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报告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国开办发〔20XX〕62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我局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报告,供大家参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报告
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国开办发〔20XX〕62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我局召开了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太超同志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进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要敢于揭短,敢于亮家底。会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20XX年-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本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覆盖全面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是扶贫项目实施的关键。为了加强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我区一是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效的保障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了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区扶贫和移民局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三是建立了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从
乡镇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中聘请了11名群众监督员,充分运用监督员的工作和信息便利条件,加强了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资金项目运行,强化资金项目监督,我区对扶贫资金实行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完善了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管理和使用程序,坚持了专户、专账管理扶贫资金,并积极推行扶贫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和报账制。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在区财政局设立了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帐专人管理;扶贫资金的使用由分管区长、扶贫移民局、财政局和格里坪镇负责人共同审批,缺一不可。
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一)贫困村道路建设(金竹路)项目
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金竹路)项目涉及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00万元。该项目计划在20XX年6月-20XX年6月期间在以西区格里坪镇金家村为起点至竹林坡村为终点,新修长约7.6公里的村社道路。该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1690.7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投资 100万元,村民筹资和投工投劳1590.7万元。该项目现已完成一标段路基3.5公里的铺设和公路侧沟、横沟的建设,路面即将开始硬化施工。当一标段 (金家村至苦荞村)路面硬化工程完成后,将按照工程进度拨付。
(二)农村人畜饮水(大麦地村、竹林坡村、烂坝村小水池建设)项目
农村人畜饮水(大麦地村、竹林坡村、烂坝村小水池建设)项目涉及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0万元。小水池项目主要解决格里坪镇大麦地村、竹林坡村、烂坝村等3个村共106户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困难问题,计划在20XX年6月-20XX年12月期间采取分户或联户的方式新建蓄水池101口,新增蓄水量 12122m3,计划总投资97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投资50万元,村民筹资和投工投劳47万元。小水池建设项目在20XX年 12月底全部完工,共修建小水池108口,完成计划的107%,新增蓄水量19837立方米,完成计划的164%,20XX年1月补助农户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0万元。
(三)大麦地村种养殖业(生态鸡养殖和花椒种植)项目
1.生态鸡养殖项目。大麦地村生态鸡养殖项目涉及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33万元。该项目计划在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期间建设禽圈800平方米,围栏8000米,发展养殖示范户8户,购买孵化器和发电机各一台,开展技术培训4期,力争达到年出栏生态鸡20000只目标;该项目总投资53万元,其中:
申请财政扶贫资金33万元,农户自筹以及投工投劳20万元。该项目由大麦地村村民推选了8户农户作为养殖大户,鸡舍及围栏建设于20XX年12月全部完工,补助农户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2万元,发放围栏16万元,购买孵化器及发电机2万元,培训4期400余人次3万元,共计33万元。
2.花椒种植项目。大麦地村花椒种植项目涉及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7万元。该项目计划在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期间种植花椒25000株,并对村民进行花椒嫁接技术培训,力争全村花椒种植面积达到500亩。该项目总投资33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贫资金17万元,农户自筹以及投工投劳16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12月全部完工,补助65户农户花椒栽种资金6万元,发放化肥10万元,培训4期400余人次1万元,共计17万元。
在每个项目实施前,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组织项目实施地的村社干部、村民代表商议项目的实施办法,并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扶贫项目管理责任制;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经常邀请上级部门、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扶贫项目群众监督员检查监督;在项目完工后,我们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每个项目进行审计。
四、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一)经济效益
种养殖业项目建成后,全村农户在8户示范户的带领下饲养生态鸡,每5-6个月为一个饲养周期,一年出栏2批成鸡,20XX年生态土鸡出栏达到10000 只以上。按优质生态土鸡均价120元/只计算,销售收入达到120万元,扣除饲养成本及损耗,项目投资利润达到20万元左右。小水池的建设为种养殖业提供了水源的保障,20XX年6月-20XX年6月大麦地村村民钟继辉家共出栏生态鸡1300多只,收益达16万元,20XX年大麦地村农户紫维友家花椒收益达4万元。随着项目滚动发展,村民收入还将逐年递增。
(二)社会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有效的解决农民旱季生产、生活用水及出行困难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人民服务的直接体现,也是项目村祖祖辈辈梦寐以求的事。它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利社会的安定团结;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村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城乡环境卫生的改善;加快了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三)扶贫效益
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带动贫困农民对种养殖业新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荒山、荒坡、林地等资源优势,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发展农村生态种养殖业,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从而达到使贫困村群众
脱贫致富的目的。
(四)生态效益
项目的建成后,充分利用了闲置的荒坡、林地资源,加强荒坡绿化,保持土壤水分和养份,土鸡在放养过程中,又能觅食一些小虫,减少虫害对农作物和植被的影响,从而实现种养业间的的优势互补,促进种养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经过认真的自查,我区在扶贫专项资金拨付过程中从未发生下列情况:1.贪污侵占扶贫专项资金;2.虚假冒领扶贫专项资金;3.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4.公款消费扶贫专项资金。5.损失浪费扶贫专项资金;6.滞留闲置扶贫专项资金;7.随意调整扶贫项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
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责任明确、覆盖全面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争取让我区的扶贫
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