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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保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三篇

时间:2022-12-13 17:00:09 来源:以智范文网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1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六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以优化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为龙头,狠抓环境整治、污染减排、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扎实推进。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建立污染源排放数据库,为“十二五”减排基数奠定基础。落实结构、工程、管理减排三大措施,推行减排督查预警,淘汰落后企业2个,完成减排重点项目3个,焦化、电力企业进行了脱硫改造,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全年共削减二氧化硫191吨、化学需氧量60.5吨,分别比“十一五”末减少1.8和5;削减氨氮7.4吨,减少2.9,氮氧化物增加95吨,上升1.3,比市控制指标少2.7;削减烟尘4237吨,粉尘

2930吨,分别减少16和24.7,“十二五”减排攻坚首战告捷。

二、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效果明显。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持续推进城镇环境设施建设,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增加污水收集管网3000米,完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拆除集中供热区域烟囱锅炉100余台根,关停工业窑炉6座,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40家,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县城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超过360天,一级天数比去年增加121天。开展沁河水环境整治,封堵沿河排污口10个,取缔违法采砂5家,清理疏浚河道120公里,沁河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孔家坡、龙头考核断面水质有6个月份达ⅱ类标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设立集中饮用水源地标志3处,搬迁污染企业3家,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噪声、固废、危废和辐射等污染防治也稳步推进,在县城安装2套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屏,严格公路、建筑施工、商业噪声管理,开展市容环境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推动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逐步强化。编制了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积极谋划“十二五”环保工作。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强力支持项目建设,完成全县62个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尤其对太岳山风电、沁河源生态农业、安居保障房等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手续,加快审批速度,提供便捷服务。共报批环评文件99

个,环评执行率100,完成“三同时”验收6家,执行率100,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环保专项整治。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项目9个,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4家,为重大项目腾出了环境容量,有效遏制了“两高一资”项目的过快增长,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四、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坚持环保为民,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持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管,保证重点污染源环保设施、在线监控的正常运行,核发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12个。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7个,关停小砖厂、石灰窑等土小企业11个,限期停产整改8家,立案查处3起,行政处罚2万元,征收排污费2654万元。生态监察试点工作不断巩固,企业自我监督机制逐步健全,有4个企业建立了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境安全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对铝矾土开采、沿河化工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受理办结信访举报4件,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2起,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了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五、农村环境和生态保护不断提升。推动环保工作向农村延伸,新建垃圾处理收集点260个,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1座,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落实

“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争取环保项目资金2200万元,启动沁河镇、李元镇20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加强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工作,80的矿山企业编制了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推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有序开展,生态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成绩斐然。全面深化创模、生态、绿色三大系列创建。以“守望原生态、呵护沁河源”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活动,实施创模“九大工程”,极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于12月20号通过省政府验收,荣获“省级环保模范城”称号。广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新命名省级示范村2

个。全面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的评比,申报省级绿色企业4家、验收市级绿色学校2所,形成了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七、环保宣传教育声势空前。以创模为契机,构建宣传环保工作、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的全方位立体式大宣教格局。举办了“65”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低碳出行活动,举办创模图片展、知识竞赛;沁源时讯和电视台开辟创模专题专栏,利用出租车、手机短信、电子屏等媒介进行创模宣传;在县城主要街道、公路干线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牌、宣传牌100多个,编印创模宣传手册、公民环保行为规范30000册、环保挂图1000份、发放环保袋10000个、制作环境文化墙5处;开展创模“十进”、环保志愿者等群众性环保公益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创模氛围,全社会环保意识有大幅提高。

八、环保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和信息标准化建设,投资60余万元,更新执法装备、监测仪器、应急设备,环境监察能力达国家新二级标准,环境监测能力通过省级d级资格认证。实现省市县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联网,环境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引深环保为民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纪律整顿,创建“五型机关”,打造“五型环保”,机关作风纪律、工作效能和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预防与惩戒腐败体系,实行“两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政风行风评议名列前茅,被表彰为“优质服务窗口”,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环保形势十分严峻。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污染减排任务艰巨,压力增加;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环境风险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薄弱,生态保护系统脆弱,环保力量不足,监管能力滞后,机关作风亟待改进。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实现更大发展。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2

环保部日前发布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6,披露了全国城市声环境现状以及噪声防治工作的总体情况。

全国城市声监测夜间1/4不达标

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共有30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2.4,夜间为74.3。31个省会城市情况也不乐观,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87.7,夜间为61.8,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声污染相当严重。

从质量监测看,2015年,全国有3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平均值为54.1分贝,达到一级的城市13个、二级220个、三级84个,省会城市总体处于二级、三级水平。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平均值为67.0分贝。

全国最“吵”的地方,并非京沪等特大城市,而是以均值58.9分贝位列第一的贵阳,哈尔滨紧随其后。对此,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温香彩表示,长期调研跟踪显示,哈尔滨噪声强度大跟生活习惯相关,而贵阳则是由于最近几年工地较多。

噪声投诉占环境投诉总量1/3

2011年3月,世卫组织一份报告首次给噪声污染“定罪”。根据世卫组织对欧洲国家的流行病学研究,噪声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之后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过度暴露在噪声污染中,不仅会严重影响心理健康,也会增加患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此外,噪音对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也正因此,噪声成为环境污染投诉高发区。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共收到环境噪声投诉35.4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35.3。其中,工业企业噪声类占16.9,建筑施工噪声类占50.1,社会生活噪声类占21.0,交通噪声类占12.0。按照全国经济区域划分,东部地区噪声投诉量占全国59.3,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11.7、22.2和6.8。

尽管投诉比例居高不下,但问题的解决却十分不易。温香彩介绍,与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污染都不同,噪声污染瞬时性、局部性、分散性很强,所以即使接到群众举报,有时很难取证,投诉经常不了了之;或者当时解决了,之后又会继续。也因此,对于噪声污染,目前的状况是“民不告,官不究”。

与此同时,一组数据令人忧心。2015年,环保部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59个,其中131个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噪声影响。2015年,全国老工业环境污染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总数分别为7203个和5652个,其中噪声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仅分别占项目总数的1.2和1.3。全国施工项目本年完成投资合计773.70亿元,其中噪声治理投资总计为2.79亿元,虽然较上年增加153.6,总额却少得可怜。同期,全国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行业总产值为119亿元左右,其中噪声控制工程与装备为57亿元,技术服务收入10亿元,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各地治理效果尚不显著

噪声污染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最近几年受关注度有了一定提高,但与水、气、土壤污染相比,受重视程度还远远偏低。有专家认为,城市噪声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成为环境改善的短板。

其实,从国家到地方都为此做出了努力。2015年,国家、地方新颁布了9部环境噪声相关标准规范,涉及风力发电机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等产品的噪声测量方法、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项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规范等。2015年,地方政府制定了8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章文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了21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文件,内容涉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绿色护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与专项整治等工作。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还开展了功能区划调整、新生产机动车型噪声型式检验、绿色护考、达标区创建等工作,为改善声环境质量提供了保障。

“噪声违法是典型的违法成本低。”温香彩说,由于调查取证难、部门交叉管理、处罚主体不明,常常造成执法的缺位和错位。对此,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与公众共同重视噪声污染防治,“以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为例,最近几年车越来越多、噪声越来越大,城市规划往往忽视了噪声污染防治问题,路修到哪儿、房子盖到哪儿,忽略了噪声对居住环境及健康的影响”。

温香彩说,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国内一些地区已开始探索一些先进的防治模式。报告显示,2015年,上海市建立起约700平方公里的外环区域城市噪声地图和数据库,其中包括2689个道路要素、64.7万个建筑要素,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地理信息、声源信息及噪声数据信息的显示和查询,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提供有力手段。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3

省环保厅

按照你厅关于报送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环函[20]3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分贝比20年下降1分贝,一类区昼间达标率66.7,二类区昼间达标率92.1,三类区昼间达标率66.7,四类区昼间达标率75,全市昼间达标率83.8。城市功能区全年平均等效声级55.9分贝,比20年上升0.2分贝。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

20年,接到噪声投诉368件,其中工业噪声投诉201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117件,施工噪声投诉50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年,我市继续实施宁静行动,以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处罚力度,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各项噪声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

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行城区通行证管理制度,禁止大型车辆和小型货运车辆在交通高峰期部分路段通行,加强城区限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完成交通标志29块,交通标线15424平方米;已调整交通信号,围城路实行单项循环。严格实施对现有禁鸣街区的管理,设置禁鸣路段1条。集中开展交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11次,开展禁鸣统一集中行动4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40人次,其中警告451人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5370起。

二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继续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开展建筑工地使用低噪声设备检查5次,检查工地85个;开展建筑工地噪声专项行动10次,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噪声扰民问题50件,查处率100;集中开展了工业企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2次。全面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夜间施工审批率达100。

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15次,检查了291余家娱乐文化场所,对20余家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专业噪声检测,对存在轻微问题的28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口头警告,限期整改5家。开展商业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对坝坝舞场所及音响使用进行了规范,对临街商家、夜市、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查处各类商业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的行为,今年开展商业噪声专项检查2次,处理商业噪声扰民23件。在近期夜市摊点专项行动中,检查了294余家夜宵摊点,处理夜市方面的噪声投诉6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行动4次,处理社区生活噪声扰民问题3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宣传18次。

四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了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3次,处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201起,检查了61家工业企业,监测企业18户。

五是扎实开展“两考”禁噪。以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校园周边、居民密集区、临街商住、夜宵摊点及文化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定时、定人、定责,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次,共检查娱乐场所80余家、施工工地15处、夜宵摊点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六是加强宁静行动宣传。通过电视台、网络、报考等载体对宁静和利废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发放宁静、利废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

三、工作成效及经验

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低于20年水平,成效较为明显。

主要经验一是坚持有诉必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坚持重点排查,督促企业限期治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四、问题及建议

1.部分商家经营者对噪声污染影响认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2.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能力尚待提高。

五、20年工作计划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工业企业认真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加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城区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人为金属碰撞等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3.继续实施宁静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违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