、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摸底排查。以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调查范围,结合遥感监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情况,对辖区内承包耕地撂荒情况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清理,准确全面掌握本辖区内耕地撂荒现状、撂荒类型及撂荒原因,并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村要以村为单位,建立撂荒耕地信息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建立撂荒耕地问题统计、整治及进度台账,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在排查中,准确识别撂荒耕地和退耕还林地,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耕地。(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二)切实抓好试点示范。按照“突出试点、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根据县级指导,结合我乡实际,我乡选定各票村、地袍村作为全乡试点村,确保20__年底耕地撂荒现象基本消失。其他各村也要同步抓好耕地撂荒整治工作。(责任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三)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根据土地撂荒时间、原因、类型等,分类制定撂荒地利用措施及整治方案,及时组织复耕复种。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立健全管护机制,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严禁耕地撂荒。对其他适宜耕种的撂荒地,要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发展粮食、蔬菜、食用菌、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提高复种指数。通过土地整治形成的用于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要严格按照有关后续管护利用的要求,保持土地现状持续“粮化”状态。对积温条件只能达到一年一熟、处于茬口衔接期的季节性空闲地,要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责任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发展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强化农业技术指导和帮扶,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提高耕地利用效率。(责任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五)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改善耕作条件。对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加快农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化水平,增强生产便利性。对因灾损毁导致耕地撂荒的,要多方争取投入,尽快组织修复、恢复生产。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改善土壤性状,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高产出水平。探索采取奖补措施,引导农民对撂荒地开展地力培肥。(责任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召开村组会议、发布通告、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撂荒地整治。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因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等原因造成撂荒的农户,积极动员农户进行复种或引导流转复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把耕地撂荒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挂钩,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责任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为成员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乡撂荒地整治调度、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也要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内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把撂荒地整治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好抓实。乡自然资源所要充分运用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加强与乡农业服务中心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村要切实担负起治理耕地撂荒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制止耕地撂荒、提高耕地利用率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抓牢抓实,坚决杜绝耕地撂荒现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深入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

(三)加强督查指导。建立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机制,压实村级主体责任,将撂荒地整治工作纳入村干部季度考核。在春耕生产和秋冬种关键时间节点,对排查整治情况实行月调度,并组织乡纪委、乡农业服务中心、乡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对各村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责任压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格追责问效。

篇十: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部署,确保全镇粮食安全,切实解决全镇农村耕地撂荒问题,根据《五华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华府办函〔20__〕1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核实撂荒耕地现状,开展复耕复种攻坚行动,实现全面复耕复种,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撂荒耕地。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撂荒耕地(包含20__年11月10日省下发疑似图斑(91个)中连片15亩以上且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撂荒耕地和其它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见附件1、附件2)。其中:20__—2023年计划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总面积2952亩(20__年2132亩、2023年820亩),包括省下发连片15亩以上图斑地块面积1312。47亩(20__年完成787。48亩,2023年完成524。99亩)。复耕复种以种植水稻、高山红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为主,不得“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工作。各村要召开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暨春耕春种动员会,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将撂荒地统一编号(比如____村灵坑小组编号为GTLK001),建档立卡,实行一田一册,责任到人、挂图作战,复耕一块、核销一块,对表销号。

(二)建立排查机制,加强台账管理。各村要对辖区内撂荒耕地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总撂荒面积、可复耕复种面积和不具备复耕复种条件面积),分类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复耕复种面积调查统计和复耕复种时间安排(见附件3)。按照工作要求,各村每周要上报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推进情况,不得瞒报、漏报,确保排查情况真实、准确。并将每周进度汇报至送____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责任,推行网格化管理。各村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及时发现撂荒耕地并组织复耕复种,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民小组组长牵头,抓总负责辖区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及时主动向上级汇报重要工作情况,防止出现新的撂荒耕地。要层层压实责任,把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具体落实到村(镇村包户干部)、到田(承包者及田块),层层签订责任书。

(四)严格执行政策,遏制撂荒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对连续撂荒耕地2年以上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并结合村规民约,引导承包农户复耕复种、代耕代管,或征得承包户同意由村集体集约,发包大户或企业进行复耕复种;
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方应及时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自行复耕复种或重新进行流转。

(五)加强基础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山塘、水库、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提升山塘、水库的蓄水能力,完善排灌配套设施,保障农田灌溉用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连片撂荒耕地开展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田垦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六)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一是要整合涉农资金,统筹专项资金用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发展粮食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华办函〔20__〕9号文件的通知》(华办函〔20__〕43号)相关规定。二是全面落实惠农政策。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调动种粮积极性;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参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开展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有条件的可以向省争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融资参与开发撂荒耕地。五是鼓励无劳动力的农户进行农业社会化半、全托管,提高撂荒地的复耕复种率。

(七)推进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规程,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种植经营效益,防止农村土地撂荒。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证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各项任务。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各单位责任。

(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____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和成员详细参照附件4(____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落实工作。各成员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负责辖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统筹协调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探索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建立耕地管理台账。建立健全撂荒耕地复垦复耕激励措施,在政策、资金安排、项目申报、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对撂荒耕地复垦复耕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撂荒耕地开发利用。镇党委政府把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列入各村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工作滞后,造成严重后果的村,按程序进行约谈。每半年进行一次约谈,半年内达不到百分之四十的且排在倒数三名的由分管镇领导约谈村书记主任,年度内达不到百分之八十的由镇长约谈村书记主任,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定期报送信息,加强工作沟通。攻坚行动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村于每年5月上旬、11月上旬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上半年、年度工作情况(含进度表,见附件5、附件6、附件7),全面工作总结于2023年11月28日前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村分管农业的村干部负责信息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查汇总形成全镇的工作情况专门报告领导小组。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相关人员名单(附件8)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相关政策规定,各村悬挂3至5条横幅,充分利用村村喇叭通、微信、短信等信息平台,提高群众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重视度和法规政策的知晓率,让群众充分知情、参与和监督,实现舆论与管理互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