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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5篇

时间:2022-12-15 20:05:05 来源:以智范文网

【篇一】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道安办《xx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决定从7月11日起至10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行动期间,努力实现“四个明显下降”,即: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明显下降,事故伤亡人数明显下降,酒驾醉驾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伤亡事故明显下降。

二、整治重点

(一)路面违法大整治。派出所、交通、城管、农机等执法管控力量,压上路面一线,针对营运客车、旅游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型,严查严处超载超限、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强化国省道联勤巡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国省道见警率和管事率,进一步强化早、中、晚混合交通高峰期路面巡查;
各有关单位要上足执法力量,加强对管控力量较薄弱区域的交通管理工作,与国省道连接的村口要配置劝导员,做到交通违法不出村;
交通运管站要加强运输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监管和动态查处;
安监站要牵头各相关部门开展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处理;
交通站要加强镇区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强化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
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查严处违法违规销售拼装、改装机动车以及超标电动车的行为;
城管中队要强力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隐患排查大整治。

排查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滚动排查治理,建立重大、较大、一般和低等级风险清单台帐,并在9月中旬完成整改。

(三)交通安全大宣传。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到达率和知晓率。强化对客车、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以及三年以下低驾龄“新手”驾驶人等重点群体的点对点宣传提示警示教育。期间,竹港中学、xx县第二中学、学区要确保全镇所有中小学生100%上一次交通安全课;
行业主管部门要确保运输企业全员接受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员工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出行安全教育;
各村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受教育村民比率不低于10%。

(四)农村交通安全大整治。强化对事故多发地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借助保险企业力量,进一步推进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和实体化运行,集中开展大劝导行动;
全面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派出所、交通运输站共同实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带动农村“一灯一带”建设;
加大执法力量投入,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执法小分队,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以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四)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农机站、安监站等部门进一步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道安办成立以分管领导方洪伟为组长,xx镇派出所教导员张嘉宁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镇派出所副所长方聪龙兼任,专职交通协管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7月20日前,各村、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按照“百日行动”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百日行动”情况纳入年终考评内容,开展督查,通报各辖区情况。

(二)营造整治氛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多方式开展“百日行动”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村、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完成工作目标,更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百日行动”深入开展。要充分发动“两站两员”力量,全力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宣传、整治工作,确保“百日行动”延伸到村。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多、管理措施薄弱、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着力把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百日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未完成“四个明显下降”工作目标的村、单位,镇政府视情对其进行约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有关单位于7月20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每月10日上报“百日行动”月工作小结;
10月2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上报邮箱:xxcom,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14日

【篇二】

乡镇安监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1年)》(闽政办[20xx]24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1年)》(尤政办〔20xx〕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各乡镇安监办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部署,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注重源头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督促、协调、配合乡镇道安办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重点车辆、人员动态监管工作,对已公布存在安全隐患“四个一批”名单的企业,加强监督。

(二)开展隐患整治。积极协调、配合县道安办制定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与督办标准,配合上级和乡镇有关部门及时排查确认隐患路段,加强对排查整治情况的检查督促。

(三)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形势,严把道路交通事故指标控制;
加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跟踪督查,对工作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乡镇,县安办将采取警示通报、重点约谈、跟踪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落实;
将“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各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乡镇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恶劣天气、重大事故、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对交通突发事件、案件的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要利用已有的宣传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安全生产月”一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六)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分析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整改防范措施,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安监办要高度重视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应急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沟通配合。各乡镇安监办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配合上级及乡镇有关单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动态,建立联动机制,发挥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为便于及时掌握各乡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安监办应于每年6月10日前上报半年度工作总结,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

xx县应急管理局

20xx年6月6日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南平市政府以及市委、邵武市政府以及市委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于20xx至2021年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通过落实五大机制,重点实施“一局一行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执法管理效能,增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年专项行动期间,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交通事故起数的年平均数与前三年(2016-2018年)的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

二、主要任务分工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镇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2.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导问责。推动将道安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绩效、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等考评体系,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问责措施,压实道安工作责任。〔责任单位:镇道安办、派出所等部门,各村(居)〕

(二)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公路项目推广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责任单位:道安办、公路站、镇建站等部门〕

4.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下长坡路段、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加强非交通标志牌建设的安全监管,逐年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按督办标准分别纳入镇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尤其是对事故多发路段要深度研判,精准、优先整治。〔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派出所、道安办、公路站,各村(居)〕

(三)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机制

5.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完善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及劝导站建设,推进劝导工作向厂区及校园周边延伸。到2021年,每个村居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100%建成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农村交叉口100%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责任单位:派出所、道安办等部门,各村(居)〕

6.建设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加大普通公路国省县道沿线和交叉口的交通监控设施建设,整合镇区各单位道路视频监控资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覆盖全镇道路主要路口路段。〔责任单位:派出所、道安办等部门〕

7.强化路面秩序管控。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渣土车、水泥灌装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农村“五小”车辆等类型车辆排查整治工作。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重大活动期间利用交通安全劝导站,对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以及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要进行重点劝导。〔责任单位:道安办\派出所、公路站、镇建站等部门,各村(居)〕

(四)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8.健全交通安全宣教机制。利用各村(居)宣传栏、led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道安办要结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推进各村(居)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责任。〔责任单位:镇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9.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严格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开展“零酒驾”镇政府、村居创建和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建立交通安全信用体系,推动将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等信息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并提供共享服务。〔责任单位:派出所、道安办、公路站、学校等部门,各村(居)〕

三、重点项目

以实施“一局一行动”项目为载体,由相关部门牵头,镇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市道安办抓好落实,并根据实际深化行动部署。

(一)xx中小学校牵头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排查镇区公路(或农村主干道)沿线校园及校园周边道路隐患,按照“一校一策”制定并落实标志标线完善、交通乱象整治、上下学高峰期交通组织等交通环境提升方案。

(二)xx派出所牵头开展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提升行动。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形势,紧盯重点人、车、路和重点违法,加强路面管控。加强警示宣传教育,积极策划和组织文明交通系列宣传报道,推广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工作人员的带动作用,倡导广大村民群众不驾乘非标车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镇建站、公路站牵头开展镇区道路和渣土车综合监管行动。加强道路隐患治理,逐年优化道路网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渣土车管控,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当地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四)镇农机站牵头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行动。20xx-2021年,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每年推动1个村(居)创建镇级“平安农机”示范村。

(五)镇安办牵头开展应急救援提升行动。指导各村(居)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和水平。

(六)配合xx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车辆经营销售领域监管行动。20xx年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为重点、2020年以低速电动车为重点、2021年以机动车为重点,配合开展销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三年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部署推进。镇道安办要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召开道安办主任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工作。(二)健全保障机制。镇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组织架构,配齐配强道安办专职人员,切实保障道安办日常办公、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管理和执法队伍、装备建设等需求,镇财政所要对劝导站、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劝导员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建立恶劣天气、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镇道安办要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三)严格督导落实。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道安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建立月通报制度,并适时开展暗访、调研、指导。对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
对被动应付、措施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xx〕24号)的部署要求,现制定泉州市细化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年专项行动),促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两下降一控制”整体工作目标,即:三年专项行动期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次死亡2人交通事故起数的年平均数与前三年(2016—2018年)的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控制在安全生产年度指标之内。

二、具体措施

全面落实五大工作机制,全力实施十二个“市局行动”,推进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一)五大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考核督导问责,全面压实道安综合整治工作责任。

2.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推广营运车辆安全技术应用,强化车辆本质安全,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质量,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

3.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隐患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滚动排查治理机制。

4.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机制。努力夯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层基础,推进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和防控网建设,全面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5.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宣教机制,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推进交通宣传载体建设,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二)十二项“市局行动”

1.市教育局牵头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车管理,指导各县(市、区)按照“一校一策”要求,推动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整治。

2.市工信局牵头开展车辆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行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源头监管。

3.市公安局牵头开展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提升行动。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形势,加强路面秩序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工作。

4.市住建局牵头开展渣土车综合监管行动。深化渣土车综合管理,全面加强管控平台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渣土车运输源头管控措施。

5.市城管局牵头开展城市道路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治理,定期开展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规安装广告牌匾等影响交通行为专项整治,逐年优化城市道路网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6.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指导各县(市、区)持续开展公路隐患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和审核验收。

7.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行动。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指导、督促“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

8.市文旅局牵头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加强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管理,加大旅游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督促其租赁有资质旅游车辆,为游客提供有效安全保障。

9.市应急局牵头开展应急救援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和水平。

10.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车辆经营销售领域监管行动。以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和机动车为重点,部署开展销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市气象局牵头开展交通气象服务提升行动。加强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在交通领域的对接应用,依托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开展交通气象服务,建立健全交通管制气象风险指标体系。

12.高速公路公司牵头开展高速公路通行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信息发布,探索建立高速公路桥下空间治理联动机制。

五大工作机制、十二个“市局行动”具体要求和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十二个“市局行动”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细化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切实把三年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组织架构,配齐道安专职人员,切实保障隐患整治、劝导站建设、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劝导员工资等道安各项工作经费。

(三)严格督导考评。各级政府要加强道安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工作月通报制度,并适时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促工作进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
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四)强化信息上报。20xx年5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报本县(市、区)、本部门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系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降事故、保畅通”的总体要求,围绕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和防范管理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实现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全面摸清全市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清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逾期未进行诚信考核等情况,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企业和个人,依法督促企业和个人进行清理,对逾期拒不进行诚信考核、年检和违法违规清零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吊销其道路运输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
加大对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未清零车辆的查处力度;
全面清理大型公路客运车辆、大型旅游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载客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情况,并督促驾驶人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

2.加强隐患突出运输企业教育管理。以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和场站为重点,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检不严格、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交通违法教育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建立全市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通报表扬,对车均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

3.加强客运班线的清理和规范。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严格省级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条件差、安全隐患和风险大的长途客运班线,立即清理退出市场。实行外出“两客一危”车辆情况日报告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急弯、陡坡、连续下坡和视距不良路段为重点,对平交路口的通行设计、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设施以及人口密集路段、城镇道路硬隔离、电警卡口进行地毯式清理排查,彻底摸清隐患底数,建立台账,提出整治建议和方案,汇总上报有关部门,推进道路隐患省、市、县三级督办工作。强化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要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加强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对排查出的马路市场和其他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要收集整理资料,专题向地方政府汇报,开展综合治理;
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且短期内难以取缔的马路市场,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搬迁,坚决取缔。短期内不能取缔的市场,要在市场双向道路设置限速提示牌、安装减速板,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6.加强车辆维修企业及安检机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发现从事非法改装的,依法严肃处罚。加大对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严格依法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实施集镇村湾公路安全畅通工程。对仅有一条公路经过的人员密集乡镇、集镇和村湾,开展第二条绕镇或绕村安全通道开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加强普通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市普通公路、危桥进行检测和安全标定,落实危桥、风险路段、地质灾害路段等重点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普通公路日常巡查、养护。(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依托“两站两员”,充分发挥村社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深入农户家中开展小(微)型普通客车(俗称农村面包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12人)拉网式排查登记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0.加强4.5吨以下货运车辆和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督促“问题”车辆及时进行违章违规清零,依法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和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客运车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长途客运站、农村客运站和站外上车的“三品”检查和实名制验证,加强运输线路安全监管和整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1.加强零担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对货运站场、物流园区等物流相关经营企业集中地和相关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督促货运代理企业落实托运人身份查验和信息登记工作,开展货物安全验视,建立交付环节收货实名和信息留存等制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12.加强超载超限车辆源头管理。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应由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及其具备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承运砂石料,不得向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及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车辆和私人个体户承运砂石料。在大型工地周边及工程运输车主要通道合理布点,充分利用超限检查站严查超载超限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全面加强专项整治。

13.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严格实行“五个一律”,即对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一律实行登记上牌管理;
对20xx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和持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上临时牌照,实行过渡期管理,2021年12月过渡期满后,临时号牌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对20xx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一律扣车,移交市场管理部门对生产、销售者依法进行处理;
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一律扣车,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造成专项整治效果不佳的,一律问责。(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

14.开展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区域联动、路网联动、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形成强大整治声势。实行宣传教育先行、有序推进工作模式,力争因货车肇事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前三年平均值下降30%,杜绝发生货车肇事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较上年度减少20%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5.开展残疾人专用车整治。针对残疾人专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以及非法载客、乱停乱靠等乱象,市残联要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规范化管理;
对不符合规定的残疾人专用车进行取缔。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无牌无证、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运营行为的处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

16.开展市中心城区拥堵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温泉、永安城区堵点,一点一策制定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方案。迅速制定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行动计划,加快停车场、临时停靠点建设,打通“断头路”,建设微循环道路,实施分流,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完善道路标牌标线标识,科学设置掉头点,加装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实行单向通行或分时段限行。推广“借道左转”“左转待转区”等交通智能化经验。完成长安大道、银泉大道、xx大道红绿灯倒9秒改造。实行中心城区大货车限行措施。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各县(市)城区拥堵治理工作比照市中心城区整治方案执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

(三)全面加强路面管控。

17.加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管理。针对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白天和夜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明确上路定点执勤和巡逻时间,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8.充分发挥服务站交通管理职能。全面启用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对7座以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客运包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逢车“五必查”,即承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
对其他车辆实行逢疑必查,重点检查驾驶资格、车辆审验、客车乘载人数、行驶时间等情况,严查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车辆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9.加大农村面包车查处力度。以县城及城郊结合部、学校、医院、客运站(点)、农贸集市、乡镇、村、村民小组及人员聚集场所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市、婚丧嫁娶、民俗民风节日、学生周末放假收假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为重要时段,以县乡(镇)道路和乡(镇)到村、村到村民小组道路以及公安交管部门警力延伸不到的“死角”“盲区”道路为重点路段,加强巡逻和检查劝导,大力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驾驶无牌、套牌、报废、未参加定期检查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0.强化交通管理科技化应用。充分发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功能,以应用为导向,以各类交通监管系统联网共享为基础,根据卡口预警,合理调度警力,及时对预警车辆进行布控、拦截、检查,查处过期未年检、假牌、套牌、闯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全面强化应急管理。

21.强化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营施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冬季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应对机制。公安、公路、路政、运管、高速公路经营等部门要做好应急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确保应急装备、应急力量能在最短时间就近到达现场并有效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2.强化预警提示。进一步深化与百度、高德、腾讯等公司和“货拉拉”“货运帮”等平台合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信息发布、实时提醒等机制,及时将危险路段、管控措施以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等信息实时精准向驾驶人进行推送提醒,引导驾驶人规避风险、安全行车,严防事故、拥堵发生。进一步推进警保、警企、警民合作,强化社会协同治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3.强化应对措施。抓好限速、控距、亮尾工作,加强夜间和冰雪恶劣天气路面巡逻、监督检查和实时调度。通过视频重点监控、快速预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勤联动,科学采取分流管控措施,严防多次多车相撞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全面加强宣传提示。

24.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等“七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范围和内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5.强化警示曝光。落实好重点企业“红黑榜”制度,持续推进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6.强化主题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第八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倡导全民参与,共建文明交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精准有效。

(二)强化协同共治。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事件共处工作机制,共同排查各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共同治理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共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压缩隐患存在空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严格规范执法。各地各部门要抓好队伍思想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提振精气神,以高昂的斗志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全体参战人员要自觉服从指挥调度,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坚决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