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0号)等文件要求,建设曲靖特色、云南领先、全国一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能力,结合曲靖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强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等职能,充分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曲靖市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1.统筹谋划,协调发展。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作为校企共谋发展的着力点,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习实训、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宽口径、多渠道、深层次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人才优势,充分利用企业资本、技术、知识、设备和信息资源,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效机制。2.服务需求,提升质量。立足服务曲靖经济社会发展,紧扣行业企业人才素质及能力要求,找准专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切入点,打造育人为本、就业导向、注重实效的产教融合共同体。3.校企育人,分类推进。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先行启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进计划,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分类推进、协同发展的工作思路,确定不同专业的产教融合形式,激励各职业院校创新推进产教融合。
(三)发展目标1.产教融合进一步深化。到2022年,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的支撑体系,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实践的紧密对接,形成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格局。2.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2年,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完善财政、金融、人才评价等激励政策及问责机制。3.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2年,建立1—3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发挥集团理事会的作用,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建设2—3个辐射全市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统筹产教融合设施布局1.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人才强市战略,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2.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落实滇中城市群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推进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及优化,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整合市职教园区资源,将其打造成现代职业教育聚集区,实现全市职业教育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依托曲靖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驻曲高校,共建一批产学研创一体化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研成果转化创新服务基地。鼓励初中毕业生到市内优质公办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对各学校招生计划予以倾斜。(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二)优化职教层次,建立产教融合体制机制1.发挥高职院校的带动工作,促进职业教育融入区域创新体系。充分利用各职业院校整合各类资源、平台、要素,与龙头企业、中小微创新创业型企业建立紧密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发挥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增强创新中心人才集聚和牵引产业升级能力。把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与专业教育、教学科研及其成果转化有机结合起来,加快中等职业学校“众创空间”建设,每所中职学校至少创办一个“众创空间”。(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2.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院校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注重发挥中央、省属、市属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3.推进“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名师工作坊(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等,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职业院校申报新专业原则上应有行业或企业深度参与。(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分工负责)
(三)对接产业需求,打造产教融合专业体系1.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格局,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先进装备制造、冶金、精细化工、现代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现代高原农业等领域急需紧缺学科专业,重点打造一批市级特色示范专业。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市级骨干专业。适应新一轮科学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及经济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推进新学科建设。(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总工会分工负责)2.强化人才培养需求导向。加快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发挥市场机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资源作用,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开展以行业、企业和劳动者需求为基础的技能培训与岗位需求对接调研工作,定期发布全市年度技能人才供需信息、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和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等,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公布学科专业发展就业状况,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分工负责)3.加大实习实训力度。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现代学徒制,抓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在全市职业院校推广。引导鼓励企业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接职业院校,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不少于企业技术工种岗位或服务、业务、管理等岗位总数10%的岗位。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四)搭建合作平台,成立产教融合指导机构1.加强曲靖市职业教育发展联盟建设。依托联盟成立职业教育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业建设委员会,指导本行业或专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驻曲高校、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分工负责)2.建立产教融合机制。研究制定本行业职业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专业教师教学能力标准等,引导职业院校与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并指导职业院校与企业一体化育人。(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负责)3.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大力培育职业教育第三方社会组织,推进职业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实训基地挂牌评估、校企合作项目评估、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工作。(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4.深化学校治理结构改革。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充分体现一线教学科研机构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五)发挥主体作用,拓宽产教融合发展渠道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职业院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面向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探索职业院校在编制内自行组织聘用教师制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的公开招聘计划和方案,自行组织选人用人;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将15%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用于聘请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人员拨款标准拨付经费。全面落实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到企业生产或服务岗实践每五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2.落实招生考试配套改革。执行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开展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注重对考生职业技能的考核。健全“中高职衔接”、专升本等培养模式。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3.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市级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所、校企共建的重点实验室等科学技术创新基地。市级财政安排科研项目和资金时,鼓励学校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学校、科研机构牵头申请的应用型、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原则上应有行业企业参与并制定成果转化方案。完善科研后评价体系,将成果转化作为项目和人才评价重要内容。继续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职业院校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建研发基地。鼓励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市县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支持职业院校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银行、有关企业负责)4.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企业要切实落实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有条件的企业要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予以奖励或补贴。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提升技能,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有关企业负责)5.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区域、行业龙头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重点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高原农业、医药健康、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数据信息、军民融合、先进制造等产业领域,推动组建有品牌影响力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注重发挥大中型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企业负责)6.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各地依托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企业负责)
(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产教融合支撑体系
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加快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及各中等职业学校实训设施项目建设,支持职业院校争取中央及省级预算资金,改善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条件。支持中高职优质院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共建骨干(特色)专业、名师团队、精品课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市内各高校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2.落实财税政策。优化政府投入保障,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和行业特色类专业办学特点和成本的职业教育经费拨款机制。严格执行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职业院校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落实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有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对于职业院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免征及减征相关费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3.强化金融支持。落实国家、省、市相关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积极争取和利用贷款,支持我市产教融合项目。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市金融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分工负责)
4.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县(市、区)、行业、企业争取纳入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搭建以城市为节点、以行业为支点、以企业为重点的政、产、教、研创新模式,发挥试点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实现产教融合整体深入推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5.加强交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共建一批市场前景广阔、经济社会效益好、示范效应显著的优质产教融合合作项目。鼓励职业院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符合实际的校企合作和协同创新模式。(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6.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开展生产实践体验,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推动职业教育向义务教育学段渗透。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鼓励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分工负责)
7.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坚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大力发展校企双元制、工学一体的职业教育。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创新“前校后厂”“厂中校”“校中厂”等模式,建立校企联合育人新机制。深化全日制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明晰。(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总工会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支持政策。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引进高端人才、开展师资培训;
支持校企联合建立技术研发团队,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共同申报科学技术创新类项目;
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发明专利技术,引导专利技术向企业转化实施,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
优先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等项目建设,优先支持职业院校创建重点(示范)学校、重点(示范)专业、重点(示范)实训基地;
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建设共享型高水平的实习实训基地、实验室或生产车间,经审定后统一授牌。研究制定金融支持职业教育的政策,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市、县两级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本地区校企合作工作,重点做好规划、政策保障、资源配置、督导评估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各职业院校和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各项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体育局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加快收入分配、企业用人制度以及学校编制、教学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识,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