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41岁,现任黑龙江省***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于1996年7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社会科学系法律专业,同年分配到***市***区人民法院工作。连续多年荣获“省级优秀书记员”、“全省政法系统政法干警标兵”、“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50多个,并荣立个人二等功。多年来,她凭着严细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公正高效、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任劳任怨、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赢得了全院干警的认同及当事人的赞扬。
司法为民是她的唯一标准。***始终坚信,一名法官就要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百姓,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耐心细致,热情服务。***在审理一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原告手部受伤,疼痛难忍,但又无钱继续治疗,于是要求先予执行,但由于被告此前一直不配合法院工作,通过协商的方式根本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她及时制作了裁定书,并第一时间下发,但被告未主动履行,***遂利用一天的时间,查询被告单位的帐户银行,并采取了划拔的方式将款项支付给原告。使原告及时进行了治疗,缓解了其病痛。在审理十二名原告与某军事研究所财产损害赔偿一案时,由于本案系发回重审案件,而且原告等养殖户因此遭受损失很大,有些甚至陷入破产的困境,因此心情都十分急切。开庭审理后,***就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无果。后来在宣判之前,原告找到***希望继续调解,并提出要求对方赔偿至少70万元,被告则表示在50万元之内可以考虑。在此种情况下,***从诉讼成本、诉讼周期以及将来执行可能遇到的困难,对案件进行分析,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由于被告在外地,***一直用自己的手机与其取得联系,做调解工作。几番调解,最后双方同意被告赔偿60万元。对这一结果,双方都很满意,事后原告多次表示要请***吃饭,表示感谢,都被***婉拒。正是有了她的爱心、耐心、诚心,才换来了本要兵戎相见的亲朋言归于好,本已孤助无援的落难人重获希望,本要破碎的家庭合好如初……
高效办案是她的工作目标。***在报到的第一天,就被分配到民事审判庭工作,作为一名新人,***为了尽快适应工作,并胜任工作,她任劳任怨、勤奋努力,认真完成每一个工作任务。当时她担任3名法官的书记员兼任内勤,并负责打印全庭的法律文书,因为当时计算机并不普及,她根本就不会使用,为了不积压法律文书和耽误其他份内工作,她就利用在单位住宿的便利条件,加班加点的工作,每天晚上经常工作到九、十点钟。结婚后,她家安在东风新村万宝小区,每天都要坐近3小时的车,起早贪黑,还经常把工作拿回家里做。2004年休完产假上班,为了工作、孩子两不耽误,她在单位附近租借一套楼房,将家搬过来,直到孩子一周岁才搬回。因为她时时刻刻都想着工作,兢兢业业地干着工作,才做到了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及时完成。在她担任书记员的3年多时间里,共打印法律文书4000余份,装订卷宗2500余册。在担任法官后,她认识到既要有诚心为民的服务意识,还要有灵活适用的调解技巧。在主观上,除了对调解工作有清醒的认识外,还要有良好的心态,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三心四法”的民事调解方法,并在全省进行了经验介绍。在2009年还参加了由市政法委组织的六调联动宣讲团。10余年来,她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2600余起,所结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并创年审结535件的当年全市记录。
无私奉献是她的人生标尺。民事审判工作有苦也有甜,***把工作当成了一种快乐,把奉献当成了一种责任,为了换来老百姓的甘甜,她个人吃再多苦也心甘情愿。有一次,她审理了一起案情复杂、法律适用不好掌握的侵权诉讼案,因为证据繁多,需要连续开庭,为了理清案情,她把厚厚几本卷宗抱回家里研究,一连几天晚上,孩子睡了以后,她就在灯下研究案件,查阅相关法律资料。有一次,原告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不知是什么原因,被告一直不肯到庭,一天,快要下班了,原告打来电话说知道被告在哪里,于是***就和书记员驱车近40分钟到被告所在的牛场村去找被告,到牛场村后,***将原、被告组织到一起,了解双方的矛盾所在,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后本案调解结案,回到家已经近8点了。由于忙于工作,***没有陪孩子过一次儿童节,以至于孩子有天突然说:“妈妈,我过节时,你从来都没有陪过我。”***听了此话,感到十分内疚。
直到现在,她仍然保持着中午起草法律文书的习惯,在静静的办公室里,敲击键盘的声音格外清脆,这个时候,她能够静下心来,好好疏理一下案件思路。
清正廉洁是她的心灵底线。作为法官,***深知“清正廉洁”这四个字的深刻内涵。从事审判工作之初就为自己规定了“四不能”:身不能懒,手不能长,嘴不能馋,心不能偏。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原告为了在财产分割上能得到照顾,多次提出请吃饭,被她谢绝后,原告母亲又找到她,并从包里拿出一叠钱要塞给她,说希望“关照关照”,也被她断然拒绝。她向原告及其母亲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才打消了他们私下“活动”的念头。俗语说:“公生明、廉生威”,她经常把这句警言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在民庭工作多年,朋友多,熟人多,来说情的人也多,但是她没有办过一桩人情案,她给自己约法三章:“一是不为权势所压,二是不为私情所扰,三是不为金钱所动。”
通过十几年来的法院工作实践,***深深感到自身还有许多不足和差距。今后,***会继续努力工作,牢记宗旨,开拓进取,为人民群众更好地服务。