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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实施办法(五篇)

时间:2022-12-15 17:40:07 来源:以智范文网

(篇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管理水平,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遵循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六大”原则,落实干部:正、勤、坦、廉”要求。学校决定中层干部岗位实行公开竞聘,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一支理想信念坚定、专业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结构更加科学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

一、学校中层机构设置

学校中层机构分年级中层机构和处室部门中层机构两大类。

1.处室(委会、中心)中层职务岗位具体设置方案另行制定。

2.年级主任是学校的中层正职,年级副主任是学校的中层副职。年级主任、副主任设置方案另行制定。

3.处室(委会、中心)和年级的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可以兼任。

4.处室(委会、中心)中层干部任期原则上为3年,年级中层干部为1-3年。

二、学校中层干部换届聘任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3.干部交流、优化组合;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基本条件

1.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具有干部

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

群众工作本领、很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

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联系群众,工作勤奋务实接地气,有志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佳绩。

4.泸县二中在编在岗教职工。有三年及其以上工作经历,高考学科至少任教一届高三。调入人员在泸县二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职员工人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6.特殊中层干部岗位可视其情况增设条件。

四、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办法

1.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信息平台上公布竟聘任岗位、条件,工作方案。

2.处室(委会、中心)中层干部的竞聘

(1)对照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基本条件和干部岗位设置,个人自愿申报参加公开竞聘。每人可申报三个竞聘岗位,中层正职和副职岗位可兼报,申请时必须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2)资格审查。根据中层干部聘任条件,校党委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公开选举。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开竞聘,现场进行投票选举并公布选举得票情况。校级领导不参与投票。

3.年级主任、副主任的聘任

年级主任在年级教师大会民主推荐或本人自荐的基础上,由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确认聘任。年级副主任由年级主任提名,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确认聘任。

公开竞聘办法:

方式一:

中层正职和副职均采用书面竟职陈述,陈述稿挂信息平台公示1周。

教职工大会直接投票选举。

方式二:

中层正职现场演讲竟职,中层副职书面竟职陈述。教职工大会直接投票选举。

方式三:

中层正职和副职均采用现场演讲竟职。教职工大会直接投票选举。

(4)投票结果确定:

中层正职和副职分别统计票数,在得票数超(含等于)有效票50%的人选中由高到底排序确定拟聘任人。中层正职拟聘任人数不足岗位数时,可空额。在得票数超(含等于)有效票50%的中层正职竞聘者未进入正职拟聘任人的,在申报了副职且服从调配的情况下进入中层副职系列排序竞聘。

(5)公示结果

学校将拟定聘任的人选,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则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办理报批手续。

(6)岗位聘用

校长办公会审批聘任岗位,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中宣布聘任名单。

五、学校中层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1.加强领导,确保中层干部换届聘任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校级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学校每年对中层干部开展述职公示工作,将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全校通报。

2.整体把握,注意干部队伍的合理结构。根据县教育局党委有关干部政策和我校教职工队伍的现状,在中层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的妇女干部。同时,必须兼顾到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3.鼓励竞争,打破论资排辈的思想观念。让青年人才能脱颖而出,青年教职工要大胆自荐,部门与群众要积极举荐,把真正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教职工推荐到领导和管理岗位上来。

4.严肃纪律,杜绝违纪问题的发生。实行中层干部竞聘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事关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若发现有拉帮结派、暗箱操作或打击报复、徇私舞弊等行为,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

六、中层干部公开竞聘组织工作

1.成立中层干部公开竞聘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成员:校级领导

2.成立中层干部公开竞聘工作组

工作组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党委办主任

行政办主任

以上方案解释权属中层干部公开竞聘领导组,方案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由校长办公会作出调整和完善。

(篇二)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我校全体教师公开竞聘中层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竞聘的职位

中层副职3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开公平、高效择优原则;

2.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所设岗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三、公开竞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等政治素养,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精神和学校决策;

2.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事业心、责任感、进取心,清正廉洁,联系群众;

3.具有胜任拟担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内外协调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安心本岗位工作,并有志在学校发展中创造业绩;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中共党员,3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本校担任年级组长、支部书记、年级组副组长、支部委员、教研组长、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职务2年及以上,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或党务工作经验。

四、报名时间

竞聘报名时间:**年7月11日下午5:00之前;

报名方式:从附件中下载申报表填写好,发至邮箱,并短信告之。

五、程序与时间安排

1.7月8日,公布职位。在网上、学校工作群公布竞聘信息。公布竞聘职位、竞聘条件和竞聘程序;

2.7月9日-7月11日下午5:00,公开报名。竞聘中层干部岗位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公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3.7月11日晚上,资格审查。按照竞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7月12日上午8:00,竞聘人员参加统一抽签;
(暂定)

5.7月12日上午10:00,竞聘演说,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推荐。与会人员: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党支部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教代会代表;
(暂定)

6.择优定岗。学校党委根据择优聘任原则,根据个人专长和岗位要求,提出岗位拟聘人选;

7.7月13日公示。对拟聘任的中层干部,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任中层干部名单将上报市教育局组织处备案。竞聘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六、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中层干部聘任

(篇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关于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暂行规定》(试行)([**]年1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第十八中学实际情况,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特制定**第十八中学**年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办法原则

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十八中学空缺的中层干部职位,一律通过公开竞争上岗确定人选。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在学校内部实施。

二、竞聘岗位及职数

**第十八中学本次竞聘岗位及职数如下:

正职2名:政教处主任1名,科研处主任1名;

副职3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安排。

三、聘用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能用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够准确掌握和运用与拟聘中层领导岗位相关的政策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为人师表;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志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艰苦奋斗、创造业绩。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育思想端正,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信任拟聘中层领导岗位所需要的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指导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及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服务意识。

4.清正廉洁,乐于奉献,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心胸开阔,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群众威信较高。

5.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谦虚谨慎,尊重他人,善于团结、依靠教职工。不谋私利,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选拔竞聘资格

1.新选拔聘用的中层正职应从中层副职中产生。

2.新选拔聘用的中层副职应具有4年以上工龄或教龄,年龄(截至**年12月31日)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新选拔聘用的中层副职应从在编的优秀行政干部和优秀教师中产生。

4.新选拔聘用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新选拔聘用的中层干部必须身体健康。

6.新选拔聘用的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学校调剂。

五、聘用程序

1.成立中层干部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并拟定“**市第十八中学**年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拔竞聘工作。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范樟森兼任。

2.将“方案”上报市教育局,等候批复。

3.将市教育局批复的“方案”在学校网站、学校公示栏、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
同时发布竞聘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和竞聘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4.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三人以上共同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一律书面填写《中层干部竞聘申请表》(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必须征得被举荐人本人同意)。

5.竞聘人填报“**市第十八中学中层干部竞聘申报表”;
学校中层干部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条件,对竞聘人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竞聘上岗的人选。

6.印发资料:学校中层干部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竞聘人申报表给全体教职员工。

7.竞聘测评: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职工根据竞聘人的德、能、勤、绩、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

8.组织考察: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和民主测评的情况,结合岗位需求、学校干部梯队培养等进行综合考察,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形成书面材料。

9.任前公示:学校将拟聘的中层干部人选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上报备案:公示后无异议后,经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学校对拟聘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

11.干部聘用:上报备案后,学校做好任前谈话、任职文件下发、聘书发放、任职材料归档等工作。学校中层干部实行聘期制,聘期为3年,选拔聘用的干部任职时间从市教育局批准或备案之日算起。聘期结束,视被聘任人德、能、勤、绩、廉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工作日程安排

**年9月上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拟定“方案”。

**年9月中旬:将“方案”上报市教育局。

**年9月26日:在学校校园网、公示栏公布竞聘方案。

**年9月27日—10月10日:校办接收竞聘者报名(同时交纸质表和电子表)及资格审查并公布竞聘者名单。

**年10月11日—10月17日:印发竞聘人申报表;
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竞聘人进行民主测评(是否演讲视情况而定)。

**年10月中下旬:召开中层干部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聘用名单。

**年10月下旬:任前公示。

**年11月上旬:校长聘任并报教育局备案。

七、纪律要求

1.所有竞聘工作按方案实施。

2.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不讲私情,不做小动作。

3.杜绝任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篇四)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中层干部队伍,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职务任免工作的通知》(琼教人〔2011〕25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海南中学完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的批复》等有关文件政策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全面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选拔优秀管理人才,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中层干部队伍,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激发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二、竞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竞聘岗位(部门、职务和职数)

1、办公室副主任1名(在初中部工作);

2、教务科科长1名、副科长2名(1名副科长在初中部工作);

3、学生科副科长2名;

4、教研室副主任1名;

5、国际交流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安保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7、体卫科副科长1名。

注:如现任中层领导参加竞聘,则岗位和职数产生相应的变化,但竞聘的总职数不变。

四、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勇于争先;

(4)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师德高尚,业务精湛。

2、其他条件

(1)竞聘办公室副主任,需具有一定文秘基础和协调能力;

(2)竞聘教务科科长或副科长,需熟悉中学课程的实施与管理以及教学教务管理等工作,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有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3)竞聘教研室副主任,需熟悉中学教研工作,教研成绩突出,有教研管理经验者优先;

(4)竞聘学生科副科长,需熟悉德育工作,有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经历且成绩突出者优先;

(5)竞聘国际交流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有一定的外语表达和交流水平、熟悉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和课程管理者优先。

五、竞岗工作领导小组

六、竞岗程序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和个人报名(3月14-20日)

3月14日召开全校教工动员大会,在学校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和公告栏公布方案。

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岗的,报名时间为3月18日;
其他教工报名时间为3月19-20日。竞岗人员到办公室填报《海南中学中层干部竞岗报名表》(也可从学校硬盘网高中办公室文件夹下载填写并上交办公室),每人可填报两个岗位,正副职不限。

2、资格审查(3月21-22日)

3、竞岗方式和考核(3月24日)

采取现场竞岗演讲与民主测评相结合。每位参加竞岗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竞岗演讲,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小组进行评分,并组织全体教代会代表进行民主测评。

竞岗演讲和民主测评时间为3月24日,地点为科学馆二楼会议室,竞岗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竞岗专家小组成员和学校教代会全体代表参加。

每位参加竞聘者按抽签顺序参加竞聘演讲和答辩,演讲内容主要为对个人所选报(主选)的部门职务的理解和任职工作设想;
演讲时间限于6分钟以内,答辩时间限于4分钟以内。

专家小组成员对竞聘者现场评分,教代会代表对竞聘者现场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以“专家小组评分(平均分)60%+教代会代表民主测评分(平均分)40%”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竞岗职数与参加竞岗人数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名单(竞聘人数少于比例的,以实际参加竞聘人数入围)。

4、考察和纪检审查(3月25-26日)

学校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和纪律审查。

5、讨论公示(3月27日-4月3日)

学校党委会根据考察和纪律审查结果,结合个人申报岗位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拟聘人选和岗位并按规定公示,同时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备案。

6、聘任(具体时间待定)

召开全体教工会议,宣布竞聘上岗结果,颁发聘任证书。

七、任期

竞聘上岗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

八、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党委。

(篇五)

按照《**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根据学校中层干部三年聘用期将满的现实情况和集团化管理的需要,经党支部、校长室商量研究,决定在河阴小学、中山、华润、凤凰校区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含助理)公开竞聘工作。

一、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竞聘对象为集团内(河阴小学、中山、华润、凤凰校区)在编教师。竞聘岗位如下:

三、候选人竞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履行职责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责,为人师表。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有指导教育教学或其他专业管理的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较扎实的专业知识。

4.新提拔聘用的中层干部,应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男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竞聘程序

1.宣传发动。在校园网公开竞聘职位与竞聘条件,明确竞聘程序与方法,使全体教工认识竞聘意义,积极参与竞聘活动。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个人自荐、群众举荐与组织推荐都必须填写与提呈真实可信的书面材料。(群众举荐必须有三人以上。材料直接交校长室或发送邮件至694617017@qq.com)。

3.资格审查。根据竞聘条件,由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参加竞聘人选。

4.竞聘演说与民主测评。竞聘者向教工大会发表竞聘演说(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设想等),教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与公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条件、民主测评、竞聘演说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党组织根据综合考核意见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

6.聘用报批。经公示后,由党组织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区教育局组织科进行相关报批手续。

7.颁发岗位聘用证书。校长在全体教工大会上宣布聘用决定,并向被聘用者颁发岗位聘用证书。

五、竞聘工作时间安排

1.6月17日—6月23日为宣传发动和公开报名阶段。报名截至6月23日晚24:00。

2.6月24日—26日,竞聘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名单。

3.6月28日下午2:00,分别在河阴小学、中山、华润、凤凰校区举行竞聘演说、民主测评。

4.6月29日至7月5日,竞聘领导小组进行组织考察与公示。

5.8月1日,聘用报批。

六、竞聘工作要求

1.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李伟平、姜明红、吴秋岳、李娜、许嫣娜、周志华、谢春华、杜英姿、耿群志、凌志伟、许晓曙、王奕。

2.竞聘工作由党组织负责实施,校长任用。中层干部聘用期原则上为三年。聘用期满,根据本人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决定对其解聘或续聘。在聘用期间不能履行基本职责或有严重违纪、违规、渎职等行为的可随时解聘。

3.严格执行选拔干部任用的十条纪律,坚决杜绝任何违规现象发生。

4.本着对教育事业和教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