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搞活我县教育用人机制,精简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充实教学第一线人员,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在全县农村小学公开竞聘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工作。为保证公开竞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真正做到择优选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素质。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1、必须具备较高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2、有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思想,并具有改革意识、开拓创新精神。
3、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廉洁自律。
4、能密切联系群众,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水平。
5、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贡献突出,成绩显著。
6、参加竞聘中心小学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中师以上学历,教龄在三年以上,年龄在在45周岁以下(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后备干部、现任中层干部、村完小正副校长、村完小教导(总务)主任、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劳模、市级政府以上表彰优秀教师(班主任),其中现任中层干部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即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中层干部职位设置
中心小学中层职位设教导处、总务处,各处室职数设主任一名。如各处室现有副主任一名或多名的,只能保留一名副主任;
如副主任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得补充职数。
四、竞聘程序
1、成立学校竞聘领导小组。各校要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中层领导干部竞聘小组,成员由学校正副校长、专职干部、教师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本校中层领导干部的竞聘工作。学校还要召开教职工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鼓励符合条件的对象勇跃报名。
2、报名。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时间持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到本校中层干部领导小组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4日。每人限报本校的一个职位,报名时同一职位少于2人则取消该职位竞聘或由组织推荐人选。
3、资格审查。由县督查工作小组对照职位要求对每个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照国家使用干部条例逐个进行审查。
4、民主测评。由学校全体教师(不得少于总数的90%)对报名者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无记名民主考评,民主测评合格票数超过测评人数70%的列入侯选人,民主测评合格票数未超过参与投票人数70%的不得列入侯选人,整个民主测评合格票数没有一人超过测评人数70%的则进行第二次测评,测评合格票数仍没有一人超过测评人数70%的,取消该职位的竞聘,由县教育局任命该职位行政人员。
5、面试答辩。由所在学校正副校长、3—5名教学经验丰富且有事业心的教师组成面试考核工作小组,县教育局派出工作组进行监督整个面试考核全过程。教师评委的组成,由各校教师民主推选10名教师作评委候选人(已报名竞聘的除外),然后由县督查工作组随机抽取3—5名教师与学校正副校长组成评委。面试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学校校长提出各职位人选的工作标准及要求;
第二阶段由侯选人提出报考职位工作设想;
第三阶段由侯选人代表抽取三道学校管理题目现场作答(同一学校学校管理题目均相同);
第四阶段由面试考核工作小组对侯选人的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当场进行综合打分(评分标准另定)。
6、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由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竞聘领导小组按职位数1:2的比例当场公布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进行公示3天,同时将拟录用人员意见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将结果报县教育局。
7、使用办法。县教育局根据各督查工作小组的考察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正式公布聘用中层干部名单。所聘用的中层领导干部一律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对不称职者解除行政职务,称职者由教育局正式聘任,聘期三年。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竞聘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成立宁都县竞聘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玉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开选拔中小学中层干部工作的落实。县教育局还成立督查工作组,主要负责指导竞聘工作,监督面试工作全过程,协助学校做好落聘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校长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
六、时间安排
8月20日—8月24日宣传发动、组织报名;
8月24日组织报名;
8月24日下午教育局召开督查组培训大会;
8月25日上午报名人员资格审查;
8月25日下午学校召开动员大会、民主测评、公布入闱名单;
8月26日上午各学校组织面试、答辩;
8月26日下午县督查工作组对拟录人员考察、考核、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8月28日局公布聘用中层干部人员名单。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公开竞聘的时间:
三、公开竞聘的岗位:
四、公开竞聘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公开竞聘的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公开竞聘的资格:
1、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
3、一般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有小高级以上职称和大专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职称要求除外);
5、心理健康;
6、个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七、公开竞聘的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无支部委员会的学校,由党总支和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实施;
无独立党支部的学校,由党总支代行党支部的职责(以下相同)。
1、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②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2、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
(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3、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同意见再进行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
4、党支部考察
(1)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程序如下:
①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5、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委员会审定。
6、任职
(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
(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特殊情况需报经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
八、公开竞聘的任用:
(1)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
(2)一年进行教师考评,合格者任用。
(3)考评合格,再公示,正式任用为中层干部。
(4)接受每年一次考评。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公开竞聘的时间
三、公开竞聘的岗位
四、公开竞聘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公开竞聘的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公开竞聘的资格:
1、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
3.一般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有小高级以上职称和大专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职称要求除外);
5.心理健康;
6.个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七、公开竞聘的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无支部委员会的学校,由党总支和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实施;
无独立党支部的学校,由党总支代行党支部的职责(以下相同)。
1.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②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2.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
(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3.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同意见再进行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
4.党支部考察
(1)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程序如下:
①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5.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委员会审定。
6.任职
(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
(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特殊情况需报经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
八.公开竞聘的任用
(1)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
(2)一年进行教师考评,合格者任用。
(3)考评合格,再公示,正式任用为中层干部。
(4)接受每年一次考评。
(篇四)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富有生机与活力,精通教育、善于管理的高素质学校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经理事会、校长室研究决定,今年暑期在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三个学部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特制定如下竞聘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群众测评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衡量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小学部岗位名称教导处主任职数1初中部岗位名称教务处主任学工处主任年级主任职数113高中部岗位名称教务主任学工主任教科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年级主任职数11113三、应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规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办事公道,有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
2.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学校利益为重,凡事从学校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3.善于团结群众,威信较高,组织协调和教育教学能力较强,具备竞聘岗位所需的管理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高中部、初中部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原则上须从教满5年以上;
5.每名老师只能报名竞聘一个职位。
四、竞聘方式
根据竞聘的岗位职数,实行差额或等额竞聘。
五、组织领导
六、竞聘办法、程序
1.发布公告
学校发布竞聘公告,公布竞聘的岗位职数、应聘条件、竞聘方法。
2.组织报名
①参与竞聘人员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到校务办公室
②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及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3.资格审查
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4.公开竞聘
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工作。
①竞聘演讲。
演讲的内容包括自我简介,对竞聘岗位的认识,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具备的条件和工作的基本思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②问题答辩。
回答评审小组提出的学校管理和竞聘岗位的相关问题。
③现场测评。
评委、教师代表分别打分、投票,评委分与教师代表投票得分按6∶4的比例计入总分。
④评分办法。
评委评分,采用10分制,保留小数1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值后,保留小数2位;
评委评判的标准为,演讲与答辩按3∶1的比例确定分数,即演讲的最高分为7.5分,答辩的最高分为2.5分。
教师代表测评分,每张信任票计10分,每张弃权票计3分,反对票不计分,教师代表测评分计算方法为:教师代表测评分=(信任票数×10+弃权票数×3)÷有效票数。
评委分、民主测评分计算公式如下:(评委分之和÷评委数×60%)+[(信任票数×10+弃权票数×3)÷有效票数]×40%
5.确定拟聘对象
依据教师投票和评审小组评分结果,由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的岗位职数,结合对应聘人员既往工作实绩的考核,综合评定,确定拟聘任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七、几点说明
1.一票否决:应聘者教师信任票不过半数者不得聘任;
评委分不及格者不得聘任;
搞有偿家教、违规接受学生住宿代伙未能自行纠正者不得聘任。
2..竞聘过程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或岗位冲突,由学校协调聘用,应聘者须服从组织安排。
3.竞聘活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八、工作日程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管理水平,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遵循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六大”原则,落实干部:正、勤、坦、廉”要求。学校决定中层干部岗位实行公开竞聘,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一支理想信念坚定、专业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结构更加科学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
一、学校中层机构设置
学校中层机构分年级中层机构和处室部门中层机构两大类。
1.处室(委会、中心)中层职务岗位具体设置方案另行制定。
2.年级主任是学校的中层正职,年级副主任是学校的中层副职。年级主任、副主任设置方案另行制定。
3.处室(委会、中心)和年级的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可以兼任。
4.处室(委会、中心)中层干部任期原则上为3年,年级中层干部为1-3年。
二、学校中层干部换届聘任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3.干部交流、优化组合;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基本条件
1.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具有干部
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
群众工作本领、很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
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联系群众,工作勤奋务实接地气,有志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佳绩。
4.泸县二中在编在岗教职工。有三年及其以上工作经历,高考学科至少任教一届高三。调入人员在泸县二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职员工人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6.特殊中层干部岗位可视其情况增设条件。
四、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办法
1.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信息平台上公布竟聘任岗位、条件,工作方案。
2.处室(委会、中心)中层干部的竞聘
(1)对照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基本条件和干部岗位设置,个人自愿申报参加公开竞聘。每人可申报三个竞聘岗位,中层正职和副职岗位可兼报,申请时必须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2)资格审查。根据中层干部聘任条件,校党委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公开选举。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开竞聘,现场进行投票选举并公布选举得票情况。校级领导不参与投票。
3.年级主任、副主任的聘任
年级主任在年级教师大会民主推荐或本人自荐的基础上,由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确认聘任。年级副主任由年级主任提名,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确认聘任。
公开竞聘办法:
方式一:
中层正职和副职均采用书面竟职陈述,陈述稿挂信息平台公示1周。
教职工大会直接投票选举。
方式二:
中层正职现场演讲竟职,中层副职书面竟职陈述。教职工大会直接投票选举。
方式三:
中层正职和副职均采用现场演讲竟职。教职工大会直接投票选举。
(4)投票结果确定:
中层正职和副职分别统计票数,在得票数超(含等于)有效票50%的人选中由高到底排序确定拟聘任人。中层正职拟聘任人数不足岗位数时,可空额。在得票数超(含等于)有效票50%的中层正职竞聘者未进入正职拟聘任人的,在申报了副职且服从调配的情况下进入中层副职系列排序竞聘。
(5)公示结果
学校将拟定聘任的人选,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则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办理报批手续。
(6)岗位聘用
校长办公会审批聘任岗位,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中宣布聘任名单。
五、学校中层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1.加强领导,确保中层干部换届聘任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校级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学校每年对中层干部开展述职公示工作,将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全校通报。
2.整体把握,注意干部队伍的合理结构。根据县教育局党委有关干部政策和我校教职工队伍的现状,在中层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的妇女干部。同时,必须兼顾到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3.鼓励竞争,打破论资排辈的思想观念。让青年人才能脱颖而出,青年教职工要大胆自荐,部门与群众要积极举荐,把真正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教职工推荐到领导和管理岗位上来。
4.严肃纪律,杜绝违纪问题的发生。实行中层干部竞聘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事关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若发现有拉帮结派、暗箱操作或打击报复、徇私舞弊等行为,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
六、中层干部公开竞聘组织工作
1.成立中层干部公开竞聘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成员:校级领导
2.成立中层干部公开竞聘工作组
工作组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党委办主任
行政办主任
以上方案解释权属中层干部公开竞聘领导组,方案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由校长办公会作出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