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村由原莲塘村、小水村合并而来,位于重石乡西北部,下辖13个村民小组,共有村民548户3087人,党员35人、村“两委”干部8人,是省级十三五贫困村。近两年来,莲塘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统筹规划,集成整村推进建设资金投入,通过探索乡村振兴理事会自治工作法、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干部服务工作法、社会参与示范带动工作法等措施,该村基本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庄干净整洁,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建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莲塘新村。
一、实行三级联动,倒逼责任压实。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我乡坚持党委政府主导、村居具体落实、理事会和小组抓日常管护的三级联动机制。实行干部服务工作法,包村班子成员牵头,驻村干部联合村干部组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队,全部下沉到村一级,直接参与挂点村的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工作,乡整治办负责全覆盖督查,督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难度大的由乡人居环境整治攻坚组负责,把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做实、做细,倒逼整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任务,确保整治到位。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莲塘村紧紧围绕《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村庄规划等重点任务,全方位开展整治工作。注重整体规划,严把工程细节,以整村推进为抓手,全面提升村内基础设施。以“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为目标,大力实施农房整修、道路硬化、改水改厕、杂物清理、外墙粉刷、穿靴戴帽等基础性工作,农户房屋提升方面,拆除空心房5.82万平方米,改水改厕53户,硬化入户便道及门坪164户,立面改造336户;
公共设施建设方面,铺设沥青路5.2公里,新建公厕4座,安装路灯125盏,建设篮球场1个,休闲广场2处。
如今,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做到“四无、四净”,100%农户实现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分散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完成了村庄整治,巩固和深化大坑村示范点后在莲塘村“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片打造”的格局,实现了“七改三网”和“8+4”公共服务设施。
三、坚持村民主体,完善治理结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一是探索推行理事会自治工作法。成立了莲塘村乡村振兴理事会暨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负责组织村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公共场所,协助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收取垃圾卫生费,开展环境卫生评比等,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从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五老”人员中,通过民主推选理事会成员9人,推动莲塘村村规民约的修订,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理事会下设乡村振兴巾帼志愿服务队、乡村振兴村庄清洁服务队、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宣传队、乡村振兴矛盾纠纷调解队分别负责动员辖区各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理事会成立以来,共开展巾帼志愿服务78人次、义务村庄清洁服务105人次。二是探索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各村根据本村实际,将本村划分为3-6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乡干部、村干部、组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巾帼志愿者等人员组成,每周按照不少于3个半天的集中攻坚和日常管护相结合。三是探索社会参与示范带动工作法。充分发挥农村党员、村民小组长、清洁家庭示范户、家庭妇女的主力军作用,结合“小手拉大手”、“赣南新妇女运动”等活动,着力引领广大村民参与整治。
四、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奖惩。一是乡党委委政府将人居环境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评和干部月绩效考核;
二是出台了《重石乡关于加强培育和发展乡村振兴理事会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乡村两级对理事会的经费保障,理事会收取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全部用于理事会的建设运行;
乡、村按照0.8-1.2万元每年的标准给予理事会缴费支持(乡村各负担一半),对发挥作用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前3名理事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